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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高新经审投字〔2025〕233号
关于微电子南昌高新区机器视觉光学传感模组研发及产业化升级项目节能审查的批复
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
报来相关申报材料已收悉。经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的要求出具了评审意见。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代码:2508-36*开通会员可解锁*-322460。
2、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瑶湖西大道光电二号园区。
3、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计划租赁厂地19145.18平方米,投资购置终检机台、接收测试机、恒温恒湿试验机、金线键合机等先进设备,研发生产机器视觉光学传感模组。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形成年产1550万颗机器视觉光学传感模组的产能规模。
二、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349.95吨标准煤(等价值3031.50吨标准煤),主要消耗能源种类为电力、天然气、柴油、新水。年耗电力1039.92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1278.07吨;年耗天然气4.95万立方米,折合标准煤60.13吨;年耗柴油8.06吨,折合标准煤11.75吨;年耗新水6.02万立方米(新水不计入总量)。
该项目能效指标基本可行,符合地方和行业能耗限额标准。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一)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空调、照明系统等,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1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0189-2015)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五、请你公司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六、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或建设方案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一并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验收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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