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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飞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件汽车保险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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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年产35万件汽车保险杠项目 |
| 建设地点: |
萧县经济开发区萧泉共建园 |
| 建设单位: |
宿州飞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蓝之源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宿州飞邦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1500万元在萧县经济开发区萧泉共建园建设年产35万件汽车保险杠项目。项目租赁萧县康维木质纤维有限公司已建厂房4200平方米,购置压力机、修边机、喷漆房等生产设备,原料包括重卡汽车前保险杠(半成品)、新能源汽车轻卡前保险杠(半成品)等,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环卫、消防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5万件汽车保险杠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焊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打磨粉尘经密闭收集后一并汇入一套1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过滤棉+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到污水处理厂。 3、噪声 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吸声等措施。 4、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建设一座20m²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收尘和废打磨砂纸、除尘器收尘、废打磨砂纸委托外单位处置。项目建设一间10m²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过滤棉、废漆桶、和废活性炭、漆渣。废漆桶加盖密闭暂存,漆渣、过滤棉危废专用编织袋包装封口,废活性炭采用薄膜缠绕包裹暂存密闭桶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萧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萧发改政务【2025】586号文件备案(项目代码:2511-34*开通会员可解锁*-693061)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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