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价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需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半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5%收取;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收取)。 8、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租金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承租方负责以下事项:(1)办理广告位行政许可;(2)日常管养、维护维修、检测等,使之符合安全运营要求;(3)协调、配合省交通厅、路政执法大队等主管部门工作;(4)租赁期安全责任和运营风险。以上事项出租方给予协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广告设置过程中及广告播放过程中应保持广告美观及安全性,不得发布违法和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广告安装及使用时所造成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合同期满,如不再续约,则承租方应拆回所有广告牌材料,并负责修复。 4、广告牌施工及广告发布中的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因承租方广告牌造成他人损伤,导致出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5、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广告位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整体转租、分租给任何第三方。承租方违反约定整体转租、分租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6、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