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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四川省广安中学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广安中学校舍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项目名称 |
广安中学校舍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
招标人 |
四川省广安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补遗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4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730日历天。”更正为“第一章 招标公告2.4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按照规定收费标准计算(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更正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按照规定收费标准下浮10%计算(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达到工程总体进度的 50%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4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2.达到工程总体进度的 100%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4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4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0% 。”更正为:“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达到工程总体进度的 50%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4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2.达到工程总体进度的 100%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4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4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00% 。”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四川省广安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安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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