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污水站收集池污泥清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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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2
发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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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

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污水站收集池污泥清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总预算(元)

备注

1

红楼院区污水站收集池污泥清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当及时办理本项目相关的有限空间手续,经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之日起7日内完成。

详见用户需求。

三、用户需求

(一)项目内容

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数量

污水站收集池污泥清理

1

收集池

施工期超越排水

布置临时超越排水泵2台,液位控制器1个,临时室外电箱1套,不少于150m³/H(每小时150立方米),密封气囊2个,临时排水管不少于200m。

1项

收集池污泥清理

污泥清理,抽吸车清理,人工清理

(预估)400m³

污泥干化

污泥现场干化,装袋,搬运及人工等

1项

2

有限空间作业防护措施

配备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器、呼吸机、应急设备等

1项

3

临时过水处理系统

确保出水水质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达标排放

1套

4

委托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水口进行检测

按采购人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范围检测

1项

注意:本项目总价包干,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上述清单列明以及虽未列明,但为完成本项服务所需投入的一切费用;污泥清理数量仅为预估数量,供应商不得因为实际数量超出预估数量而要求采购人支付额外的费用。

(二)技术要求

1.供应商在提供服务前,必须对投入项目的施工(服务)人员进行有限空间相关培训并进行有限空间应急演练,并提供相关的施工(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给采购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红楼院区东门污水站格栅池、调节池污泥进行清理,清理完污泥现场后进行干化,干化完成打包存放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处理,由供应商运输至采购人的医疗垃圾站。

2.运行保障:供应商施工(服务)期间,保障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需配套临时过水处理系统(由供应商提供),确保出水水质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达标排放。

3.安全要求: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落实应急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调节池污泥清理需下池作业属有限空间操作,供应商需编制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及有限空间作业协议书,并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采购人。

4.应急保障

(1)应急设备:现场配备备用电箱、应急抽水泵、应急药剂、消毒药剂(次氯酸钠等),应对突发水质异常或设备故障。

(2)制定项目应急预案及措施。

★5.设备要求

供应商应当配套污水净化车(提供污水净化车相关行驶证、登记证书复印件,如车辆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上述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6.人员安排

供应商为本项目应当至少安排4名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应当具备有限空间作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施工前准备

(1)现场勘查:供应商需在施工前对收集池结构、废水流量、水质参数、周边环境进行详细勘查,制定针对性施工方案。

(2)临时过水系统:布置好临时过水设施,确保施工期间污水站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8.有限空间作业

(1)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制度,作业前完成气体检测(氧气含量≥19.5%,硫化氢、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低于安全阈值)。

(2)安全防护:配备强制通风设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防爆照明工具等防护装备。

(3)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安排专人全程监护,严禁单人作业。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当及时办理本项目相关的有限空间手续,经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之日起7日内完成。

2.服务地点: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东门污水站。

3.验收标准

项目完成后,排放的污水需达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相关标准,供应商提供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示的监测报告,双方项目代表进行现场书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4.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后,经双方项目代表现场进行验收合格,且处理后所排放的污水达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规定的相关标准(以供应商提供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示的检测报告为准)后进行支付。采购人承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正规全额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款项。如发生违约情形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从应付款项中扣除。

所有请款都需由供应商提供正规等额发票,若供应商迟延履行提供发票义务,采购人也可顺延履行支付义务。

★5.考核方式

(1)供应商需确保在工期(服务期限)内完成,每逾期一日扣除合同金额的1%。

(2)项目金额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清单所有内容,项目实施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需确保污水系统正常运行,施工期间如有环保部门或上级部门检查的,需无条件配合,如提供服务期间污水排放不达标,供应商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以及当前污水运营承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期间引起的罚款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按规定扣除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4)施工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件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注:上述违约金由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服务款项中扣除。

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提交报名资料和报价文件时间、现场勘察时间

1.报名资料和报价资料提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和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点00分

2.报名资料和报价资料提交方式

登录采购人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网址:https://wx.dgphospital.com:8080/#/portal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周六上午8:00—11:00。

3.本项目组织统一的现场勘察,不接受供应商提出的单独勘察要求。供应商是否参与勘察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报名。

现场勘察统一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点00分

集合地点: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行政楼一楼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分公司竞价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具备2份以上污水污泥清理或化粪池清理业绩(合同相对方须是不同的单位)。

4.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报名资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分公司参与竞价的,还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

3.供应商自查信用中国截图;(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2份水污泥清理或化粪池清理业绩(提供2份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以及每份合同实施过程中任意一份发票扫描件,2份合同相对方须是不同的单位,合同关键页内容需包含合同主体、服务内容、签约时间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5.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6.承诺函;(详见三、用户需求(三)商务要求★5.考核方式)

7.污水净化车。(提供相关行驶证、登记证书扫描件,如车辆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详见三、用户需求(二)技术要求★5.设备要求)

注:1.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内容)复印件。

2.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系统”本项目的报名资料中。报名资料缺失将导致报名无效,请供应商严格执行。

七、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总金额报价,总价不超过*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污泥清理、清理所需设备购置与维护、燃油费、路桥费、保险赔偿、人工成本(含工资、社保及福利)等所有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报价单。按采购人要求的报价单报价(详见附件2),报价单的命名格式为“XX公司报价资料”,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价资料缺失将导致报价无效,请供应商严格执行。

八、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采购人公示的所有项目,各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报名(报名须下载《采购项目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上传至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系统”本项目的报名资料中确认报名)。

2.响应供应商的报名资料与报价文件须扫描并加盖公章,并于项目报名结束前在报名期限内上传至东莞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系统”本项目的报名资料中,否则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文件。

3.如第一次公告期内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需进行二次公告,二次公告仍不足三家,则由采购人评估项目执行进度需求,决定直接接受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或重新编制采购需求后再发布采购公告。

4.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约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作诚信问题,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两年内禁止参加医院自主采购活动,并视情况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5.潜在供应商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可以对本文件提出质疑。对本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本文件公告期限内提出,但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遴选)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及证明材料的内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的要求编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发出的质疑函超出上述质疑期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在上述的时间内未对本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响应供应商多加重视,谢谢配合。

九、采购方式与竞价须知(请仔细阅读)

1.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系统竞价的方式实施采购。

2.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提前完成注册或在项目报名时间内登录采购人的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并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在本项目竞价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对竞价项目进行报名与报价。

注:采购人审核供应商注册资料需要一定时间,供应商自身未提前或未及时完成注册审核流程、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等因素导致错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已通过采购公告与官网通知的方式履行报名时间及注册要求的告知义务,供应商应当充分预留注册审核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报名事宜。

3.报价规则:供应商的报价可在报名期间内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的报价直接作为最终报价。若供应商在采购人采购管理系统上传的报价文件与系统上填写的最终报价不一致的,则报价作无效处理

4.竞价结果定标规则:货物、服务类项目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按“价低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如下:(1)报价最低的,推荐为第一候选人;(2)报价相同的,按参数最优者确定;(3)报价相同且参数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附件:

附件1: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污水站收集池污泥清理采购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2:报价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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