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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竞买记录
| 项目名称 | 振动清理筛、谷物冷却机及装仓机等24项报废设备资产(三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WZ250363-3 |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公告内容,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止。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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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转让标的存放在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街道 、韶山市竹鸡塅银河路15号 | ||||||||||||||||||||||||||
| 标的现状 | 1、振动清理筛于2015年购置,谷物冷却机于2000年购置,装仓机为2015年购置,已不能正常使用,无修理价值,做报废处理。2、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 评估机构 | - | ||||||||||||||||||||||||||
| 转让底价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吨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央储备粮湘潭直属库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灵芝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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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
| 特别 告知 |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数量以实际交付时称重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组织意向受让方进行实地勘验。 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在资产所在地与转让方指定人员进行称重交接(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任何一方对称重重量有异议,可选择第三方称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4.该标的成交后,成交价款须按成交总价=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量计算。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湖南联交所收到预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的资产交接工作,资产交接工作5个工作日内完成。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人民币80000元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买受人已交纳的预付款人民币80000元及交易保证金,将在资产交接结束后按实际数量计算成交额,并计入成交价款。 8.资产交接完毕后,转让方与买受人明确本次转让资产成交价款。如买受人缴纳的预付款和部分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大于成交价款,湖南联交所在收到转让方交接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多余款项退还给买受人;如买受人缴纳的预付款和部分成交价款不足以抵扣成交价款,则买受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湖南联交所补交相应差额后方可提取全部转让标的。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的,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标的做报废处理,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拆卸,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卸、运输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拆卸、搬移、安装、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搬移。 5.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王灵芝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展示时间:工作日内 (须提前与转让方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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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方提交材料清单(租赁项目及常规实物资产转让).pdf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②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不按公告约定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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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
| 附件下载 | 湘潭直属库报废资产明细表(挂网).pdf |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毛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咨询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13A楼 | |
| 技术支持 | 汪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其 他 |
1、振动清理筛于2015年购置,谷物冷却机于2000年购置,装仓机为2015年购置,已不能正常使用,无修理价值,做报废处理。 2、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人民币80000元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买受人已交纳的预付款人民币80000元及交易保证金,将在资产交接结束后按实际数量计算成交额,并计入成交价款。 8.资产交接完毕后,转让方与买受人明确本次转让资产成交价款。如买受人缴纳的预付款和部分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大于成交价款,湖南联交所在收到转让方交接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多余款项退还给买受人;如买受人缴纳的预付款和部分成交价款不足以抵扣成交价款,则买受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湖南联交所补交相应差额后方可提取全部转让标的。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出现前述情形的,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标的做报废处理,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拆卸,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卸、运输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拆卸、搬移、安装、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搬移。 5.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