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租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 2.意向承租方在竞租本次出租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承租底价报价。否则,意向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需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期满确定没有新的意向承租方后,需经出租方有权决策机构审批后按照挂牌底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承租方和成交租金。 4.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承租方。报价不低于出租底价且为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其报价为成交价。 5.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承租方应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7.租金按年度缴纳。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将首笔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后续租金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且须在每学年开学前足额缴清,未缴清租金不得入场经营。 8.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合同到期或解除时,承租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原内部设施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承租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9.如承租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或不按公告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时,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0.出租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出租方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2、费用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3、承租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5、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物业结构、毁损物业设施。如装修物业,需向出租方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或者非因出租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应保持物业完好,物业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自动归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对此有权利主张,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对价要求。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费用。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