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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玉林城区玉公公路桥至车陂江口(玉州区河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项目地点:玉林市玉州区。
3.项目概况:治理河长为3.781千米;新建防洪堤总长5.728千米,其中左岸新建防洪堤长2.85千米,右岸新建防洪堤长2.878千米;新建右岸护岸1.686千米。沿治理河段新建排涝涵闸5座、排水涵4座,防洪堤隔断鱼塘段处新建连通涵闸4座。左右岸新建步级43座及坡道14处。工程占地涉及玉州区南江街道办、城西街道办以及仁东镇,涉及土地面积287.77亩,工程永久征地167.92亩,临时用地119.85亩,坟墓30座。工程用地涉及农村房屋面积3611.13平方米,富英皮革厂房屋及钢棚11240.75平方米;物流仓钢棚19232.31平方米,拆除围墙999.50平方米,拆除砖砌水池5550.65平方米,零星果树木17000株。涉及专业项目设施:10千伏线路5.1千米,低压线路5.2千米。搬迁2户11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对上述工程范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组织及报告修改,直至取得通过评审的正式报告。
2.成果要求:编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必须符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DB45/T1625—2024)等规定,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或专家评审组的审查。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
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1.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60,0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甲级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评审办法
1.定标原则: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
2.评审流程:询价小组将对符合询价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合格、技术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名。
3.成交候选人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若出现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的情况,由询价小组现场抽签或根据项目需求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地质灾害评估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含报价计算依据、计算过程、最终总价等(需明确最终总价,且不得超过16万元);
4.近三年内相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绩(如有,附合同扫描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玉林市人民东路196号,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3.递交方式:密封递交。报价文件一份,外包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4.开标方式:现场开启报价文件,宣读报价。
八、定标与合同签订
1.评审结束后,询价小组出具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九、联系方式
1.询价人: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2.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196号
3.联系人:张工
4.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重要声明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2.成交供应商需对报告质量负责,确保通过专家评审。若因报告质量问题未通过评审,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修改直至通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有权对成交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玉林市南流江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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