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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竞买记录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苏州城市学院一批报废资产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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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SCJX2025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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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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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城市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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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概况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为苏州城市学院报废资产,主要为教学设备(例如:超低频频率特性分析仪、晶体管毫伏表、毫伏表、选频电表、PN结物理特性测试仪等)、学生宿舍设备及家具(例如:学生公寓家具、格力空调、彩色电视机等)、办公用设备(例如:财务装订机、UPS不间断电源等)、学校网络设备(例如:机柜、交换机模块、网络模块等)以及过期灭火器、旧水表、报废空气源热泵外机、火车机车部件,上述资产均已报废。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 2、上述资产均存放在学校中,公告期间11月28日14:00为集中看样时间(等候地点:学校综合楼边停车场),看样联系人:徐老师,看样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不接受无预约看样安排。看样完成后,苏州城市学院出具《现场看样确认书》。 注:进入校园须提前至少一天(24小时)通过cgzb@szcu.edu.cn提交入校申请(1姓名、2身份证号、3联系电话、4单位名称、5入校日期、6入校原因、7交通工具),通过后携带身份证来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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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苏州新苏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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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诚评报字[2025]第0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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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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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64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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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标的资产整体现状转让,不拆分。 三、意向受让方在公告约定看样时间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清运环境、拆卸清运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四、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五、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受让方拆卸、清运过程须由转让方工作人员陪同监督完成。受让方进入学生宿舍进行相应标的物拆卸时,应注意避免与学生发生纠纷,如出现盗窃、损坏学生财物等情况,由受让方负责赔偿学生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受让方应于《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交接、拆除、清运,如逾期转让方有权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相关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八、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 九、所有转让资产具体以现场实物交割为准,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产交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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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参考价格 |
1664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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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转包或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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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资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5万元,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将在完成实物交割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还(不计息)。未竞得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回(不计息); 二、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三、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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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1、《苏州城市学院拟报废资产处置事宜所涉及的报废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诚评报字[2025]第065号) 2、《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审批表》 3、《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模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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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标的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现场看样确认书》等;有下列情形者,一律不得参与本次转让项目竞买:(1)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意向方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2)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意向方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本条要求以上述网站公示的内容为准,提供上述网站查询页截图加盖公章。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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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黄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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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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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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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400-828-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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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单.pdf
(苏州城市学院)资产转让合同.pdf
报名附件:
意向受让方报名材料(企业法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