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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GZ2026RD1031460 | 标的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道 | ||||||||||
| 标的名称 |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谢石公路78号房屋及土地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 出租用途 | 工业 (不得用于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其他有毒和放射物质、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不得经营污染(包括噪音、废液、粉尘)项目,不得用于开设布匹市场、布料集中批发、大型布料交易卖场等,不得用作布匹仓库。)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130,727.03元/月/总面积 | ||||||||||||
| 价格说明 | 第1、2年按成交价计算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2%。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出租建筑面积9829.10平方米,出租土地面积8478.50平方米 | ||||||||||||
| 租赁合作期限 | |||||||||||||
| 租赁/合作期限 | 19年 | ||||||||||||
| 免租期限 | 免租3个月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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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也没有任何报建、排水、消防、防雷等相关资料。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 ||||||||||||
| 特别说明 | |||||||||||||
| 特别说明 | |||||||||||||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编号
GZ2026RD1031460
标的所在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道
标的名称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谢石公路78号房屋及土地
标的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工业 (不得用于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其他有毒和放射物质、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不得经营污染(包括噪音、废液、粉尘)项目,不得用于开设布匹市场、布料集中批发、大型布料交易卖场等,不得用作布匹仓库。)
特色
标的价格
挂牌价格
130,727.03元/月/总面积
价格说明
第1、2年按成交价计算租金,每两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2%。
标的面积(总面积)
平方米
标的面积描述
出租建筑面积9829.10平方米,出租土地面积8478.50平方米
租赁合作期限
租赁/合作期限
19年
免租期限
免租3个月
标的权证信息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面积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电子工业公司 | 8478.5 |
是否查封
否
是否抵押
否
是否共有
否
产权情况说明
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也没有任何报建、排水、消防、防雷等相关资料。
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36次。 | |||||||||||||||||
| 现场勘查事项 | ||||||||||||||||||
| 现场勘查期限 |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 |||||||||||||||||
| 勘查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4771381。 |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规则 |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 |||||||||||||||||
|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 |||||||||||||||||
| 2.评审地点: |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 | ||||||||||||||||||
| 5.评审规则说明: | ||||||||||||||||||
| 6.成交推荐名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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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
|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
| 候选成交规则 | ||||||||||||||||||
| 服务费交纳规则 | ||||||||||||||||||
|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 交易服务费为基础服务费加上增值服务费,其中:基础服务费按挂牌合同总租金的0.4%收取,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5%收取。挂牌合同总租金:人民币32,087,236.11元。交易服务费不足人民币600元的由承租方补足。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总租金变化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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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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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本物业只有土地证(土地用途为:工业),没有房产证,也没有任何报建、环评、安监、排水、消防、防雷等相关资料,出租方已明确告知承租方,对本物业权属现状、建筑现状、手续现状完全知情并自愿承租,出租方无需补办房产证及各相关资料,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退租、减免租金、索赔。 2、因本物业无房产证,不能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承租方确认:相关行业准入、工商注册、备案、环评、安监、消防等审批能否办理,由承租方自行提前向政府部门核实并自行承担全部结果。出租方仅配合提供现有土地权属资料(即土地证复印件),不保证可注册、不承担任何注册失败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证、无法注册、无法备案、无法环评、无法验收等为由违约退租或要求出租方赔偿。 3、本物业不得用于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其他有毒和放射物质、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不得经营污染(包括噪音、废液、粉尘)项目,不得用于开设布匹市场、布料集中批发、大型布料交易卖场等,不得用作布匹仓库。 4、承租方不得将本物业抵押、使用权转让或整体转租给第三方,如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本物业部分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时,必须遵守上述第3条规定。 5、本物业按现状出租。本物业的建筑物于1995年底建成,至今已有超30年楼龄,且有部分建(构)筑物属临时建筑,承租方必须请专业房屋安全鉴定公司对物业整体进行安全鉴定,并请专业加固公司对物业整体加固处理达到安全标准后再使用。本物业部分建筑外有室外临时金属楼梯,承租方不得使用,如因消防安全原因需要设置并使用室外楼梯时,承租方必须将原有金属楼梯拆除后重建新楼梯再使用。物业内的杂物、垃圾由承租方自行清理;部分门窗有缺失的,由承租方自行安装补齐。在租赁期内,在该物业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独自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因相关部门认定该物业为违章建筑要求拆除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拆除行动,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不得因此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6、出租方提供现有水表、电表及负荷(变压器容量为250千伏安)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人民币10万元水电使用保证金,租期满,承租方缴清水、电费后,出租方无息退回水电使用保证金。租期内承租方增加的水、电负荷设施,相关手续的办理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和承担,合同期满时增加的水、电负荷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特别说明,出租方仅提供水表、电表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需自行从水表、电表处重新设置水管和电线,不得使用水表、电表后面原有的水管及电线等;如承租方违反此项约定,私自使用水表、电表后面原有的水管及电线,因此产生的安全、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变压器产权属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按当前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确认已现场查验设备状态,认可设备现状并自愿承接后续全部运维责任及承担所有费用。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电力增容、扩容、线路改造、设备升级的,全部申请手续、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电局收费、报审验收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租赁期满,承租方增容、改造所增设的固定电力设施、变压器附属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不得索要补偿。 8、本物业交付时无配套消防设施、无消防验收、无消防备案,承租方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租。租赁期内,全部消防工程、消防配置、消防整改、消防报备、消防器材购置、安装、升级、年检、维护、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均由承租方全额出资、全权负责。由承租方负责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并购买防火保险,租赁期内发生的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全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9、租金按银行转账方式收取,收租时间为:前18年半是每月10日前收取当月租金,租期最后6个月的租金则在租期满前的第7个月的第10日前一次性收齐;租赁保证金按首年的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计收。 10、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公共利益等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服从并在限期内将物业交还给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不得因此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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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400,000 元(肆拾万元整)。 |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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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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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 |||||||||||||||||
披露信息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延牌规则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36次。
现场勘查事项
现场勘查期限
公告期内,意向方自行联系勘察联系人看样
勘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4771381。
现场勘查说明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交易规则
交易活动安排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交易方式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限时报价周期
秒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有)意向方时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评审规则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 2.评审地点: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 4.评委会评委人数: 5.评审规则说明: 6.成交推荐名额: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候选成交规则
服务费交纳规则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为基础服务费加上增值服务费,其中:基础服务费按挂牌合同总租金的0.4%收取,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5%收取。挂牌合同总租金:人民币32,087,236.11元。交易服务费不足人民币600元的由承租方补足。交易服务费中的基础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最终签订合同总租金变化而改变。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方同意,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直接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付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差额部分。
交易条件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成交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其他交易条件
1、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1、本物业只有土地证(土地用途为:工业),没有房产证,也没有任何报建、环评、安监、排水、消防、防雷等相关资料,出租方已明确告知承租方,对本物业权属现状、建筑现状、手续现状完全知情并自愿承租,出租方无需补办房产证及各相关资料,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退租、减免租金、索赔。
2、因本物业无房产证,不能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承租方确认:相关行业准入、工商注册、备案、环评、安监、消防等审批能否办理,由承租方自行提前向政府部门核实并自行承担全部结果。出租方仅配合提供现有土地权属资料(即土地证复印件),不保证可注册、不承担任何注册失败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证、无法注册、无法备案、无法环评、无法验收等为由违约退租或要求出租方赔偿。
3、本物业不得用于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其他有毒和放射物质、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不得经营污染(包括噪音、废液、粉尘)项目,不得用于开设布匹市场、布料集中批发、大型布料交易卖场等,不得用作布匹仓库。
4、承租方不得将本物业抵押、使用权转让或整体转租给第三方,如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本物业部分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时,必须遵守上述第3条规定。
5、本物业按现状出租。本物业的建筑物于1995年底建成,至今已有超30年楼龄,且有部分建(构)筑物属临时建筑,承租方必须请专业房屋安全鉴定公司对物业整体进行安全鉴定,并请专业加固公司对物业整体加固处理达到安全标准后再使用。本物业部分建筑外有室外临时金属楼梯,承租方不得使用,如因消防安全原因需要设置并使用室外楼梯时,承租方必须将原有金属楼梯拆除后重建新楼梯再使用。物业内的杂物、垃圾由承租方自行清理;部分门窗有缺失的,由承租方自行安装补齐。在租赁期内,在该物业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独自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因相关部门认定该物业为违章建筑要求拆除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拆除行动,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不得因此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6、出租方提供现有水表、电表及负荷(变压器容量为250千伏安)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缴纳人民币10万元水电使用保证金,租期满,承租方缴清水、电费后,出租方无息退回水电使用保证金。租期内承租方增加的水、电负荷设施,相关手续的办理和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和承担,合同期满时增加的水、电负荷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特别说明,出租方仅提供水表、电表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需自行从水表、电表处重新设置水管和电线,不得使用水表、电表后面原有的水管及电线等;如承租方违反此项约定,私自使用水表、电表后面原有的水管及电线,因此产生的安全、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变压器产权属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按当前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确认已现场查验设备状态,认可设备现状并自愿承接后续全部运维责任及承担所有费用。承租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电力增容、扩容、线路改造、设备升级的,全部申请手续、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电局收费、报审验收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承担。租赁期满,承租方增容、改造所增设的固定电力设施、变压器附属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不得索要补偿。
8、本物业交付时无配套消防设施、无消防验收、无消防备案,承租方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租。租赁期内,全部消防工程、消防配置、消防整改、消防报备、消防器材购置、安装、升级、年检、维护、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均由承租方全额出资、全权负责。由承租方负责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并购买防火保险,租赁期内发生的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全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9、租金按银行转账方式收取,收租时间为:前18年半是每月10日前收取当月租金,租期最后6个月的租金则在租期满前的第7个月的第10日前一次性收齐;租赁保证金按首年的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计收。
10、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公共利益等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服从并在限期内将物业交还给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不得因此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是否收取诚意金
是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400,000 元(肆拾万元整)。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诚意金交纳方式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诚意金交纳方式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5.其他违反广州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处置方法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作为交易合同项下价款的一部分。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广交所与委托方共同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否
报名登记方式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资格条件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12年或以上的法人,并且无不良记录。 2、意向方认缴资本(截至挂牌公告起始日之前)须达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 3、意向方2021-2025年总完税金额需达到700万元以上。 4、意向方必须出具报名前一个星期内,人民币3000万元或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5、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 1、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2、认缴资本(截至挂牌公告起始日之前)达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 3、2021年-2025年完税证明。 4、报名前一个星期内,人民币3000万元或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5、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样板).docx |
| 2 | 其他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意向方须无犯罪记录,无欠租欠薪记录,无正在进行的不利于后续租赁合同履行的诉讼(如有涉及诉讼案件,须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供出租方审核)。 3、意向方所有投资人必须与出租方没有劳动关系。 | 1、意向方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页并加盖公章。 2、意向方须提供意向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显示为暂无数据或意向方非当事人的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
意向方承诺书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同意遵守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产权交易所制度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官网。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电子工业公司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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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信息
委托方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电子工业公司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产权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人将确保广州产权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容及递交广州产权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广州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合作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托方应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时提交至广州产权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方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方在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方将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广州产权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广州产权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黄先生、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 | 96100转分机号596、96100转分机号589 | ||
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黄先生、刘先生
联系方式
96100转分机号596、96100转分机号589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08 房屋租赁合同.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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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附件材料
公开附件材料
08 房屋租赁合同.pdf
| 特别声明 |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