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股份(国资监测编号G32026HN1000021)
发布时间:
2026-05-06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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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沅江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股份 项目编号 N0124GQ260027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沅江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桔城大道移动广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李菁
成立时间 2012/10/24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14159J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职工人数 24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
2 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3 沅江市污水处理厂 10
4 沅江市洞庭之鑫贸易有限公司 9
5 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6 益阳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
7 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
内部决议 股东会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292.327720 117.612313 137.69110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6953.095057 85190.158504 11762.936553
审计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6/03/31 67.568510 -426.100862 -426.100862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3307.529121 63803.719980 9503.809141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06/30 549.662555 -1358.803586 -1404.638524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7705.047400 77346.749371 10358.298029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湖街道金星中路319号金谷大厦110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3473XG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0万股股份(占股比8.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0万股股份(占股比8.00%) 转让方决策文件 神斧投资金能科技医工所及电子所遗留办遗留问题处置办公室会议纪要(2025101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湖南湘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神斧投资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沅江浦发村镇银行8%股权的批复》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沅江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股份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份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股份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份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份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份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份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与沅江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之间无债权债务关系,股份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标的企业股东权益也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受让标的企业股份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本次股份交易后继续保持不变。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村镇银行股东资格的相关要求。本次交易须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如因受让方资格不符合相关部门规定而导致交易不能完成的,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概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股权交易在确定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结果在其官网公布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后,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方能生效,交易双方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后续产权交割手续。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鉴证复核相关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出具鉴证复核通知书,则视为未通过鉴证复核,本项目自动终结,产权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4.其他信息详见毕马威华振沪审字第2501091号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23351号、长德晟评报字〔2025〕第1118-01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置于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8277937.53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应是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资格的要求; 3、本次股份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827.793753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受让方须在成交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审批结果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官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足额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文件、《产权交易合同》未按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等)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村镇银行股权变更,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并遵守后置审批的特殊约定:已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村镇银行股东资格的相关要求,并自行判断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申请受让本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如因受让方自身条件不符合相关文件及金融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导致监管部门审批无法通过或最终不予确认,或经监管部门审查作出受让方不符合标的企业股东资格的决定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由受让方承担相关后果和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份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份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 指南 竞价须知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缴纳: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00前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按e交易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未能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按照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如意向受让方有违反本公告等相关约定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 增价幅度 -
自由竞价时间 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 延时竞价周期 -
服务费 受让方服务费按产权受让委托合同约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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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何女士(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经办人 闵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13A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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