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地点:三亚市崖州区红岩队—抱古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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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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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应急性工作劳务及施工服务招采任务 去报名

招标类型: 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 FWRW-2025-032428

需求单位: 海南农垦自然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城投众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矿产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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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三亚城投众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崖州区红岩队-抱古村采矿权项目”零星、应急性工作劳务及施工服务采购询比采购文件

第一章 项目概况与采购说明

1.项目名称:三亚城投众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崖州区红岩队-抱古村”采矿项目”零星、应急性工作劳务及施工服务采购

2.采购人:三亚城投众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三亚市崖州区红岩队—抱古村

4.采购内容:项目已进入基建收尾带料调试阶段,过渡期间零星、应急性事务较多,如台风天损坏外围农户道路修复、临时办公区水电接驳、项目收尾时的散杂工作及应急性施工工作等等,同时因现场办公楼及其配套设施尚未完善以及正式运营期产品外运过程对崖州区现有道路造成一定破坏,后续需要施工队伍及时协助完成水、电、道路维修等零星施工工作。为满足现场实际需要和避免因局部零星施工工作拖延影响整体项目进度,需要采购一支随时派工队伍及时解决。

5.现场勘探

各报名单位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实地勘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数据。

成交人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或未踏勘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报名阶段切勿上传报价单相关文件。

6.本项目需收取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预算金额0.5%计算。(具体要求见附件:关于收取成交服务费的通知)

第二章 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其他与本项目需求直接相关的专业资质,具备任一即可;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涵盖建筑劳务作业相关许可范围。

2.财务要求:能够开具税率为9%的建筑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更,合同不含税价款保持不变,将按新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结算。

3.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报名单位在近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导致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合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报名阶段切勿上传报价单相关文件。

第三章 采购程序与报价须知

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采用资格预审。

2.报名与报价流程:报名单位须先提交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审查后方可获得报价资格。采购人将另行通知合格单位在指定系统内进行报价。

3.报价要求

1报价形式:本项目约定工作产值为300万元,采用“单次计量+造价下浮率竞价”模式招标。供应商需在采购系统内填报随下浮率变化后的含税总价,并必须上传《报价表》含总价及下浮率),总价随下浮率动态计算

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价表》的,视为无效报价;下浮率与总价必须保持一致,若总价未随下浮率动态变化,视为无效报价。

(2)评分基准:设定下浮率最低基准值为 5%,供应商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 5%,低于 5% 视为无效报价。

(3)评分规则: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确保价格合理性;

依据各供应商报价函中下浮率为标准,选定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中下浮率无上限,价格无下限。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期限及终止条件:

(1)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年。

(2)本合同累计结算金额控制在300万元,若最后一次结算后累计金额超出300万元的10%(即累计金额达到330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约定上限,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无需另行通知,但应按本合同约定完成最终结算。

2、合同结算依据:

(1)若单次工作仅为劳务或机械服务,按实际发生的人工工日、机械使用台班计算,以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的《现场确认单》为依据。

(2)若单次工作涉及实体工程,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以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的《现场确认单》为依据。

(3)最终结算金额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审定结果为准。第三方造价单位依据现行海南省相关预算消耗量定额及结算当月最新三亚市造价信息价审定产值,并结合乙方报价下浮率计算最终结算金额。

(4)乙方报价下浮率以采购竞价阶段确定的综合下浮率为准。

3、结算时间:

双方每2个月办理一次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周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结算资料,甲方及第三方造价单位应在收到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审定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结算款项。

其余内容请见附件。

第五章 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人:李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注:关于项目现场的疑问,建议通过集采平台公开答疑提交,以确保信息准确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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