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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开展海南省“美丽海南美滩行动”
志愿服务活动辅助工作的公告
各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厅拟委托第三方开展海南省“美丽海南美滩行动”志愿服务活动辅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拟委托活动辅助项目名称:海南省“美丽海南美滩行动”志愿服务活动辅助工作
(二)委托单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叁拾万元以内)
(四)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根据《海南省海上环卫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美丽海南美滩行动”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等文件要求,联合多家省直单位共同发起“美丽海南美滩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市民与游客积极投身美丽海滩的维护工作,进一步强化公众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持续提升海上环卫工作质量,带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打造省级特色海岸治理品牌,构建政企民协同共治模式,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高质量建设。
2.活动工作任务:一是志愿服务常态化:建立“美滩行动”季度活动机制,每季度在沿海各市县开展常态化清洁志愿服务,全年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场,年度“美滩日”活动1场,合计5场。二是全民参与氛围浓厚:广泛动员省直单位、市县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学校、社区及游客群体参与,全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000人次。三是品牌影响力提升:持续提升“美滩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影响力,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海洋环保公益品牌。
3.活动辅助服务工作时间安排:
①启动阶段(合同签订后第1—2个月)。一是完成首年IP形象定制开发,包含Logo设计、宣传包设计、IP宣传短视频制作等设计宣传文件。二是完成首批5000份“美滩行动”积分兑换活动物料投放、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推广等工作。
②推进阶段(合同签订后第3—5个月)。完成不少于2场志愿服务活动。
③推进阶段(合同签订后第6—7个月)。完成不少于1场志愿服务活动。
④深化阶段(合同签订后第8—10个月)完成不少于1场志愿服务活动。
⑤总结阶段(合同签订后第11—12个月)完成全年志愿服务活动(年度1场+季度4场),进行项目整体总结与验收,形成《美滩行动运维机制搭建》文档汇编。
4.活动辅助服务工作要求:一是活动宣传推广服务:完成首年IP形象的定制开发,含Logo设计、宣传包设计、IP宣传短视频制作、活动全周期多平台宣传推广、首批积分兑换物料(5000份活动物料投放、活动氛围营造与志愿者招募推广等工作)。二是活动组织与实施,包含每年举办一场“美滩日”主题活动、季度联动海南省省直机关相关部门开展每季度一次的美滩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合计年度5场活动,活动预算严格控制在合理预算范围内,杜绝铺张浪费,坚持厉行节约。三是日常运维管理,海上环卫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协助一景一策落地实施管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协调等工作。四是活动辅助单位近5年至少承担过活动策划、项目管理、会务服务、培训组织与实施、志愿服务类等相关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活动辅助单位无不良行为信用记录。
二、报名相关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活动策划、项目管理、公益服务、会务服务、培训组织与实施、志愿服务类等相关服务经验。
(三)响应文件
1.报价函,报价控制在最高限价内。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并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开展异常低价情形审查。
2.承担本委托内容工作方案。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3年以上活动策划、项目管理、公益服务、会务服务、培训组织与实施、志愿服务类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提供工作团队及相关项目业绩等相关材料。(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等)。
5.上述材料均应包含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和相对应的电子扫描件,纸质件均须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6.以上报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同时扫描成电子版,纸质件(3份)和PDF电子版(1份)一并密封并加盖单位骑缝章,在封面处标注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单位确定
一是资格性审查:对活动辅助单位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审核,对资质满足要求,报价文件格式规范,响应采购需求的活动辅助单位方可进行后续评审环节。
二是技术与价格评审:依据比选评分表对入选活动辅助单位进行评比打分,选取得分最高活动辅助单位为本次规划的活动辅助单位。若出现评分相同,则选取报价最低的活动辅助单位。
报名截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X日18时(暂定)(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一式3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15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比选报名”,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不符合比选条件,不按要求报送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单位不进入比选。
三、其他
(一)我厅将按照本方案规划活动辅助单位比选评分表明确的相关内容,组织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类似工作经验丰富、价格合理者中比选出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10日内与我厅签订委托合同,正式确定相关事宜。
(二)与受托单位签订活动辅助服务合同后,按三次付款:第一笔活动辅助服务费在签订活动辅助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活动辅助单位支付总活动辅助费的50%;第二笔活动辅助费在活动辅助单位提交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通过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活动辅助单位支付总活动辅助费的30%;第三笔活动辅助费在活动辅助单位提交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通过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活动辅助单位支付总活动辅助费的20%。
附件:海南省“美丽海南美滩行动”志愿服务活动辅助单位比选评分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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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海南省“美丽海南 美滩行动”志愿服务活动辅助单位比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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