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 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甘肃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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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

标的编号

N0118GQ260027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9:00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2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张维成

成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资本+币种

7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56842X

所属行业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

经营范围

新金属合金材料的开发、生产、批发零售,贵金属、有色金属及其矿产品的选矿、冶炼、批发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部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建筑用钢结构件及配套产品的制作;机械设备(不含小轿车)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销售,其他不动产经营租赁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职工人数

85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甘肃柳园花牛山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94

2

甘肃省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5.66

3

兰州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5

4

兰州材料应用保护研究所

3.6

5

陈明

2.4

6

张剑虹

1.2

7

郭清

1.2

内部决议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4297.711736

-245.302027

-245.30202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9115.661465

96981.349944

2134.311521

审计机构名称

甘肃泓泰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6.4.30

9954.594081

3179.399225

3179.399225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2772.859873

97228.942071

5543.917802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12.31

14297.711736

-245.302027

-245.302027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9115.661465

96981.349944

2134.311521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411.8135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估机构

甘肃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兰州理工大学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100979.68

94679.71

6299.97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兰州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33028K

注册地(住所)

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287号兰州理工大学8号楼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

内部决策形式

董事会决议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兰州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兰州理工大学

特别告知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未涉及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为保护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甘交所集团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人组织资格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盖章签署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于转让方处领取)后,方可查阅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并且须一次性查阅完毕,不可拍照、复印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利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及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保密协议》等附件资料的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3.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4.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5.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受让方应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标的企业资产状况详见《审计报告》(甘泰审字[2026]第138号)、《资产评估报告》(甘天兴评报字[2026]043号)、《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万元)

411.82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一次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不含港

澳台地区)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不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自行登录甘交所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签署《保密协议》《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交的全部报名材料。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甘交所集团会同转让方对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按时足额交纳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时足额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未披露事项、尽职调查不清等任何理由,逾期或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若二次挂牌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付清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它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它经济和法律责任。

5.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6.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的经营性损益不改变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及交易价格。

7.《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双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责任义务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8.优先购买权人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进场行权,应在公告期内向甘交所集团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或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保密协议》等产权交易文件。

交易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具体详见《竞价规则》。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起始日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资质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按照《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要求时间交纳(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等额的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交易价款至甘交所集团账户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照报名资料的规定收取服务费。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高经理

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其他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