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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竞买记录
| 项目名称 | 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号第6栋101号建筑面积5543.16平方米车间、仓库房地产(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FC250208-2 |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止。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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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27798900.00 | ||||||||||||||||||||||||||||||||||||||||||||||||
|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评估机构 | 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27798900.00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农发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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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特别 告知 |
1、转让标的第一层实际为湖南天心电器成套有限公司所有(因转让标的无法析产等原因,未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天心电器成套有限公司已授权委托湖南农发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整栋房地产的挂牌转让事宜。 2、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照片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不负责组织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踏勘,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湘万源房评[2025](估)字第500号,置于湖南联交所备查),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3、转让标的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材料湖南联交所、转让方备查),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和现场实勘。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交易条件、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4、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转让标的所属土地用途为综合(住宅)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共有宗地面积为1812.66平方米,其房屋规划用途为车间、仓库。根据现场实勘,转让标的大楼现状用途为商业、仓库等。 6、转让标的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存货等动产的价值。 7、转让标的共涉及11份租赁合同(其中1份租赁合同已到期未续签。租赁合同文本在湖南联交所、转让方备查)。交易双方自办理资产移交的次月1日开始,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返还给受让方。 8、转让标的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9、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资产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及权证变更的工作。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优先购买权人),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成交价格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 4、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次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天内,与湖南天心电器成套有限公司联系并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6、转让方在意向受让方完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因受让方的原因未在本公告约定的时间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及应当解决历名遗留问题之日起逾期1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则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500万元扣除应当支付给湖南联交所的服务费后,全部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9、转让价格含增值税。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及权证变更的工作,受让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为准。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资产交付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成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 踏勘要求: 1.自然人本人踏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委托他人踏勘:受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踏勘: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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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房地产类).pdf(点击下载)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5000000.00元,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文件、及资产交易合同》,不按公告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等),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挂牌交易。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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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增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挂牌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9:30-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 服务费 |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4‰(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 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2%(低于3600元的按3600元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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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汪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标的报名 | 毛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 技术支持 | 毛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其 他 |
转让标的权证号为湘(2023)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450895号。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优先购买权人),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成交价格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 4、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次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天内,与湖南天心电器成套有限公司联系并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6、转让方在意向受让方完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因受让方的原因未在本公告约定的时间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及应当解决历名遗留问题之日起逾期1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则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500万元扣除应当支付给湖南联交所的服务费后,全部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9、转让价格含增值税。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及权证变更的工作,受让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为准。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资产交付前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