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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
永靖县刘家峡镇城北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一批资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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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标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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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临夏州永靖县刘家峡镇城北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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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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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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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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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甘肃公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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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永靖县刘家峡镇城北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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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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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申请对城北新村黑木耳产业扶贫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及永靖县城北新村产业培育项目室外灌溉工程部分资产进行处置的批复(永刘政发【2026】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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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刘家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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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转让标的不涉及出租或设置抵押权、质押权等他项权利情况,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 2.转让标的拉运完毕后,受让方需根据转让方要求合规处理清运现场垃圾,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3.标的成交后,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转让标的短期内无法进行移交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受让方不得以此向甘交所集团、转让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要求。 4.标的成交后,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物资、废弃物及垃圾,由受让方承担装卸、运输及处理的全部责任和费用。拆除完成后,受让方应将场地恢复至平整净地状态。 5.因转让方目前存在施工需求,转让标的中的变压器等部分设备需用于施工过程,成交后暂无法移交,需待转让方施工完毕后再办理移交手续。 |
交易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产权交易合同》内容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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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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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现场实物现状完成标的的全部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按2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场地管理费。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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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受让须知 1.公告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标的,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踏勘确认书》到甘交所集团报名登记、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www.ejy365.com)注册并报名,取得参与交易资格。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3.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行向转让方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认可并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转让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 4.成交后,转让标的数量、规格、型号有误差的,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为由,要求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再退还,转为交易服务费及部分成交价款。 6.成交后,受让方应服从转让方对进场时间、人员、物品出入拉运等方面的管理与要求,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签署相关安全协议,自觉接受现场监督。 7.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卸拉运所需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拆卸拉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8.成交后,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责任。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其他事项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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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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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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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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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交易保证金10万元,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00,按期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及部分成交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装运及处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特别告知: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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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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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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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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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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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尹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张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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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 |
临夏市红园路临夏饭店2号楼606室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