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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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88-7022
| 项目名称 |
标准化厂房配电房及供电设备转让公告 |
项目编号 |
QT2*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项目终止。 |
| 标的概况 |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标的现状 |
| 1 |
交流低压配电屏 |
|
4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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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电力变压器 |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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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配电房 |
|
46.5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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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底价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1批 |
| 数量 |
1批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
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付款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 竞买资格条件 |
|
| 标的交割 |
1、 交割时间: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且资产交付手续完成后次日 2、 交割地点:标准化厂房院内 3、 交割规则:线下交割 |
| 交易 指南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时间:报名时间段内工作日9:00-17:00 联系人:雪青华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点: 韩侯大道8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金充值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时通过平台绑定的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5080.00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买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 |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e交易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00元)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 成交尾款 |
意向受让方如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在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待转让方与受让方交接完毕、且受让方根据系统提示将成交尾款划转至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并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平台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账户;转让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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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第一条 标的资产性质与特别告知(1)本次转让标的为园区共用配电设施(含建筑物及供电设备,不包含线缆),属于保障园区多户厂房(含鑫港公司名下1#、2#、3#厂房)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可替代性基础设施,非独立经营性资产或可移动设备。(2)特别风险提示:标的资产无独立产权证,且物理坐落于第三方(淮安木之宜家居有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受让方竞得后无法取得独立的土地使用权,须自行承担因房地分离产生的全部法律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知悉并自愿接受上述全部风险及本条款项下所有义务。第二条 受让方强制性义务(违反即根本违约)受让方在取得标的资产后,必须遵守以下义务,且该等义务永久有效、不可撤销、不得以任何理由豁免:(1)保留共用功能不得拆除、迁移、改建、毁损或以任何方式改变配电房及供电设备的结构或用途;必须持续、稳定地保障园区内所有现有及未来合法入驻企业(至少包括鑫港公司名下1#、2#、3#厂房)的正常供电需求。(2)保障鑫港公司特别用电权利用电保障:保障鑫港公司正常生产用电、设备检修用电及未来增容扩容的权利;检修通知:正常检修须提前72小时书面通知鑫港公司;紧急抢修:发生断电等紧急情况,须在30分钟内通知鑫港公司,并立即采取应急供电措施(如启用备用电源或临时接电);进入权:无偿允许鑫港公司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人员、车辆、设备24小时无障碍进入配电房所在区域及建筑物内部进行检修、维护、抄表、改造或增容作业,无需另行取得受让方同意。(3)禁止第三方垄断与不合理收费不得将配电设施及供电设备转租、转售、委托第三方经营或以任何形式转移控制权;电费及维护费限制:电费:受让方代收代缴电费不得超过供电局同期电费账单按实际用电量分摊后的金额;维护管理费:每年维护管理费任何调整须提前90天书面通知鑫港公司,并取得鑫港公司书面同意。(4)全面赔偿责任因受让方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导致鑫港公司或其承租企业产生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停工损失、订单违约金、客户索赔、设备损坏、紧急租用发电设备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受让方须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若第三方因受让方行为主张权利导致鑫港公司受损,受让方同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业务咨询 |
转让方 |
名称:淮安鑫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淮海西路179号 联系人:雪青华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操作咨询 |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828-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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