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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教职工、债权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重庆南岸博蒙幼儿园举办者申请,该幼儿园的举办者拟由凡梅娜变更为杨宇凡。为保证相关人员或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就重庆南岸博蒙幼儿园拟变更举办者事宜予以公示:
申请项目:重庆南岸博蒙幼儿园变更举办者
申请单位:重庆南岸博蒙幼儿园
原举办者:凡梅娜
变更后举办者:杨宇凡
办学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星河路85号16栋
办学内容或范围: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公示时限:7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对重庆南岸博蒙幼儿园变更举办者事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反映相关情况和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22号408B办公室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