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消防救援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本级目录外器材装备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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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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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消防救援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合肥市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15
首次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任助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鲍秋鸣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1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消防救援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本级目录外器材装备第1-11包)更正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度消防救援装备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本级目录外器材装备第1-11包)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关于第2包无人机,采购需求中“3.●载重无人机技术参数及要求 1.飞行器(1)4轴8桨多旋翼无人机,外形尺寸(机臂和桨叶展开)≤3300mm×3300mm×300mm”,现更正为:“(1)外形尺寸 (机臂和桨叶展开)≤3300mm×3300mm×1500mm”。

2、关于第2包无人机,采购需求中“4.■复合翼无人机技术参数及要求 1.飞行器(5)具备起落架收放功能(有起落架机型)或光电吊舱收放功能(无起落架机型),以避免起落架或机身结构遮挡光电吊舱画面”,现更正为:“(5)具备起落架收放功能(有起落架机型)或光电吊舱收放功能(无起落架机型)或通过机身结构优化等其它方式,避免起落架或机身结构遮挡光电吊舱画面”。

3、关于第4包防护及救援装备,采购需求中“3.■手提式强光照明灯(Ⅱ型)2、适用于1区、2区爆炸性环境,防爆标志:ExdiaⅡCT6Gb隔爆、本质安全型防爆。3、防尘防水等级IP67”,现更正为:“2、适用于1区、2区爆炸性环境,本质安全型防爆。3、防尘防水等级IP66”。

4、关于第4包防护及救援装备,采购需求中“18.■消防用红外热像仪”,现删除: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型式试验(检验)报告扫描件。

5、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前注3”,现更正为: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

6、原公开招标公告中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更正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第7包救援舟“技术参数及要求第6项 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 CMA 标识的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同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系统中关于检测机构的CMA资质查询截图。备注:检测报告需要体现拉伸强度、顶破强力性能参数”的疑问。 答: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定(CMA)。根据《检验检测机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故本项不予更正。 注: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88号         

联系方式:任助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鲍秋鸣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助理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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