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万发改招标核准字【2025】84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字[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万安县五丰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主要包含五丰镇桂江圩镇(荷林村)、棉津圩镇(路 口村)和云洲村环境综合整治三部分组成。
桂江圩镇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包含道路改造全长399米,道路红线宽约6米,路面宽5米;新建混凝土停车场面积476.12 m²;环境整治面积约505.4 m²;新建混凝土排水边沟长度约422.52 米;新建围墙150m;新建波形护栏长75米;场地硬化面积约 934.5m²; 标线面积约158.60 m²; 电缆整治200米,新增化粪池、污水池各一座;厕所及管理用房改造40.95 m²; 新增太阳能路灯10套等附属配套工程。
棉津圩镇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包含道路全长570米,道路红线宽约7-12米,车行道3655.6m²,人行道1593.9m², 新建砖砌排水边沟长约82米,新建一座厕所20.14 m², 新建污水池一座,弱电管道预埋长约2511米,线路下地整治约823米,标线面积约175.76m²,DN500雨水主管总长387米,DN400 污水主管长117米,DN100 给水主管长369米,太阳能单杆双臂路灯24套,新建非机动车棚28 m²等附属配套工程。
云洲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包含透水混凝土1100平方、篱笆 220米、沥青路面及停车场3260平方、雨水管950米、污水管 180米、砼路面2600平方、围墙230米、停车场植草砖440平方、充电桩快充慢充各2套、人行道660平方、种植土1140立方、环境整治20000平方、化粪池1座、路灯60套、水沟120米、挡土墙200米、仿木栏杆80米、拆除房屋4700m²、村标2座、零星工程、土方回填等附属配套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总投资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设1个标段。
二、招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不见面开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公告发布媒介:
1、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
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等。
七、其他:
1.建设单位自确认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