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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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88-7022
| 项目名称 |
淮印时光文创园停车系统车位年租金出租底价项目招租公告 |
项目编号 |
FCZZ2*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0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牌1个周期。 |
| 标的概况 |
| 标的 |
| 标的名称 |
淮印时光文创园停车系统年租金出租底价项目招租公告 |
| 基本属性 |
规格 |
年 |
数量 |
181 |
| 单位 |
个 |
标的现状 |
淮印时光文创园停车系统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中心繁华地段。属于商业园区。内部商户及客流量稳定。停车系统车位共计181个,立体车库162个,地面车位19个。自带运营系统。建成于2020年,淮安淮印时光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拥有运营权。截止评估基准日未发现设立抵押等他项权利,停车场整体状况一般。有稳定包月客户及大量临时停靠客户。客源稳定。需自行进行现场勘察确认。 |
| 租赁期限 |
3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承租押金(元) |
4000 |
| 挂牌价格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181辆/年 |
| 数量 |
181辆/年 |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 |
租金支付方式:年付租金递增方式:无 |
| 承租资格条件 |
停车系统(地面车位+立体车库+运营系统)整体招租,需具有停车场管理服务的企业。 |
| 标的交割 |
1.移交时间 出租方应在收到全部租金及承租押金(如有)之日起10日内将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付承租方使用。 2.标的交接 停车系统交付使用时,出租方应保证租赁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符合双方确认的状态。交付使用时双方共同参与,双方对停车场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应当场作出书面记录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当场难以检测判断其完好状态的,承租方应在三日内向出租方提出主张并经出租方确认签字,否则视其处于完好状态。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出租为现状出租,请意向承租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承租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承租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e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交易公告的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确定为最终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须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承租申请书原件、《现场勘验确认表》、主体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租金及支付方式 (1)出租方与承租方应于最终确认承租方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首年租金及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届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中心收到首年租金及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2)后续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租金按年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4.交纳承租押金的时间、押金处置方式 (1)本次设置押金:2000元 (2)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押金。 (3)押金处置方式 押金用于担保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①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②妥善使用租赁物,避免损坏;③合同期满或解除时,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时,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出租方应在承租方交还租赁物并完成交接手续后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若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或未结清费用,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以下费用:未支付的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租赁物损坏的维修费用;其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的损失。若押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补足差额。 5. 停车场用途限制 承租方仅可将租赁停车场用于“停车场”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如改为居住、仓储等)。出租标的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6. 其他特殊约定 一、费用负担 (一)如因,本车场涉及占用公共用地红线范围,需将该范围所占面积折合(土地印花税)国有资源补偿款上缴财政,此款项从合同租金中扣除,由承租方代缴。 (二)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在租赁不动产交付之日对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管理、卫生等费用进行交接结算。租赁不动产交付日之前的上述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不动产交付日后承租方租赁期间,所发生上述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税费的负担:基于承租合同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电、水、暖、卫生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四)聘请专业机构对标的现状的评估、勘察、检测等费用均由意向承租方负担,如承租方接手标的后,对标的现状产生的一切维修维保、运营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 二、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承租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的不动产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当造成该不动产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根据相关规定法规,自行负责租赁的不动产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维保、维修等,使其达到正常安全使用的状况,并承担相应维修维保等费用。因承租方不履行维保、维修等义务,造成停车场、设备设施致出租方(含出租方人员)或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出租方有权不定期检查租赁不动产及相关的设备、设施使用状况,发现存在损坏或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达到正常使用状态,承租方未能按出租方要求维修、维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租赁期内,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的不动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包、租借或设置权利负担,否则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停车场。 如有淮安市,淮印时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上级领导单位、职能部门等检查视察车辆免费通行。 (五)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承担安全管理职责。非因出租方原因,租赁标的范围内出现安全事故或安全责任事件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相应责任。因此造成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涉及行政、刑事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均与出租方无关。 (六) 针对特种设备年检交接,5 层立体车库属于特种设备,按国家规定每 2 年年检 1 次,交接前,出租方已完成全部年检工作,交接时,移交最新年检合格证明、年检报告等资料,乙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接后,乙方负责特种设备年检申报缴费、配合相关部门整改等全部工作,严格按照《起重机械法定检验业务办事指南》执行,确保年检合格。因乙方未按时申报、未及时整改导致无法运营或被处罚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负责向城管、街道相关部门进行年审备案,配合相关部门检验、问题整改等,负责园区整体停车系统缴纳每年公众责任保险等费用。因乙方未按时申报、未及时整改导致无法运营或被处罚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装修和归属 (一)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租赁不动产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不动产的内部结构、进行装修,或设置对该不动产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不论因何方原因导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承租方投资建设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备归承租方所有。 (三)因政府或出租方、出租方上级单位政策性拆迁、改造、搬迁等原因收回租赁的不动产,承租方不得要求补偿。 四、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一)鉴于出租方正在进行消防及场馆设备设施管网改造工程,租赁停车场暂不能交付。承租方同意待出租方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租赁期。承租方承诺不因出租方未交付租赁停车场,以影响承租方经营为由追究出租方的责任,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承担违约责任的要求。 (二)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不论因何方原因而解除、终止时,在出租方书面通知的期限内将租赁不动产交还给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自行采取措施,收回该不动产,承租方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充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归承租方所有。 (三)承租方交回租赁不动产时,应保证该不动产及其设施能够正常使用,符合该类资产的正常使用标准,结清应由承租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五、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各项约定的,即视为违约,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除合同其他约定以外, 出租方对下列情形承担违约责任: 1.出租方不能提供不动产,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按合同年度租金的20%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2.在租赁期间,出租方违反合同规定,提前收回不动产的,出租方需按承租方投入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价值、施工费、维护与保养费用、人员培训运营费用等)的两倍金额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并对承租方的追偿的损失做出相应赔偿。 (三)承租方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条款的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行使相关权利,且承租方应按照合同年度租金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包、转借或在不动产上设置权利负担的;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变动租赁不动产主体结构或改变合同约定的不动产租赁用途的; (3)恶意破坏租赁不动产的; (4)利用租赁不动产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不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租金及其他应由承租方交纳的费用超过30日; (6)不按出租方要求维修、维护租赁不动产及相关设备设施的。 2.承租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纳租金及其他应由承租方交纳的费用,每延迟一日,出租方有权按拖欠金额的 3% 收取迟延支付违约金。经出租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书面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承租方除继续支付迟延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按照合同年度租金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 3.租赁期满或合同不论因何方原因提前解除、终止时,承租方未在双方协定好(须书面确认表气签字)的期限内交回不动产的,每延迟一日,出租方除有权按日租金的两倍收取违约金以外,还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自行收回租赁的不动产。 4.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已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按合同年度租金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 六、出租方租赁要求 ①职工停车免费; ②设置自行车、电动车停车区域; ③安装门闸及覆盖停车场区域的监控设备; ④停车场地面、道牙修缮; ⑤卫生由承租方负责; ⑥相关立体车库设备需专业人员操作非全自动化,承租方需设置专人24小时值守 ⑦需考虑园区已办理年卡、月卡的租户的实际情况,具体收费、提现事项需结合第三方停车平台系统对接处置。 七、勘验要求 ①承租方需进行实地勘验,与园区负责人面谈 注:除本公告已约定内容外,其余未约定事项均以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
| 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时间:工作日9:30-17:00 联系人:石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点: 淮安市淮海北路44号文创园 |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金充值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时通过平台绑定的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2000.00 2.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0:00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承租方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租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1: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1: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e交易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00元)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 成交尾款 |
意向承租方如被最终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在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待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接完毕、且承租方根据系统提示将成交尾款划转至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并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平台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出租方账户;出租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
| 附件下载 |
停车系统交接方案.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
| 特别告知 |
1. 本次出租标的坐落位置: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北路44号淮印时光文创园,标的分为地面停车位19个,机械式立体车库5层,共计162个车位,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但租金不因实际勘验面积情况调整。我方拥有停车系统运营权,产权为上级集团公司,承租方租赁该停车场用于“停车场”,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本公告约定的租赁用途。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淮安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重点:1.该项目为现状出租。投标前需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勘察实际情况后自行定夺。2.相关立体车库设备需专业人员操作非全自动化。需配备安保人员24小时值守。3.根据相关规定需定期进行维保检测。4.目前停车系统公众责任险(1999版)投保单日期截止到6月29日24点。根据相关规定法规需自行续缴。5.根据相关规定需定期进行特种设备年检申报,按国家规定每 2 年年检 1 次,出租方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年检和费用缴纳。6.具体交接细则详见附件交接方案。7.一切事宜最终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 |
| 业务咨询 |
出租方 |
名称:淮安淮印时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44号文创园 联系人:石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
| e交易 |
地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280号常州大数据产业园4号楼21楼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828-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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