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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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88-7022
| 标的名称 |
湖南铅都仙人岩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 |
项目编号 |
N0124GQ260020 |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铅都仙人岩矿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湖南省常宁市宜阳镇泉峰西路2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胡卫文 |
| 成立时间 |
2008/05/29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4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开通会员可解锁*61105H |
所属行业 |
其他采矿业 |
| 经营范围 |
金、银、铅、锌、铜金属矿产品的选矿、冶炼及深加工;伴生金属、非金属等副产品的回收、利用。 |
| 职工人数 |
650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湖南水口山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65 |
| 2 |
湖南省遥感地质调查监测所 |
30 |
| 3 |
常宁市金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5 |
|
| 内部决议 |
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2024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0 |
0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268.185621 |
1657.855382 |
-389.669761 |
| 审计机构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6/03/31 |
0 |
0 |
0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479.841431 |
2869.511192 |
-389.669761 |
|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5/04/30 |
- |
-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2400.616197 |
2861.036582 |
-460.420385 |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省遥感地质调查监测所 |
| 注册地(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256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12430000MB1G37600G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单位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湖南省财政厅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湖南省地质院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湖南省地质院《湖南省地质院关于湖南铅都仙人岩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湘地发[2026]28号)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拟将持有的湖南铅都仙人岩矿业有限公司30%股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特别 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是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须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填写《受让申请书》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意向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 2、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不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的行权方式为:普通竞买人首先进行一次报价,报价过程中,该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必须到场,普通竞买人报价结束后,其最高报价即为其他股东竞买人的行权价格。 3、根据湘金资评报字(2025)第36号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开通会员可解锁*,标的企业尚欠湖南省遥感地质调查监测所(以下简称“遥感所”)工程款人民币290.886891万元、往来款人民币1563.010751万元,合计人民币1853.897642万元。受让方须代标的企业向遥感所偿还上述债务,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支付至湖南联交所结算专户。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偿还完上述债务后,成为标的企业的相应债权人。 标的企业的其他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受。 4、其他信息详见致同审字(2025)第110C017952号审计报告、湘宝荃专审字[2025]第071号专项审计报告、湘金资评报字(2025)第36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2087.05万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087.05万元报价。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25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25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根据湘金资评报字(2025)第36号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开通会员可解锁*,标的企业尚欠遥感所工程款人民币290.886891万元、往来款人民币1563.010751万元,合计人民币1853.897642万元。受让方须代标的企业向遥感所偿还上述债务,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支付至湖南联交所结算专户。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偿还完上述债务后,成为标的企业的相应债权人。 标的企业的其他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受。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股权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挂牌截止日17:30前 |
| 交易方式 |
1、转让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待定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将于本公告期的次个工作日补登公告,补登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期内如没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则待定受让方直接成为受让方。补登公告期内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的,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2、转让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请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3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25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亭支行 账 号:8112 0309 0000 16567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行权股东),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如有违反本公告约定的相关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 |
增价幅度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服务费 |
-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文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包括报名程序办理、竞价系统使用咨询等) |
| 项目经办人 |
何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送达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112号湘江财富金融中心B座13A楼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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