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发布时间:
2026-04-21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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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编制日期: 二○二六年四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 2 -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3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 22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 36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45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86 -

六、结论

............................................................................................. - 90 -

七、大气环境专项评价

..................................................................... - 91 -

附表

........................................................................................................ 106

- 3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项目代码

24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962568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139****5721

建设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石桥单元,东、南至

GS130302-20 地块,西至新汇路,

北至八角亭街

地理坐标

120 度 11 分 39.936 秒,30 度 19 分 53.931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Q8421 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站)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九、卫生

84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84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填)

杭州市拱墅区发展

改革和经济信息化

项目审批(核

/

备案)文号

(选填)

拱发改经信

[2025]37 号

总投资(万元)

19000

环保投资(万

元)

300

环保投资占比

%)

1.6

施工工期

2 年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2)

7497m2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中含少量氯气,大气需开展专项评价,具

体判定依据见表

1-1。

1-1 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

专项评价

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专项评价

大气

排放废气中含有毒有害

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

项目排放的废气中含少量氯气,属于《有

- 4 -

[a]芘、氰化物、氯气且

厂界外

500米范围内有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

建设项目

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

录》中的污染物。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

理厂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不直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

量3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

量不超过临界量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m范围

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

项目

本项目不需要从河道

取水,无取水口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

设项目

根据表

1-1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

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无需开展

专项评价;大气、地表水、风险评价、生态和海洋无需开展专项

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

《详规一张图》

规划机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图审核号:浙杭

S(2024)29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及规划环

影响评价符合

性分析

与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的《详规一张图》

,本

项 目 所 在 地 规 划 为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设 施 用 地 ( 地 块 编 号

GS130302-19)。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3301052025XS0014547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A52),与《详规一张图》中用地性质相符。

- 5 -

1 《详规一张图(局部图)》

其他符合性分

1、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杭环发〔

2024〕49 号),本项目建设地

址处于“拱墅区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

2(ZH33010520002)”,

属重点管控单元。

1-2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符合性分析

管控

单元

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

本项目

是否

符合

空间

布局

引导

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

工业集聚点)外,原则上

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

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

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

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大

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浙江

本项目属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迁建项目,不属于工业

项目。本项目不在大运河

国家文化公园(浙江段)

的遗产区及缓冲区范围内

符合

项目所在地

- 6 -

段)的保护要求。严格执

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

污染

物排

放管

推进生活小区“零直排”

区建设。加强噪声和臭气

异味防治,强化餐饮油烟

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①项目污水处理站废

气经收集

+活性炭吸附处

理后引至主楼屋顶

8F 排

放,排放高度

37m;②食

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

后引至副楼

4F 屋顶排放,

排放高度

21m。③汽车尾

气经机械风机收集后引至

地面

2.5m 排放。④推拿艾

灸室产生的艾灸烟雾及检

验科废气需安装排风扇,

及时通风换气即可。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统

一纳入八角亭街市政污水

管网,均能达标排放。社

区服务中心已实现雨污分

流。施工期扬尘进行重点

监管。

符合

环境

风险

防控

合理布局商业、居住、科

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

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

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

局。

本项目设有食堂,油烟废

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

至副楼

4F 屋顶进行高空

排放。严格控制噪声、污

水处理设施废气、油烟废

气、废水污染排放,做到

达标排放。

符合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

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

设,推进节水产品推广普

及,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

水。

节约用水,不浪费水资源

符合

重点

管控

对象

武林街道、天水街道、朝

晖街道、潮鸣街道、长庆

街道、石桥街道、东新街

道、文晖街道城镇生活区。

(一)产业集聚点:下城

区数字产业园;

(二)小微

园区:杭州经纬国际创意

产业园、博济滨江智谷、

长城

F317 创意产业园、

本项目属于石桥街道城镇

生活区

符合

- 7 -

下城区电子商务产业园。

项目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项目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主楼屋顶 8F 排

放;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副楼

4F 屋顶排放。汽车尾

气经机械风机收集后引至地面

2.5m 排放。推拿艾灸室产生的艾灸

烟雾及检验科废气需安装排风扇,及时通风换气即可。废水经处

理达标后统一纳入八角亭街市政污水管网。严格控制废气、噪声、

废水污染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废水能纳管排放,

因此符合环境管控单元总体要求。

综上分析,项目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的要求。

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88 号)符合性分析

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桥单元,东、南至

GS130302-20

地块,西至新汇路,北至八角亭街。对照项目所在区域生态保护

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所在区域大

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均可以达到相应环境质量目标要求,项目为

非工业项目,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各类

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周边环境均可维持现状,因此不会触及环

境质量底线;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来

自当地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

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位于“拱墅区城镇生活重点

管控单元

2(ZH33010520002)”,属重点管控单元,对照环境管

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本项目符合各项管控要求。

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符合国家、

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8 -

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建设单位按照环评要求,

切实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保证建设项目所有污染物达标

排放。

①本次迁建总量控制建议值为:

CODCr:1.31t/a(40mg/L)、

NH3-N:0.066t/a(2mg/L)。本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无需申请总

量控制指标,因此无需区域替代削减。

②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汽车尾气、艾灸烟雾、次氯酸钠消毒剂产生的氯气和检验室废气。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有 组 织 排 放 应 执 行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执

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3 相应标准。

地 下 车 库 汽 车 尾 气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1996)中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

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副楼

4F 屋顶进行高空

排放,执行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

相关标准要求。

推拿艾灸室产生的艾灸烟雾和检验科废气需安装排风扇,及

时通风换气即可。

③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社区服务中心内医疗设备运行、主楼西

侧地下一层污水处理站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风机、副楼一层

厨房内油烟净化器及配套风机、多联机空调外机等运行噪声,设

备正常运行时距设备

1m 处平均噪声在 65~80dB 之间,经隔声及

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

GB12348-2008 中的 2 类标准。

3)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等要求

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的《详规一张图》

,本

- 9 -

项 目 所 在 地 规 划 为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设 施 用 地 ( 地 块 编 号

GS130302-19)。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

3301052025XS0014547 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

地(

A52)。故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和《杭州市产业

发展导向目录(

2024 年本)》等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

制和淘汰类项目;根据《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因此,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可以达标排放,

排放的总量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项目建设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中“三线一单”要求。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26)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

为《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

本项目按环评要求设置污染物治理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

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现

状。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

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

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

- 10 -

目的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属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不属于工业项目。

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本项目的建设符

合环境管控单元总体要求。

因此本次项目实施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3、“四性、五不批”审批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审批可行性分析见表 1-3、

1-4。

1-3 本项目环评审批可行性分析表(五不批)

序号

审批要求

可行性分析

1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

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

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

目,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基层医疗卫

生设施用地,符合用地规划,不属

于不予批准的情形。

2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管理要求

企业所在地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大气环境常规污染物有部分因子超标,在采取区域减排行动后预计会有改善;本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

3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

破坏。

本项目采取的措施均能确保污染

物达标排放,符合审批要求。

4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

本项目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

- 11 -

项目,未针对原有项目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

出有效防治措施

项目,不属于改建、扩建和技术

改造

5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

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

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本评价基础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因此可

行。

6

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不予审批的范围,属于可审批项目

1-4 本项目环评审批可行性分析表(四性)

序号

审批要求

可行性分析

1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属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

项目,非工业生产类项目,只要实施

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各污染物

均能达标排放,因此环境可行。

2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

估的可靠性

本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试行)

》进行编制

3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

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可行,各环境

保护措施能较好的发挥污染防治作

用。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

科学性

本次评价分析了环境功能区划的合

理性,分析了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

性,确保当地环境质量维持现状。因

此,本评价结论具有科学性。

5

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可行性、可靠性、有效性、科学性四性要求,属于可审批项目。

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符合性

分析

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

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长江办〔2022〕7 号)

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 12 -

1-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符合性分析

具体要求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于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

符合

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園内新建、政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国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国内。

符合

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白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

符合

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建设排污口。

符合

- 13 -

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 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项目不开展生产性捕捞。

符合

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等项目。

符合

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符合

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项目。

符合

11.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符合

1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符合

13.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符合

14.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本项目实施后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符合

15.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交通运输

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港口工程

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

本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

符合

5、纳入碳排放评价试点行业认定情况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

《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

- 14 -

放评价

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21]179 号)中的要求,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Q84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非生产型企

业,本项目不在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碳排放评价。

6、《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

2022 年 7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新一

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

(发改地区

[2022]959 号)。

本项目与其中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1-6 项目与《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符合性分析

具体要求

符合性分析

严禁落地国家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明

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装备、产品与项

目,依法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继续推进城市

建成区内造纸、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

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环太湖生态

环境敏感区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存在重

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治条件的企业依法

关闭或搬迁至合规工业园。推进太湖流域等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

300 米范围内重点排污

企业逐步退出。除战略性新兴产业项

+目外,

太湖流域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生产性新增

氮磷污染物的工业类建设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项

目不属于目录中

的限制类及淘汰

类工艺、装备、产

品。本项目为非工

业项目,不排放含

氮磷生产废水。

督促企业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格落

实总磷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要求。持

续强化涉水行业污染整治,基于水生态环境

质量改善需要,大力推进印染、化工、造纸、

钢铁、电镀、食品(啤酒、味精)等重点行

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实施工业园区限值限

量管理,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

治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管网

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

依法推动园区生产废水应纳尽纳。推进化工

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鼓

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分类收

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

本项目为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迁建

项目。非工业项

目,废水经处理达

标后统一进入七

格污水处理厂,不

新增排污口。本项

目实施后厂区实

行雨污分流、清污

分流。

- 15 -

监测。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

区内企业见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工业废

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工

业园区、开发区尤其是耗水量大的企业新建

中水回用设施和环保循环设施,推行尾水循

环再生利用。开展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率先在纺织印染、

化工材料等工业园区探索建设

“污水零直排

”,实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生态环境损

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

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

务型制造新模式。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动

企业实施技改、

“上云”行动,加快传统制造

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步伐。推广

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标

准,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

构建新型制造体系,推动相关产业绿色发展

和绿色改造。强化绿色制造关键核心技术攻

关,组织实施绿色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

工程,创建一批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和

绿色供应链企业,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

化、绿色化。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

和技术等标准约束,加强清洁生产评价认

证,加快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清洁生产技术改

造和转型升级,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

清洁生产领先水平,推进太湖流域印染、有

色金属等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对生产、使用、

排放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内化学物质的企

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

产改造。全面推进工业类园区专业化发展和

循环化改造,推进分质供水和再生水利用,

进一步提升沿河、环湖地区重点工业企业清

洁生产水平,实现同行业领先。

本项目为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迁建

项目,非工业生产

项目,不属于两高

项目,原辅用料均

符合国家标准要

求。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

案》中相关要求。

7、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

入的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

《关于落实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

- 16 -

的指导意见》(环评

[2016]190 号),“对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

燃料、颜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业项目,不予环境准入;实施

江、湖一体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营养化。严

格沿江港口码头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位于长江

三角洲地区,属于太湖流域,不属于指导意见中的禁止、限制和

重点开发区。不属于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颜料生产项目;本项

目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非工业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废水

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设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

水纳入八角亭街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

处理,不在太湖流域新设排污口。

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落实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

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

[2016]190 号)相关要求。

8、《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

性分析

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等国土空间规划编

制、实施和监督等管控管理。管控河道和范围包括以下两部分:

世界文化遗产河道,包括京杭大运河和浙东运河主河道及隋唐大

运河等具备条件的有水河道杭州段

(杭州塘、中河、龙山河、西

兴运河、上塘河

);白两岸岸线至同岸外延 2 千米区域,涉及河

道长度约

110 千米,总面积约 346 平方千米。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距东侧上塘河西岸约

1920m,根据《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

(浙发改社会〔

2023〕100 号),属于监控区范围内。

- 17 -

1-7 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条款

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本负面清单适用于遗产区、缓冲区以外的核心

监控区。核心监控区范围为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

浙东运河主河道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2000 米,具体边界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据《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划定。

项 目 距 离东 侧 上 塘河 距 离 约为

1920m,

属 于 核 心监 控 区 范围内。

符合

2

核心监控区内历史文化空间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保护管理规定和专项保护规划进行管控。

本项目不

涉及

/

3

核心监控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

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禁止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大运河河道管理范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

本项目不

涉及

/

4

核心监控区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从

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浙江省水文管理

条例》

《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规定的对

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

本项目不

涉及

/

5

核心监控区内禁止建设不符合设区市及以上

港航相关规划的航道及码头项目。

本项目不

涉及

/

6

核心监控区内产业项目准入必须依据《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2 年版)》《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

年本)

》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4 年本)》

等文件相关要求。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禁止企业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

本)

》中的限制类项目。项目选址空间上必须符合

各级国土空间规划、

《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

土空间管控通则》

浙江省

“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岸

线保护与利用相关规划规定。

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文件中的限制和禁

止类项

目,项目符合各级

规划及

“三

线一单

”相

关规定

符合

7

核心监控区内一律不得新建、扩建不符合《浙

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2014)》的项

目。

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工业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

指标

2014)》

符合

- 18 -

的项目

8

核心监控区内对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

措施(负面清单)

2021 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

一律不得核准、备案。

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项目

/

9

核心监控区内禁止新建、扩建高风险、高污染、

高耗水的建设项目。除位于产业园区内且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建设项目外,不得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版)》需要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大运河沿线,污水处理厂管网所在范围内禁止新增排污口。

本项目不属于高风险、高污染、高耗水的建设项目,不属于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

符合

10

核心监控区内确需投资建设的重大战略资源

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交通港航设施建设维护项目、水利设施建设维护项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必要的重大民生项目以及防洪调度、工程抢险等特殊情况,不受第九条约束,但应确保建设项目实施前后大运河河道、堤岸、历史遗存和文物古迹

“功

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风貌有改善

”。

本项目不

涉及

/

11

核心监控区内的非建成区严禁大规模新建、扩

建房地产、大型及特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城镇建成区老城改造限制各类用地调整为大型工商业项目、商务办公、仓储物流和住宅商品房用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景观风貌和空间形态的管控依照《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执行。

本项目不

涉及

/

12

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原则上除城镇建成

区外,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浙东运河主河道两岸起始线至同岸终止线距离

1000 米,具体边界由各设

区市人民政府依据《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划定)

,除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村

民宅基地、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途以及符合保护利用要求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康养、休闲体育、历史文化空间更新用途外,严控新增非公益用途的用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严禁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禁止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挖塘养殖、闲置荒芜。

本项目位于城镇建成区,不属于滨河生态空间

/

13

核心监控区范围内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

除执行本清单外,还需执行《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

本项目不属于生态

/

- 19 -

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

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保护红线

范围

14

上述条款中涉及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及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有新修订的,按照新修订的版本执行。

按要求执

/

15 本清单自 2023 年 5 月 20 日起施行。

按要求执

/

9、《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符合性分

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等国土空间规划编

制、实施和监督等管控管理。管控河道和范围包括以下两部分

:

1、世界文化遗产河道,包括京杭大运河和浙东运河主河道及

隋唐大运河等具备条件的有水河道杭州段

(杭州塘、中河、龙山河、

西兴运河、上塘河

),自两岸岸线至同岸外延 2 千米区域,涉及河

道长度约

110 千米,总面积约 346 平方千米;

2、非世界文化遗产河道,包括余杭塘河、西塘河、运河三堡

段,自两岸岸线至同岸外延

2 千米区域,长度约 49 千米。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距东侧上塘河西岸约

1920m,根据《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

属于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属于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河

道管控的城镇建成区管控区域。城镇建成区应保护传承大运

河相关建筑、小品等文化记忆与文化元素,注重建筑景观协

调。

1-8 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符合性分析

条款

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城镇建成区老城改造按照高层禁建区管理,建筑高度为低、多层,鼓励调整为公共服务、公园绿地等公益性用途用地,整体保护大运河沿线空间形态。

本 项 目 为 社 区 卫生 服 务 中 心 迁 建项目,地块为基层医 疗 卫 生 设 施 用地,用地性质与规划相符

符合

2

近岸空间

(沿大运河第一、二个街区,距河

岸约

300 米)应采取小街区建设,提供通往

本 项 目 为 社 区 卫生 服 务 中 心 迁 建

符合

- 20 -

滨河空间的步行通道,构建高贴线率、首层功能活跃的街道界面

;形成舒展起伏的滨河

天际轮廓,建筑形体、立面形式、色彩材质应进行多元化设计与精细化管理,体现杭州大运河文化特色。新建、改建的建筑高度原则上为低、多层。

项目,主楼及副楼建 筑 形 体 与 大 运河文化相符

3

距大运河

1 千米内的城镇建成区,居住建筑

的建筑高度不高于

54 米,公共及工业建筑

的建筑高度不高于

70 米。

本 项 目 不 在 距 大运河

1 千米内的

城镇建成区。大于1 千米范围。

符合

4

距大运河

1-2 千米内的城镇建成区,居住建

筑的建筑高度不高于

80 米,公共及工业建

筑的建筑高度不高于

100 米。

本 项 目 属 于 大 运河

1-2 千米内的城

镇建成区,建筑高度为

36m,高度不

高于

100 米。

符合

5

位于城镇建成区内的建设项目,当其临大运河界面被已建较高建筑遮挡时,可通过与之相关联的水上视点、河岸视点、桥上视点、垂河直街等城市视点组织多角度综合分析、科学论证,在不突破既有大运河景观天际线或未加剧大运河不和谐景观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建筑高度管理要求。在选址论证或详细规划编制

(修编)时增加大运河景观分析专

篇,并明确具体高度指标。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6

历史文化保护区管控。

核心监控区内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包

括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管控保护区、主题展示区。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应加强各类运河相关文化资源与大运河乡愁记忆的保护传承。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历史文

化保护区可新增或改造与大运河文化、旅游休闲、生态景观提升相关的设施。

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不得新增大型交通

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确需新增的,在建设项目审批阶段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文物主管部门意见。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历史文化保护区

符合

10、验收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

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

工验收工作。

11、“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文件《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

- 21 -

果的通知》(浙自然资发

[2022]18 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

应布局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内;新増交通用地,可以选址在城镇开

发边界外,但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确实难以避

让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的,应符合占用、准入条件,并

履行有关报审程序”。且“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纳入省域空间

治理数字化平合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本项目属于城镇集

中建设区内,不属于“杭州市空间智治数字化平台

2.0”中“三区

三线”划定的限制区域(详见附图

12),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 22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法人代表:王秀蓉

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由来: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原址杭州市拱墅区石

桥路

316 号,现因发展需要,搬迁至杭州市拱墅区石桥单元,东、南至

GS130302-20 地块,西至新汇路,北至八角亭街。

根据《关于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拱发改经信

[2025]37 号及《关于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拱发改经信〔

2025〕120 号。

主要建设内容: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医技及其他科室

用房、辅助用房、住院部、公共厕所、地下室及室外道路、配套管线、景

观绿化等。项目总建筑面积

21598.1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5098.17

平方米

(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 6606.67 平方米,辅助用房面

积为

160 平方米,住院用房面积为 8250 平方米,公共卫生间面积 81.5 平

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500 平方米。共设置床位 150 床。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2-1 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总用地面积

m2

7497

总建筑面积

m2

21598.17

地上总建筑面积

m2

15098.17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m2

14993.07

应≤

14994m2

主楼

m2

12448.38

副楼及其他

m2

2544.69

副楼

m2

2323.89

垃圾房

m2

30

变配电房

m2

109.3

公厕

m2

81.5

规划条件要求不小于

75m2

- 23 -

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

m2

105.1

/

开闭所

m2

105.1

地下建筑面积

m2

6500

地下一层

建筑密度

%

29.99

控制指标应≤

30%

容积率

/

2.0

控制指标应≤

2.0

绿地率

%

35

控制指标应≥

35%

机动车位

106

地上车位

3

/

地下车位

103

/

非机动车位

615

/

地上公共自行车位

63

/

地上非自行车为

29

地下车位

523

/

2-2 项目情况表

序号

事项名称

项目情况

1

医院名称

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

2

床位数

150 张

3

建设性质

迁建

4

总投资

19000 万元,资金由区财政性资金统筹解决

5

食堂

6

废气处理措施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

+活性炭吸附+主楼 8F 高空排放,排放

高度

37 米;(DA001)

②食堂油烟废气收集

+油烟净化器+副楼 4F 高空排放,排放高

21 米;(DA002)

③汽车尾气经机械风机收集后引至地面排放,排放高度为2.5m;(DA003) ④推拿艾灸室产生的艾灸烟雾和检验科废气需安装排风扇,

及时通风换气即可。

7

废水处理措施

位于主楼西侧地下室一层,处理工艺:采用格栅调节池

+

水解酸化池

+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池+达标

排放

- 24 -

8

诊疗科目

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

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

/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限拔牙);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

业;口腔种植专业;预防口腔专业

/精神卫生专业/康复医

学科

/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

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 线诊断专业;CT 诊断专业;超声诊

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

推拿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麻醉科/疼

痛科

9

辐射

本次评价不包括辐射章节,建设单位需另行委托有资质单

位进行辐射影响专项评价。

人员配置情况

11

日门诊病人

1200 人

12

医护人员

150 人

13

住院病人

150 人

14

陪护人员

150 人

15

探视人员

150 人

16

食堂工作人员

10 人

17

清洁人员

8 人

18

仓库管理员

2 人

19

安保人员

10 人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本项目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

环境部令第

16 号,2021),项目属于“四十九、卫生;108、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842”类别中的其他类别,因此环评类别为报告表。

委外检测项目:

①本项目不设传染病科,不设煎药室;中药煎药委托浙江佐力百草医药有

限公司委外煎制形式,具体详见《中药饮片代煎(含代配)及配送协议》

②床位被套、护工工作服及病患服均委托浙江杭洁洗涤有限公司清洗。具

体详见《洗涤服务合同》

③本项目检验科主要从事血液(含生化)

、尿、便的采样和常规检测;其他

特殊检测由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杭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上海中科润达

- 25 -

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联合体)代为检测,具体详见《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及环保工程汇总表见表

2-3:

2-3 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汇总表

序号

工程类别

建设内容

1

主体工程

杭州市拱墅区石桥单元,东、南至

GS130302-20 地块,西至新汇

路,北至八角亭街

2

辅助工程

3

公用工程

给水

由市政供水干管引入,现已建成环形供水管

网,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消防

医院内重点部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简捷的消防

器及配备专用消防笼头,组建医院义务消防队。

医院按

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

规范》配置相应种类灭火器。

供电

由市政电网供给。

排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

隔油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其他医疗废水一并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2 中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八角

亭街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 2018)中的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4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

本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纳入八

角亭街市政污水管网。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其他医疗废水一并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2 中

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八角亭街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 2018)中的标准后排

入钱塘江

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量达

100t/d。

污水处理站设计方案由泷赢环境科技(安吉)

有限公司提供。

废气治理

污水处理站位于主楼西侧地下室一层;污水处

理站恶臭收集

+活性炭吸附+主楼 8F 高空排放,排

放高度

37 米;风机风量为 2000m3/h。

活性炭吸附及配套风机、消毒加药装置及消毒

剂次氯酸钠均位于地下室一层。

食堂油烟废气收集

+油烟净化器+副楼 4F 高空

- 26 -

排放,排放高度

21 米;风机风量为 12000m3/h。

汽车尾气经机械风机收集后引至地面排放,排

放高度为

2.5m;

推拿艾灸室需安装排风扇,及时通风换气,避

免烟雾长时间在室内聚集。

检验科有机废气安装排风扇,及时通风换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排放所使

用的烟道为独立烟道,不与其他消防烟道或食堂油烟管道共用。

噪声治理

减振降噪等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瓶)

、废一

般包装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制品等有利用价值的废物收集后外售,其余委托市政环卫清运;餐饮垃圾主要为剩菜、剩饭等含水分较多的垃圾,隔油池内的废油脂,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得擅自排放、倾倒。医疗废物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危险固废暂存间和医疗固废暂存间

固废分质分类收集处理,危险固废暂存场所设

“防腐、防渗、防漏”措施等。

医废间、危废间、一般固废间均位于副楼

1F 东侧,

其中医废间

10.88m2,危废间 7.6m2,一般固废间

7.3m2。

监测计划

项目建成后监测计划由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

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行负责。

5

依托工程

/

本项目不涉及

6

储运工程

本项目不涉及

7

能耗

经核算,年用水量:

40953 吨/年

供热

项目热水来源采用的空气源热泵系统。

暖通

采暖系统采用多联机空调,不设锅炉。

本项目食堂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气。

制氧、储氧

本项目不涉及制氧机,氧气全部由液氧罐供应。项目东南角设有

2 个液氧罐,每罐储藏量为 3 立方。

2、总平面设计

1)项目四周关系

本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一个

8F 的主楼和 4F 的副楼(2、3F 设有连廊)、

1F 开闭所、1F 公厕组建而成。

- 27 -

项目东侧目前为空地(后期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商业用

/商务金融用地(在建写字楼);

项目南侧目前为空地(后期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项目西侧紧邻新汇路(城市次干道)

、景翠公寓(最近距离本项目

35m)、

杭州市大成幼儿教育集团佳成分园(距离本项目

100m);

项目北侧紧邻八角亭街(城市支路)

、新汇石公寓(最近距离本项目

30m)、

石桥河、留石高架路(城市主干道,距离本项目

142m)。

2)建筑物各层功能布局

项目各层主要功能布局对比表

2-4:

2-4 项目各层主要功能布局对比表

楼层

平面布局

主楼西北侧

地下一层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污泥池、次氯酸钠消毒池)

副楼东南侧地面

液氧储罐、

1F 开闭所

负一层

机动车库(地下室停车位

103 个)

夹层

非机动车库、储藏间

主楼一层

门诊大厅、药房、药库、治疗室、观察室、诊疗室、检查室、处

置室、雾化室、抢救室、更衣室、自助服务区、轮椅租用区

主楼二层

妇科诊室、儿科诊室、专科诊室、口腔诊室、医疗美容诊室、精卫睡眠诊室、治疗室、候诊区、更衣室、办公室、茶水区、取样

室、示教室

主楼三层

检验科(采样操作区、血液检测、尿液粪便、配血储血室、试剂

配置室、耗材室)、放射科(

CT、DR、核磁共振)、心电图、B

超、医生办公室

主楼四层

语言治疗室、康复工程室、神经电生理评定室、运动平衡评定室、

物理治疗区、作业治疗区、针灸室、治疗室、心脏康复体外反博

室、中医诊室、中药库房、病区药房

主楼五层

治疗室、处置室、护士站、办公室、污洗间、中心供应室、手术

室、开水房、二人间

5 间、三人间 7 间(合计 31 床位)

主楼六层

治疗室、处置室、护士站、办公室、污洗间、开水房、二人间

8

间、三人间

14 间(合计 6 层 58 床位)

主楼七层

治疗室、处置室、护士站、办公室、污洗间、开水房、二人间

8

间、三人间

15 间(合计 7 层 61 床位)

主楼八层

会议室、值班室、财务室、会客室、仓库、病案室、

5G 机房、办

公室

- 28 -

副楼一层

厨房、餐厅、配电房、消控室、生活垃圾房、医疗废物暂存间(

10.88

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

7.6 平方米)一般固废间(7.3 平方米)

副楼二层

膳食健康宣教区、疫苗接种区(等候区、抢救室、童玩区、接种区、母婴室、留观室)、冷库储藏室、办公室、母乳喂养区、儿

保检查室、发育筛查室、工具间

副楼三层

体检中心(五官检查室、眼科检查室、

C13 和 14 吹气检查室、体

液接收室、心电图室、外科检查室、妇科检查室、视力检查室、口腔科检查室、抢救室、内科检查室、肺功能检查室)办公室、

工具间

副楼四层

报告厅、活动室、茶水间、控制室、接待室

注:本项目不设洗衣房,仅设洗污间,洗污间用于清洗及存放清洁工具。

项目各层床位数匹配对比表

2-5:

2-5 项目各层床位数匹配对比表

楼层

双人间

三人间

总病床数量

五层

5

7

31

六层

8

14

58

七层

8

15

61

总床位数

42

108

150

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项目原辅材料主要是药品和器材,其用量详见表

2-6。

2-6 项目药品和器材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原辅料名称

单位

规格

原辅料用量

1

一次性注射器

/a

10ml/支

10000

2

一次性输液器

/a

0.7*25 25 支/包

10000

3

一次性手套

/a

小、中号

100 只/盒

10000

4

一次性衣服

/a

大号

500

5

一次性口罩

/a

挂耳式

10 支/包

10000

6

医用纱布

/a

10*10cm 100 片/盒

3000

7

75%医用酒精

L/a

500ml/瓶

90

8

医用药棉

kg/a

/

100

9

泡腾消毒片(氯片)

100 片/瓶

50

10

针灸(细针)

/年

500 根/盒

100

11

艾灸

/年

/

20

12

次氯酸钠消毒剂(污水处理站)

t/a

1kg/瓶(颗粒状)

0.5

检验科(血生化分析、血常规、尿、粪便常规检测)

- 29 -

1

血细胞分析仪质控

(低)

2.5ml/瓶

24

2

血细胞分析仪质控

(中)

2.5ml/瓶

24

3

尿液分析质控

12 瓶/盒

8

4

探头清洁液

50ml/瓶

15

5

DS-稀释液

20L/箱

54

6

M-6FN 染色液

48ml/袋

8

7

M-6FD 染色液

48ml/袋

8

8

M-6LN 溶血剂

4L/瓶

8

9

M-6LH 溶血剂

1L*4/箱

4

10

M-6LD 溶血剂

4L/瓶

9

11

血细胞分析用溶血

LC

200ml*4/盒

3

12

C-反应蛋白(CRP)

2*100 人份/盒

15

13

C-反应蛋白校准品

5*0.5ml/盒

1

14

C-反应蛋白质控品

I:II):1.5ml 每个浓度各 3 支/

1

15

血清淀粉样蛋白

A

SAA)

2*100 人份/盒

12

16

血清淀粉样蛋白

A

校准

A:0.5ml*1;B:0.5ml*1/盒

1

17

血清淀粉样蛋白

A

质控品

I:1.5ml*1;II:1.5ml*1/盒

1

18

SLS-211A 溶血剂

500ml×3/盒

6

19

FFD-201A 溶血剂

5L×1/箱

6

20

FFS-801A 染色液

42ml×3/盒

5

21

CPK-304A 稀释液

20L×1/箱

28

22

全程

C-反应蛋白检

测试剂

240 人份/盒

45

23

血清淀粉样蛋白

A

检测试剂

200 人/盒

28

24

尿液有形成分分析

仪试剂包

清洗液

I:5 清洗液 II:400ml/箱

5

25

尿液分析试纸条

200T/盒

40

26

美侨干化学尿液分

析试纸条

(11A)

100 条/筒

98

27

大便

OB 隐血试剂

200 人/盒

4

28

粪便隐血(

FOB)

检测试剂(胶体金

100 人份/盒

60

29

碱性磷酸酶

R1:53ml*4;R2:43ml*4/盒

2

30

总蛋白

R1:48ml*4;R2:48ml*4/盒

2

31

总胆汁酸

R1:60ml*2;R2:60ml*2/盒

6

32

尿素氮

R1:53ml*4;R2:43ml*4/盒

3

33

总胆红素

B:40ml*4;C:40ml*4/盒

2

34

尿酸

R1:42.3ml*4;R2:17.7ml*4/盒

3

35

直接胆红素

B:20ml*4;C:20ml*4/盒

3

36

40ml*4/盒

6

37

葡萄糖

R1:53ml*4;R2:27ml*4/盒

3

38

总胆固醇

45ml*4/盒

2

39

肌酸激酶同工酶

R1-1:22ml*2;R1-2:4ml*2R2:6ml*2/

9

- 30 -

40

肌酐

R1:45ml*4;R2:15ml*4/盒

7

41

β-羟基丁酸

R1:60ml*1;R2:10ml*1/盒

4

42

载脂蛋白

A1

R1:48ml*2;R2:12ml*2/盒

7

43

载脂蛋白

B

R1:48ml*2;R2:12ml*2/盒

7

44

类风湿因子

R1:24ml*4;R2:8ml*4/盒

4

45

胆碱酯酶

R1:48ml*2;R2:12ml*2/盒

7

46

白蛋白

54ml*4/盒

1

47

R1:15ml*4;R2:15ml*4/盒

2

48

游离脂肪酸

R1:45ml*2;R2:15ml*2/盒

9

49

前白蛋白

R1:60ml*5;R2:12ml*5/盒

2

50

天门冬氨酸氦基转

R1:50ml*4;R2:50ml*4/盒

3

51

抗链球菌“

0”溶血

R1:48ml*2;R2:12ml*2/盒

5

52

/总铁结合力

R1:60ml*2;R2:12ml*2/盒

8

53

丙氦酸氦基转移酶

R1:50ml*4;R2:25ml*4/盒

4

54

谷氨酰转酞酶

R1:40ml*4;R2:40ml*4/盒

3

55

甘油三酯

R1:50ml*4;R2:12.5ml*4/盒

4

56

肌酸激酶

R1:44ml*4;R2:20ml*4/盒

3

57

乳酸脱氢酶

R1:20ml*4;R2:20ml*4/盒

4

58

血淀粉酶

R1:40ml*4;R2:10ml*4/盒

4

59

15ml*4/盒

3

60

高密度脂蛋白

R1:45ml*4;R2:15ml*4/盒

17

61

低密度脂蛋白

R1:45ml*4;R2:15ml*4/盒

17

62

脂蛋白

a

R1:45ml*4;R2:15ml*4/盒

7

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仅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分析,其他特殊检测由浙江省

医疗健康集团杭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上海中科润达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联

合体

)代为检测有限公司代为检测。

污水处理站次氯酸钠消毒法

次氯酸钠属于高效的含氯消毒剂。含氯消毒剂的杀菌作用包括次氯酸的作

用、新生氧作用和氯化作用。次氯酸的氧化作用是含氯消毒剂的最主要的杀菌

机理。含氯消毒剂在水中形成次氯酸,作用于菌体蛋白质。次氯酸不仅可与细

胞壁发生作用,且因分子小,不带电荷,故侵入细胞内与蛋白质发生氧化作用

或破坏其磷酸脱氢酶,使糖代谢失调而致细胞死亡。

R-NH-R+HClO→RNC+H2O(细菌蛋白质)

次氯酸钠的浓度越高,杀菌作用越强。而次氯酸钠在水中能解离为次氯酸

NaClO+ H2O→HClO + NaOH

- 31 -

影响次氯酸钠杀菌作用的因素:

pH:pH值对次氯酸钠杀菌作用影响最大。pH值愈高,次氯酸钠的杀菌作

用愈弱,

pH值降低,其杀菌作用增强。

②浓度:在

pH、温度、有机物等不变的情况下,有效氯浓度增加,杀菌

作用增强。

③温度:在一定范围内,温度的升高能增强杀菌作用,此现象在浓度较低

时较明显。

④有机物:有机物能消耗有效氯,降低其杀菌效能。

⑤水的硬度:水中的

Ca+、Mg+等离子对次氯酸盐溶液的杀菌作用没有任何

影响。

⑥氨和氨基化合物:在含有氨和氨基化合物的水中,游离氯的杀菌作用大

大降低。

4、主要设备

本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设备及数量见

2-7。

2-7 主要设备及数量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设备数量

所在科室

1

医用诊断

X 射线机

1

主楼

3F 放射科

2

X 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

CT 机)

2

主楼

3F 放射科

3

口腔

CT

1

主楼

3F 放射科

4

多普勒彩色超声诊断仪

3

主楼

3F 超声科

5

动态心电图机

1

主楼

3F 心电图室

6

心电图机

1

主楼

3F 心电图室

7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主楼

3F 检验科

8

全自动凝血测试仪

1

主楼

3F 检验科

9

全自动细胞分析仪

1

主楼

3F 检验科

10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1

主楼

3F 检验科

11

电解质分析仪

1

主楼

3F 检验科

12

康复训练器械

1

主楼

4F 康复科

13

锻炼机

1

主楼

4F 康复科

14

平车

2

主楼

1F

15

抢救车

8

1F、2F 及各层病区

16

简易呼吸器

30

各层病区

17

轮椅

20

各层病区

18

病床

150

各层病区

- 32 -

19

心电监护仪

30

各层病区

20

治疗车

20

各层病区

21

多联机空调

22

空调室外机位于主

楼和副楼屋顶

22

废水处理设施

1

地下室一层

23

废气处理设施

1

地下室一层

24

高压灭菌器

2

消毒供应室

25

电梯机组

主楼

8 层

4

主楼中部电梯核心

筒内

副楼

4 层

1

副楼东南角电梯核

心筒内

项目建成后采用多联机空调制冷及供暖。

2-8 本项目空调设备设置情况及数量一览表

建筑

噪声源

外机位置

数量

室外机分贝值

主楼

多联机空调外机

HVR-560W/SM3FZBp

屋顶(位于中心区域)

18 台

噪声:

62dB(A)

夜间静音模式:40 dB(A)

副楼

屋顶(位于西南侧)

4 台

共计

22 台

5、环保相关设备

本项目医院主要环保设备相关情况详见

2-9。

2-9 本项目医院主要环保设备设置相关情况

序号

环保设备名称

数量

位置

1

医疗废水处理站

1 套

建筑地下一层(含应急池)

2

化粪池

2 个

厂界北侧(公厕旁)

厂界西侧地埋式

3

隔油池

1 个

厂界北侧地埋式

4

污水站废气排放口

1 个

主楼建筑屋顶,排放高度

37m

5

食堂油烟排放口

1 个

副楼建筑屋顶,排放高度

21m

6

油烟净化器及配套风机

1 套

副楼一层

7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处

理设施(活性炭吸附)

+

配套风机

1 套

建筑地下一层,风量:

2000m3/h

8

医疗废物暂存间

1 间

副楼

1F 东侧,医废间 10.88m2

9

危险废物暂存间

1 间

副楼

1F 东侧,危废间 7.6m2

- 33 -

6、劳动定员和生产天数

本项目医护人员共设

150 人,其他后勤储备人员共 30 人;24 小时营业,

节假日照常营业,年工作日为

365 天。

7、医护人员及病患就餐

本项目设有食堂,不设员工宿舍。医护人员在副楼食堂就餐,病人用餐由

推车配送至各个病房。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1、工艺及产污流程

本项目工作流程图

病人挂号后,进入相应门诊诊疗,其中一部分病人经检查化验后开药自行

离开医院,另一部分病人办理住院手续、经检查后进行相应的治疗或者手术,

治疗或术后复查各项指标正常后方可出院。建成后项目每天

24 小时连续运作,

全年无休。

1、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区,无传染病医院废水产生。

2、本项目检验科主要从事血常规、血生化、尿、粪便的采样和检测,无酸

性废水产生,无含铬废水、含氰废水等特殊性质废水产生。其他特殊检测由浙

江省医疗健康集团杭州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上海中科润达医学检验实验

室有限公司

(联合体)代为检测。

3、本项目不涉及同位素治疗,无放射性同位素废水产生。

4、本项目放射科影像采用干式胶片洗片,无洗印废水产生。

5、本项目药房只开展配药、发药等,不涉及中药煎熬、熏蒸,无煎药设备

2-1 项目工作流程及产污图

- 34 -

清洗废水、中药煎煮废气产生。煎药由浙江佐力百草医药有限公司代煎,详见

附件:中药饮片代煎(含代配)及配送协议。

6、本项目床位被套、护工工作服及病患服等织物洗涤工作由浙江杭洁洗涤

有限公司代为清洗(护工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工作服,病人穿病患服)

,故

无洗衣(被)废水产生。详见附件:洗涤服务合同。

产排污环节

本项目主要污染环节及污染因子见下表所示。

2-10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环节及污染因子

序号

类别

污染物名称

产生工序

污染因子

施工期

1

废水

废水

施工期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2

废气

扬尘

施工期

粉尘、扬尘(颗粒物)

3

噪声

施工噪声

施工期

施工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噪声

4

固废

建筑固废

施工期

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营运期

1

废气

恶臭废气

污水处理站

NH3、H2S、臭气浓度、氯气

食堂油烟废气

医护病患就餐

油烟废气

汽车尾气

地下室停车场

CO、HC、\NOx

检验室废气

检验

有机废气

艾灸烟雾

推拿艾灸

恶臭

2

废水

医疗废水

医院运营

CODCr、BOD5、SS、NH3-N、粪

大肠菌群、动植物油等

生活污水(含食堂用

水)

员工生活

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社区服务中心内医疗设备运行、地下室污水处理站设

备、地下室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风机、一层厨房内油烟净化器及配套风机、

屋顶多联机空调外机等运行噪声

4

固废

生活垃圾

医护及病患生活

生活垃圾

餐厨垃圾

食堂

食物残渣、废油脂

医疗废物

医院运营

医疗废物

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

(瓶)

、废一般包装

医院运营

一般固废

污泥

废水处理站

污泥

检测室

医院运营

废试剂及试剂瓶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 35 -

原有环境主要污染问题

1、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于

2001 年 03 月 20 日,原址位于拱墅区

石桥路

316 号,不设病床位。

对照

2002 年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令第

14 号),“卫生站(所)”“床位 5000 张以下”的医院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住院床位 20

张以下的”应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址不设病床

位,因此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本项目属于“

Q84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

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对照名录本项目 Q84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不属于医院

841,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843,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类

项目,无需办理排污简化管理手续。

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

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的通知》

,杭环拱函

[2025]27 号。

《专家评审意见》

及《技术审核意见》认定:该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可作为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基层医疗卫生设施

用地

(080602)开发利用。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新址目前为一片平整空地(待土建中)

。因此不

存在原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况及主要问题。

- 36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现状,本项目根据《

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

环境状况公报》进行评价,具体见第七章大气环境专项评价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①本环评引用《

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的水环境结论对

项目附近地表水进行评价。公报内容如下:

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以及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均为

100%。

钱塘江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

100%,干、支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比例为

100%。运河、苕溪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 100%,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标准的比例为

100%。西湖平均透明度为 1.30 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

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千岛湖平均透明度为

3.73 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

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为优,

15 个

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水质

达标率均为 100%。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区,市政污水管网已经接通,污

水经处理达标后可纳入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外排,不会对附近地表水

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本项目

50m 范围内存在敏感点。为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声环境质量

现状,杭州市拱墅区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委托浙江楚迪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昼夜间对项目 50m 范围内现状及规划敏感点(新

汇石公寓、景翠公寓、规划中小学用地)分别进行了噪声现状监测并出具了

检测报告(

ZJCD25121102),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 A 声级 Leq[dB(A)],监测

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监测方法,监测仪器采用

AWA5610C 型噪声统计分析仪。监测结果详见表 3-1。

- 37 -

3-1 项目敏感点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测点编

测点位

检测时间

主要声源

等效声级

Leq dB

A)

△01

厂界东

2026.01.09

15:34-15:44

机器运行

58

2026.01.09

22:50-23:00

机器运行

46

△02

厂界南

2026.01.09

16:02-16:12

机器运行

56

2026.01.09

23:01-23:11

机器运行

45

△03

厂界西

2026.01.09

16:22-16:42

车辆

机器

运行

生活

65

2026.01.09

22:22-22:42

车辆

机器

运行

生活

53

△04

厂界北

2026.01.09

15:06-15:16

车辆

机器

运行

生活

58

2026.01.09

22:08-22:18

车辆

机器

运行

生活

47

△05

敏感点

1#

2026.01.09

15:18-15:28

车辆

机器

运行

生活

59

2026.01.09

22:09-22:19

车辆

机器

运行

生活

46

△06

敏感点

2#

2026.01.09

15:49-15:59

机器运行

59

2026.01.09

22:53-23:03

机器运行

43

△07

敏感点

3#

2026.01.09

16:43-17:03

车辆

机器

运行

生活

64

2026.01.09

22:22-22:42

车辆

机器

运行

生活

54

注:项目西侧新汇路属于城市次干道;

敏感点

1#(△5)为新汇石公寓;

敏感点

2#(△6)为规划敏感点中小学用地;

敏感点

3#(△7)为景翠公寓。

由表

3-1 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西侧、敏感点 3#昼、夜噪声执行《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 4a 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

值≤

70dB(A),夜间值≤55dB(A)。厂界东、南、北侧、敏感点 1#、敏感

- 38 -

2#昼、夜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 2 类标准的要

求,即:昼间值≤

60dB(A),夜间值≤50dB(A)。

附图

1 检测采样点位示意图

4、地下水环境

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

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5、电磁辐射

本次评价不包括辐射章节,建设单位需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辐射影

响专项评价。

6、生态环境

项目建设所在地经过现场踏勘,目前为空地,生态系统敏感性很低,只

要按照本环评提出的要求,做好各项环保措施,则本项目产生的三废污染物

皆可得到妥善治理,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39 -

环境 保护 目标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厂界外 500m 范围内)、声环境(厂界外 50m 范围内)、

地下水环境(厂界外

500m 范围内)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 3-2。

3-2 主要环境影响敏感点

类别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环境功

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m

经度

纬度

现状敏感目标

大气环境

新汇石公寓

120.194064

30.333277

居民

2

30

景翠公寓

120.1922834

30.33187

居民

西

35

杭州市大成幼儿教育集团佳

成分园

120.192726

30.331110

师生

西南

100

天堂园社区

120.190033

30.3309145

居民

西

284

杭州市拱墅区

景翠幼儿园

120.190883

30.3309842

师生

西南

246

浙江美福宝妇

儿医院

120.189732

30.329806

病患

西南

405

长新里住宅

120.1912508

30.3296297

居民

西南

270

杭州市求知小

(求真校区)

120.1926241

30.3295546

师生

西南

240

绿城·溪映明

月轩

120.1958803

30.3296485

居民

255

天鼎公寓

120.1940725

30.3281786

居民

400

杨家春晓南苑

120.19581058 30.3280606

居民

430

杨家春晓北苑

120.1937935

30.329844

居民

237

杭州顾连通济

医院

120.19825675 30.3337013

病患

360

杭州求知小学

120.1934716

30.3351175

师生

240

阳光单身公寓

120.19253024 30.3366410

居民

407

滨江兴耀·沐

新月

120.19817633 30.3294997

居民

东南

465

杭州市安华幼

儿园

(华丰园区

)

120.1937774

30.336753

师生

420

- 40 -

规划敏感目标

大气环境

规划中小学用

地/社会停车

场用地

120.194912

30.3317272

师生

2 类区

东侧及南

紧邻

规划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120.19921166 30.3311251

居民

东南

430

声环境敏感目标

声环境

新汇石公寓

120.194064

30.333277

居民

声环

2

类功能区

30

景翠公寓

120.1922834

30.33187

居民

西

35

规划中小学用

120.194912

30.3317272

师生

东侧及南

紧邻

地下水

环境

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

下水资源。

生态环

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建设项目大气周边敏感点分布图详见附图

11。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1、废水:本项目属于医疗机构,项目建成后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

污水管网,最终送至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纳管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具体标准值如下表 3-3 所示:

3-3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号

控制项目

预处理标准

1

粪大肠菌群数(

MPN/L)

5000

2

肠道致病菌

-

3

肠道病毒

-

4

pH

6-9

5

化学需氧量(

COD)

浓度

(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床位)

250 250

6

生化需氧量(

BOD)

浓度

(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床位)

100 100

7

悬浮物(

SS)

浓度

(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床位)

60 60

8

氨氮(

mg/L)

45*

- 41 -

9

动植物油(

mg/L)

20

10

石油类(

mg/L)

20

1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10

12

色度

-

13

挥发酚(

mg/L)

1.0

14

总余氯 1

2)(mg/L)

-

注:

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3-10mg/L; 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2-8 mg/L; 2)氨氮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无限值要求;故氨氮纳管标准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级标准。

七格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

4 项主要

水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

中表

1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仍按 《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执行。

3-4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L

项目

pH

BOD5

SS CODCr

总氮

NH3-N 总磷

DB33/2169-2018 中现

有排放限值

/

/

/

≤40 ≤12(15) ≤2(4)

≤0.3

GB18918-2002 一级 A

6~9

≤10

≤10

/

/

/

/

2、废气: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废

气排放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地下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项目主楼

8F

屋 顶 排 放 ( 排 放 高 度 约

37m ) , 排 放 执 行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54-1993)表 2 中相关排放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3-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控制项目

排气筒高度

排放量,

kg/h

1

硫化氢

35

1.8

2

35

27

3

臭气浓度

35

15000(无量纲)

污 水 站 周 边 的 恶 臭 需 满 足 《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8466-2005)表 3 要求,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 42 -

3-6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容许浓度

序号

控制项目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

最高允许浓度

1

1.0mg/m3

2

硫化氢

0.03mg/m3

3

臭气浓度

10(无量纲)

4

甲烷(指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

1%

5

氯气

0.1mg/m3

项 目 地 下 车 库 汽 车 尾 气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1996)中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3-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

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

mg/m3)

非甲烷总烃

120

2.5

0.14

*

4.0

氮氧化物

240

2.5

0.011

*

0.12

注:①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故表列排放速率

标准值已按严格

50%执行。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表列排放速率为外推法计算

并已按严格

50%执行。

厨房油烟废气执行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要

求,本项目设

6 个基本灶头,执行大型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低

去除效率见表

3-8。

3-8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响面积

(m2)

≥1.1,<3.3

≥3.3,<6.6

≥6.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

60

75

85

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

2000Nm3/h。

3、噪声:

本 项 目 拟 建 地 施 工 期 噪 声 执 行 《 建 筑 施 工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

12523-2025)中的相关标准。

3-9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限值

70

dB(A)

55

dB(A)

- 43 -

注:夜间场界噪声最大声级超过表

1 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15 dB(A)。

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2020 年修订版)》的通知,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声环境功能区 2 类区。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区标准。排放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排放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3-10 厂界噪声标准限值 单位:dB(A)

位置

类别

昼间

夜间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2 类

60

50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

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合适包装后贮存在库房内,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修订)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

例》

(修订)中的有关规定,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

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环

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危

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1259-2022)、《危险废物转

移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

生活垃圾排放及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7 号《城市生活

垃圾管理规定》。

医疗固废分类、暂存和处置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

疗废物分类名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

准》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污水处理系统污

泥 属 危 险 固 废 , 污 泥 清 掏 前 须 达 到 《 医 疗 机 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44 -

GB18466-2005)中表 4 的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见表 3-101。

3-11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医疗机构类别

粪大肠菌群数(个

/L)

蛔虫卵死亡率(

%)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

机构

100

>95

总量

控制

指标

1、总量控制内容

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对区域环境污染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其目

的在于使区域环境质量满足于社会和经济发展对环境功能的要求。根据项目

地处流域与污染物特征,结合环发

[2014]197 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本环评选取的总量控

制因子为

CODCr、NH3-N。

2、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

2014〕197 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同时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且新

增水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应按规定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按

1:1 替代削减比例

要求执行。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其他医疗废水一并进入地下一层污水处理站集

中处理,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预处

理标准后纳入八角亭街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七格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排污总量数据由本次环评调查与类比分析确定,建议本项目的总

量控制指标: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 2018)中的标准:CODCr:1.31t/a(40mg/L)、NH3-N:0.066t/a

2mg/L)。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故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其总量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平衡。

- 45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在建设阶段由于建设施工和装修,不可避免地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在建

筑物施工期间主要污染因子有:废水、施工扬尘、噪声、建筑固体废物等。

1、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主要来自浇水泥工段用水,其水量与地层水位、

天气状况有极大的关系,排放量较难估算。主要污染因子为

SS。建设单位应加强

施工队伍管理,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防止其成为二次污染源。建筑

工地四周需设集水沟,所排施工废水经集水沟进入多级串联沉淀池,经沉淀处理

后的上清液排入雨水管网,并加强对沉淀池内泥沙的清理工作。

施工工地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落实上述措施后,施工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2、施工扬尘

施工期间大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粉尘,由于建筑粉尘比重较大,沉降较快,

只要加强管理,一般仅对周边地块产生影响。

根据《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的工程概算应当包括扬

尘污染防治费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周围应当分别设置不低于

2.5 米、2.1 米的遮

挡围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不低于

2.1 米的硬质密闭围档。

建筑工程、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中应当有明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遵守和实施;

2)工地内应当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

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

50 米范围内的整洁;

3)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它防尘措施;

4)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

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它有效防尘措施;

- 46 -

5)工程高处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应当用容器垂直清运,禁止凌空抛

掷,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装袋扎口清运或用密闭容器清运,

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6)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土方开作业,并对工地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停止施工的通告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

布;

7)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

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粉尘是建设施工期的重要污染因素,本项目施工时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

响,如不采取防尘措施,施工期粉尘对周边会产生较大影响。

为尽可能减少扬尘对本项目建设区域周围敏感目标大气环境的污染程度,应

采取以下措施:

1)从事建筑工程时,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

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物和杂物飘散。

2)建筑工程的工地路面应当实施硬化,工地出入口 5 米范围内用砼、沥青

等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小于出口宽度。

3)施工方应坚持每天 4~5 次以上洒水抑尘,对运输机动车道路应及时洒水、

清洒。大风天气对露天堆放的建材(如黄沙、水泥等)表面进行覆盖,建材的装

卸、搅拌等工序尽量布置在施工场地中心地带,利用已有建筑阻隔粉尘扩散。

4)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是泥砂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

输。

5)建筑工程停工满 1 个月未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工地内的裸

露地面采取硬化、覆盖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建设工程应当按规定使用商品混

凝土。

施工期扬尘必然会对该周边产生一定影响,但该影响属短暂影响,将随着施

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要求施工方在做好扬尘防治措施的同时,处理好与周边的关

系,设立投诉电话,并将施工作业进程、作业安排定时张贴并告知周边居民。施

- 47 -

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

3、噪声

本项目的建设将对周边声环境将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施工单位须严格

执 行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建 筑 施 工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523-2025)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尽可能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

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提出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高噪声设备作

业时间应避开休息时间,物料运输时间需避开高峰期及夜间进行。根据《杭州市环

境噪声管理条例》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

的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以及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

作业的除外。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因交

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

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

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

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

作业内容、

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

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夯扩机、蒸汽桩机、锤击

桩机等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高噪声设备。因特殊地质条件限制确需使用的,不得在

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全天以及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

至次日八时进行作业。

②合理布局施工场地

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在工地四

周设置

2.5m 的围墙,尽量利用工地已完成的建筑作为声障,达到自我缓解噪声的

效果。

③降低设备声级

- 48 -

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淘汰落后工艺,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

械,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

对高噪声的施工机械要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

修、养护,避免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

级。定期检查施工设备,一发现产生的噪声增加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暂不使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严禁鸣笛。

施工期噪声影响属于短暂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对施工场地噪声

影响除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外,还应与周围居民、师生建立良好的关系。此外施工

期间应设热线投拆电话,接受噪声扰民投拆,并对投拆情况进行积极治理或严格

的管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需要挖土、运输弃土、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砖、木材等)

工程完工后,会残留不少废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应建立临时堆

放场。施工单位应实行标准施工、规划运输,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建筑垃圾、制造新的

“垃圾堆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

破碎等方式处理,可用于回填或制成建筑材料,实现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开挖

的土石方还可应用于工程区地坪整治,如道路地势低洼处填筑。充分利用开挖土

石方,减少弃渣量、借方量,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对于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

部分应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应运送至指定地点,由专门单位处理。

其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

统一处理。

建设单位应该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运输,防止随地散落、随意倾倒垃圾,

尽可能少产生垃圾。运输车辆在运送渣土等过程中应对其表面进行覆盖,防止随

地散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建筑垃圾、生

活垃圾有序收集,不随意堆置的基础上,施工期固废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不会产

生不利影响。

5、生态破坏

- 49 -

项目建设所在地经过现场踏勘,目前为空地,生态系统敏感性很低,只要学

校按照本环评提出的要求,做好各项环保措施,则本项目产生的三废污染物皆可

得到妥善治理,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具体见第七章大气环境专项评价。

根据大气环境专项评价,主要结论如下:

根据分析,本项目实施后污水站恶臭收集经“地下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后引至主楼

8F 排放(DA001),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2 标准。

根据预测,本项目实施后估算模式下

Pmax 为 0.8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根据导则,不进行

进一步预测和评价,也无需采用进一步预测模型进行大气防护距离的计算。

综上,建设单位只要加强对废气收集系统、治理设施的管理,保证设施有效

运行和废气处理的效率,则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区域环

境空气质量能够维持现状。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9-2013),本项目实施后医院废水

来源具体见下表。

- 50 -

4-1 项目废水来源

医院污水种类

来源

医院情况

污染因子

传染病医院污

传染性疾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传染病房排放的诊

疗、生活及粪便污水

无传染病科和传染病

房,无此类污水。

/

非传染病医院

污水

各类非传染性疾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除传染病房

外排放的诊疗、生活及粪便

污水

含此类污水,主要来自

病房、门诊科室、食堂。

pH、SS、

CODcr、

BOD5、氨氮、动植物油、粪

大肠菌群。

特殊性质医疗废水

酸性废

医院检验或制作化学清洗剂时使用硝酸硫酸等酸性

物质产生的污水

检验科主要进行血常

规、血生化、尿常规、便常规等检验,无酸性废水产生,不涉及含氰化合物、重铬酸钾、三氧化铬等化学品。检测

废液作为医疗废物处

置,无废水产生。

/

含氰废

血液、血清、细菌和化学检查分析时使用氰化钾、氰化

钠等含氰化合物而产生的

污水

/

含铬废

病理、血液检查及化验等工作中使用重铬酸钾、三氧化

铬等化学品形成污水

/

含汞废

含汞监测仪器破损、分析检查和诊断中使用氯化高汞、

硝酸高汞等剧毒物而产生

少量污水

破损的含汞监测仪器

(如有汞的玻璃管、温度计等)做医废处理,不涉及氯化高汞、硝酸高汞等剧毒物,无含汞

废水产生。

/

洗印废

医院放射科照片胶片洗印加工产生洗印污水和废显

影液、定影液

无胶片洗印工序,无废显影液、定影液等,无

洗印污水。

/

本项目共设床位数

150 张,日门诊病人 1200 人,日探视人员 150 人,医护人

150 人,陪护人员 150 人,其余工作人员 30 人。

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区,建成后废水主要包括:一般医疗废水及生活用水(含

食堂用水)

水量分析: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医护人员及就诊病人诊疗用水和生活用水。根据建设单位

- 51 -

提供的资料,本环评参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医院污水

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9-2013)及《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GB50555-2010)

核定项目用排水量。

①项目门诊量

1200 人次,用水量按照 10L/人·d 计,每天用水量 12t,4380t/a。

②项目探视人员

150 人次,用水量按照 10L/人·d 计,每天用水量 1.5t,547.5t/a。

③医务人员用水:项目医护人员

150 人,用水量按 150L/人·d 计,用水量为

22.5t/d,则年用水量约为 8212.5t/a。

④住院病人用水:本项目病床

150 张,每间病房内均设有独立卫生间,按照

250L/床·d 计,每天用水量约为 37.5t/d,则年用水量为 13687.5t/a。

⑤陪护人员用水:本项目设置

150 张床位,按每个床位一个陪护人员计算,

生活用水量按

100L/人·d 计,用水量为 15t/d,则年用水量约为 5475t/a。

⑥食堂用水:本项目共设床位

150 张(一日两餐计),医护人员及工作人员 180

位(一日一餐计),日就餐人数可达

480 人,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其用水量按照 25L/人·d 计,每天用水量 12t,4380t/a。

⑦其他工作人员:本项目食堂、清洁、安保、仓库管理员工作人员共计

30 人,

用水量按照

50L/人·d 计,每天用水量 1.5t,547.5t/a。

⑧其他不可预见用水:考虑到医疗机构用水量起伏较大,不可预见用水约占

各用水量的

10%,本项目小计用水量 37230t/a,则不可预计用水约为 3723t/a。

4-2 建设项目用水量、排水量统计结果

用水项目

用水系数

用水规模 用水量(t/d)用水量(t/a)

排放

系数

排放量(

t/a)

门诊

10L/人•d

1200 人

12

4380

0.8

3504

探视人员

10L/人•d

150 人

1.5

547.5

0.8

438

医务人员

150L/人•d

150 人

22.5

8212.5

0.8

6570

住院病人

250L/床•·d

150 床

37.5

13687.5

0.8

10950

陪护人员

100L/人•d

150 人

15

5475

0.8

4380

食堂

25L/人

480 人

12

4380

0.8

3504

其他工作人员

50L/人

30 人

1.5

547.5

0.8

438

小计

37230

/

/

- 52 -

不可预见用水

总用水量 10%

/

/

3723

0.8

2978.4

合计

/

/

/

40953

/

32762.4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年用水量为

40953t/a;排水量为 32762.4t/a(89.8t/d)。

水平衡图:

2)水质分析

本环评医疗污水水质参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9-2013)中

医务人员

住院病人

陪护人员

门诊用水

食堂用水

新鲜水

22.5

37.5

15

12

12

18

4.5

30

7.5

3.0

12

2.4

9.6

2.4

9.6

污水处理站

达标排放

80.2

4-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

80.2

不可预见用水

0.3

1.2

10.2

112.2

其他工作人员

1.5

0.3

探视人员

1.5

1.2

8.2

2.0

隔油池

9.6

- 53 -

1 的经验数据进行分析。具体如下表 4-3 所示:

4-3 医疗污水水质指标参考数据 单位:mg/L

指标

CODCr

BOD5

SS

NH3-N 粪大肠菌群(个/L)

污染物浓度范围

150~300

80~150

40~120

10~50

1.0×106~3.0×108

本环评取值

300

150

120

50

3.0×108

注:本环评取最大值。

根据泷赢环境科技(安吉)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池的去除效率,详见表

4-4。

4-4 污水处理设施去除效率

单元名称

水解

+接触氧化池

处理效率

沉淀池

处理效率

消毒池

处理效率

CODCr,mg/L

70%

/

/

BOD,mg/L

80%

/

/

NH3-N,mg/L

60%

/

/

SS,mg/L

10%

70%

/

类大肠菌群数

MPN/L

/

/

99%

本项目各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见下表

4-5。

4-5 废水污染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水类别

污染物种

污染物产生

治理设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口

编号

量(

t/a)

浓度

mg/L)

理能力及效率

否为可行技术

量(

t/a)

浓度

mg/L)

疗废水及生活

水量

29258.4

/

粪池

+

污水处

/ 是

29258.4

/

接排放

格污水处理厂

DW001

COD

8.78

300

2.93

100

BOD5

4.39

150

0.88

30

SS

3.51

120

0.95

32.4

NH3-N

1.46

50

0.59

20

- 54 -

污水

粪大肠菌

群(个

/L)

8.78×1015

3.0×108

理站后纳管

1.46×1011

5000

堂含油废水

水量

3504

/

油池处理后纳管

3504

/

COD

1.23

350

1.23

350

NH3-N

0.12

35

0.12

35

动植物油

0.35

100

0.07

20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各污染物产生量为

CODCr10.01t/a,BOD54.39t/a,SS3.51t/a,

NH3-N1.58t/a,动植物油0.35t/a,粪大肠菌群8.78×10

15MPN/a;本项目食堂含油废

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其他医疗废

水一并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后排放量为

CODCr4.16t/a,BOD5 0.88t/a,

SS0.95t/a,NH3-N0.71t/a,动植物油0.07t/a,粪大肠菌群1.46×10

11MPN/a。经七格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

中的标准:

CODCr:1.31t/a(40mg/L)、NH3-N:0.066t/a(2mg/L)。

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方案由泷赢环境科技(安吉)有限公司所提供,采

用格 栅调 节 池

+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系统工艺的组合工

艺处理废水。本项目废水日排放量为

80.2t/d;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量达 100t/d。

故本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满足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废水排放需求。

- 55 -

污水处理站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

4-2。

4-2 医疗废水站处理工艺流程图

4-3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

+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

理工艺,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HJ1105-2020),污

水站处理工艺属于可行技术。该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不存在不利影响。

本院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纳入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机

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等制度,规范记录进出水水量、水质、消毒药剂类型和

使用量等信息,确保设施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本项目仅设

1 个污水排放口 DW001,位于项目北侧八角亭街。

生活污水

食堂含油废水

医疗废水

污水处理站(地下一层)

隔油池

化粪池

- 56 -

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地下室污水处理站经过处理后汇同食堂含油

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消毒池内设置外排提升泵,通过

液位自动控制,将处理好的废水提升至地面污水排放井。

消毒剂次氯酸钠直接外购溶液,储存方式为黄色

PE 桶密封贮存,投加方式为

计量泵定量投加,并设置围堰。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位于地下室一层,设置于单独的污水处理房间内,采用碳

钢防腐结构一体化污水处理池,污水处理池为全密闭状态,自带废气抽气口。

4-6 废水处理设施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台)

备注

1

一体化污水处

理池

1

8.0×2.5×3.0m

1

碳钢防腐材质

(格栅池、调节池、应急池)

2

一体化污水处

理池

2

8.0×2.5×3.0m

1

碳钢防腐材质

(厌氧池池、接触氧化池、沉

淀池、消毒池、污泥池)

3

污水提升泵

50WL15-8-0.75,

Q=15m³/h,H=8m,

P=0.75Kw

2

一备一用(立式管道排污泵)

4

应急池

4.0m×2.5m×3.0m

1

/

5

格栅

LD-500

1

304 不锈钢人工格栅,栅距

5mm

6

应急提升泵

50WL15-8-0.75,

Q=15m³/h,H=8m,

P=0.75Kw

1

立式管道排污泵

7

外排提升泵

50WL15-16-1.5,

Q=15m³/h,H=16m,

P=1.5Kw

2

一备一用(立式管道排污泵)

8

潜水搅拌机

QJB0.85/6-260/3-740S

1

304 材质潜水搅拌机

9

鼓风机

HC-60S,

Q=1.82m³/min,

P=2.2Kw,

H=0.3kgf/cm³

2

(一备一用)低噪音回转式鼓

风机

10

曝气器

KQ67-1000mm

10

管式微孔曝气器

11

立体弹性填料

Φ150mm,PP

30

- 57 -

12

污泥回流泵

50WL15-8-0.75,

Q=15m³/h,H=8m,

P=0.75Kw

1

一备一用(立式管道排污泵)

13

次氯酸钠投加

装置

LY-JL-1000-0.025

1

含两台加药计量泵

14

在线余氯控制

系统

SM-FCL325

1

德国

kuntze 余氯电极,实时监

测出水余氯值,自动控制消毒

剂投加,含流通槽循环装置

15

废气处理系统

2000m³/h

1

含废气收集管道、排气风机、

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水事故排放防范措施

应急池设置于调节池旁,当出现事故排水或应急事件发生时,调节池提升泵

出水通过阀门切换进入应急池内。应急事件结束后,应急池内废水通过应急提升

泵提升至调节池中,通过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是医院对污水处理的最后屏障,为了确保其正常、不出现停止运

行的情况,防治环境风险的发生,需对污水处理站提供应急源,保证污水处理站

用电不间断,并备有应急用的消毒剂,在万一设备停运情况下,直接人工投加消

毒剂。

污水处理站的稳定运行与网管及泵站的维护关系密切。应十分重视管网及泵

站的维护及管理,防止泥沙沉积堵塞而影响管道的过水能力。

污水处理站的事故来源于设备故障、检修或由于工艺参数改变而使处理效果

变差,其防治措施为: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应设应急

事故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

30%,本项目日废水排放量为80.2t/d,因此环评要

求设置一座

24.1m3的事故水池。本项目应急池实际大小为4.0m×2.5m×3.0m,其有

效容积为

30m3,故可满足其容量要求。

污水处理站日常管理要求、操作制度及监控措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防止医院排放污水对环境的污染,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

进医院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配合国家推进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医疗机构水

- 58 -

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我院根据《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技术标准与规范的要点

指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相应浓度排放标准及防疫部门《医疗机构污水

排放标准值》

GB18466-2005)的相关指引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日常管理要求

一、污水处理是对医院污水净化。污水处理员负责施药、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及管理工作。

二、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有关污水处理的制度。

三、必须执行严格的污水处理程序、排放标准,准确无误地按照规定的理、

化指标,定时、定量抽样化验排放,以保证处理质量。

四、必须认真做好污水处理登记,按月准时向医院和规定报送的部门报告情

况,接受各执法部门的监督。

五、工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办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经常对设备进行

保养、检查、维修。

六、爱护公共设施及财产,注重节约,防止丢失和损坏。

七、污水处理站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出,防止坏人破坏。

八、经常保持设施、环境、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做到整洁美观。

九、加强污水处理的药物管理,杜绝徇私舞弊。

操作制度及监控措施

①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管 理 要 求 : 根 据 《 医 院 废 水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HJ2029-2013),污泥在贮泥池中进行消毒,贮泥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处理系统

24h 产泥量,且不小于 1m3。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粪大肠菌群数

和蛔虫卵死亡率,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4 要

求。

②化粪池每半年清掏一次,沉淀池定期排放污泥,污泥运出前进行灭菌、灭

卵处理,确保无害化运出。

③每日必须监测二次余氯,余氯含量应在

≥2.5mg/L 范围内。

④每月监测一次粪大肠菌群数及细菌总数,其中:粪大肠菌每升不得大于

500

- 59 -

个,细菌总数每升不大于

1000个,结核杆菌污水处理后需呈阴性。

本项目废水处理站的设置及相关管理要求均符合《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程技

术标准》

GB51459-2024)。

七格污水处理厂

a、废水纳管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接通,废

水可纳管纳入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

b、对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目前,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均已通过环保验收,三

期总建设规模达

120 万 t/d。并启动四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 30 万 t/d。项目废水

主要为员工和病人的生活污水以及医疗废水,水质简单,日污水排放量

89.8t/d,

占处理总量的

0.006%,所占比例很小,且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2 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

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纳管

要求。因此,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明显的冲击影响。杭州七格污水

处 理 厂 尾 水 排 放 稳 定 达 到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33/2169-2018)中的标准(CODCr40mg/L、NH3-N2mg/L)。

综上所述,废水接管后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对该区域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排污口设置情况及监测计划

4-7 废水排放口及排放标准基本情况

排放口

污染物

名称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号

类型

坐标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mg/m3)

经度

纬度

DW001

医疗废水生活

120.19474

30.33293

CODCr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

250

BOD5

100

- 60 -

污水排放

SS

预处理标准、

60

动植物

20

粪大肠杆菌群

5000

NH3-N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

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1 中 B 级标准

45*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8466-2005)中的要求。本项目废水自行监测计划见表 4-8。

4-8 废水自行监测计划

排放口

编号

排放

名称

监测点

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

执行标准

DW001

废水排放

废水总排放口

CODCr

1 次/周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SS

1 次/周

总余氯

1 次/12 小时

pH

1 次/12 小时

动植物油

1 次/季

粪大肠菌

1 次/月

注: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检测不得少于

2 次;pH 每日检测不少

2 次。COD 和 SS 每周监测 1 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 1 次。

根据上表

4-8 进行废水自行监测计划,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HJ1105-2020)

的相关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环评建成后噪声主要为医院内设备运行;主楼西侧地下一层污水处理站设

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风机;副楼一层油烟净化器及配套风机;多联机空调外机

等设备运行噪声,源强详见表

4-9、4-10。

1、污染源强核算表格

- 61 -

4-9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型号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

/m

距室内边界距离/m

室内边界

声级

/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

/

dB(A)

建筑物外

噪声

(声压级

/距

声源距离)

/

dB(A)/m)

X Y Z

声压级

/dB(A)

建筑物外距离

1

本项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

/

65/结构外 1m

墙体隔声封闭

30 27 1

3

55

8:00~17:00

15+6

34 1m

30 27 5

3

55

15+6

34 1m

30 27 10 3

55

15+6

34 1m

30 27 15 3

55

15+6

34 1m

4-10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及地下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源源强(任选一种)

声源控制措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

/距声源距离)/

dB(A)/m)

1

污水提升泵

8

43

-4

80/1m

地下一层隔

声可降噪

40

dB

24 小时

2

污泥回流泵

6

40

-4

80/1m

24 小时

3

外排提升泵

9

45

-4

80/1m

24 小时

4

应急提升泵

13

40

-4

80/1m

24 小时

5

鼓风机

10

38

-4

80/1m

24 小时

6

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风机

12

45

-4

80/1m

24 小时

7

油烟净化器及

配套风机

94

48

1

75/1m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

8 小时

8

多 联 机空 调 外机

主楼屋顶

26

23

37

74.6/1m

24 小时

副楼屋顶

85

30

21

68/1m

24 小时

注:项目西南角为坐标

0.0,南侧为 X 轴,西侧为 Y 轴。

多联机空调外机单台声源源强为

62dB,18 台等效声源叠加源强为 74.6 dB,4

台等效声源叠加源强为

68 dB。

噪声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装隔振垫;并加强设备

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

2、为降低外环境噪声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声环境的影响,要求社区卫生服务

- 62 -

中心内部各功能区布局合理。

3、穿越病房的管道缝隙,必须密封。病房的观察窗,宜采用密封窗。病房楼

内的垃圾井道或污物井道不得毗邻病房,倒入口应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

4、加强管理,实施文明服务,减少经营过程中的噪声。

5、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中污水提升泵、污泥回流泵、外排池提升泵、应急池提

升泵、鼓风机等设备均设置于地下一层,经地下隔声可降噪

40dB;副楼一层油烟

净化器及配套风机、屋顶多联机空调外机均安装减振垫,在此基础上经距离衰减

后,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规

定要求。

噪声预测分析:

本项目医疗设备均位于大楼内部房间,建筑外墙及门窗隔声性能均满足民用

建筑隔声要求,且噪声源源强相对较低,因此对外界声环境影响可以忽略。

污水处理设备位于单独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备用房位于地下一层隔

声效果良好,能在很大程度上衰减噪声传播,对外界声环境影响也可以忽略。

本次环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21)中相关的计算

方式进行整体预测。

室外声传播的衰减基本公式

室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

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

障碍物屏蔽(

Aba)、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

a)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根据声源声功率级或参考位置处的声压级、户外声

传播衰减,计算预测点的声级,分别按以下公式(

1)或(2)计算。

式中:

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w—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

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 L w 的全

1)

- 63 -

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

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障碍物屏障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式中:

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0)—参考位置 r0 处的声压级,dB;

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 L w 的全

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

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障碍物屏障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b)预测点的 A 声级 LA(r)可按下式计算,即将 8 个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

出预测点的

A 声级[LA(r)]。

2)

- 64 -

式中:

LA(r)—距声源 r 处的 A 声级,dB;

Lpi(r) —距预测点(r)处,第 i 倍频带声压级,dB;

Δ

Li—第 i 倍频带 A 计权网络修正值,dB。

c)在只考虑几何发散衰减时,可按下式计算。

LA(r)=LA(r0)-Adiv

式中:

LA(r)—距声源 r 处的 A 声级,dB;

LA(r0)—参考位置 r0 处的 A 声级,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②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分别为 Lp1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公式下

列近似求出:

式中:

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

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

A

声级。

式中:

- 65 -

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Lw—点声源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

在一面墙的中心时,

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

Q=8。

R—房间常数;R=Sα/(1−α),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 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然后按下列公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

级: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 i 倍频带的隔声量,dB。

然后按下列公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

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

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 66 -

式中:

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

S—透声面积,m2。

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

A 声级。

③噪声计算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

间为

ti;第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

作时间为

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

④预测值计算

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

Leq)计算公示如下:

式中:

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 67 -

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

3)噪声预测结果

4-11 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项目

东侧

南侧

西侧

北侧

北侧新汇石公

西侧景翠公寓

规划中小学用

昼间贡献值

43

39

45

42

38

41

39

夜间贡献值

43

39

45

42

38

41

39

昼间背景值

/

/

/

/

59

64

59

夜间背景值

/

/

/

/

46

54

43

昼间预测值

/

/

/

/

59

64

59

夜间预测值

/

/

/

/

47

54

44

昼间标准值

60

60

70

60

60

70

60

夜间标准值

50

50

55

50

50

55

50

昼间噪声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夜间噪声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表

4-11 可知,本项目厂界四周的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规定要求。敏感点新汇石公寓、景翠公寓、

规划中小学用地昼夜间预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中 2、

4a 类标准要求。在此基础上,能维持现有的声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该项目产生

的噪声对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

噪声监测计划

4-12 营运期污染源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声环境

四周厂界

连续等效

A 声级

每季度监测

1 期,每期连续 2 天,昼

夜间

1 次

根据上表

4-12 进行噪声自行监测计划,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

则》

HJ819-2017)的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医疗废物

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来源广泛,成分复杂,根据国家卫健委印发《医疗废物

- 68 -

分类目录(

2021 年版)》,按照废物的来源及危险性进行分类,又可分为感染性废

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上述各类医疗废物

的特征及常见组分详见表

4-13。

4-13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类别

特征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感染性废物

携 带 病 原 微 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

2、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透析器等。

3、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

4、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废弃物。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

2、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 3、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4、16 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 500 克的胚胎组织等。 5、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解剖刀、手术刀、手术据、备皮刀、钢钉和导丝等。

2、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等。 3、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如甲醛、二甲苯等;非特定行业来源的危险废物,如含汞血压计、含汞体温计,废弃的牙科汞合金材料及其残余物等。

4-14 固体废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属性

主要有毒有害物质

名称

物理性状

年产生

量(

t/a)

贮存方式

利用处置方式和去

利用处

置量

t/a)

环境管理要求

1

生活垃圾

生活垃

/

固态

339.5

桶装

环卫清运

339.5

设生活垃

圾收

- 69 -

2

未被污染的废输液

袋(瓶)

废一般包

一般固废

/

固态

1.2

包装制品等有利用价值的废物收集后外售,其余委托市政环卫清

1.2

包装制品等有利用价值的废物收集后外售,其余委托市政环卫清

3

餐厨垃圾(含废油

脂)

/

态、半固

35

桶装

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置

35

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置

4

污泥

危险固废

污泥

固态

3.3

桶装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3.3

医疗及危废暂存间

5

医疗废物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

固态

54.75

桶装

54.75

6

废试剂瓶

化学性废

固态

1.0

1.0

7

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

固态

2.0

袋装

2.0

4-15 危险固废属性判定表

序号

名称

产生工

是否属

于危险

废物

废物类别

危废代码

危险特性

1

生活垃圾

日常生

一般固废

/

/

2

未被污染的

废输液袋

(瓶)

废一

般包装

诊疗

/

/

3

餐厨垃圾(含废油

脂)

食堂

4

医疗废物

诊疗

危险废物(

HW01)

841-001-01

In

841-002-01

In

- 70 -

841-003-01

In

841-004-01

T/C/I/R

841-005-01

T

5

废试剂瓶

诊疗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T/C/I/R

6

污水站污泥

废水处

危险废物(

HW49)

772-006-49

T/In

7

废活性炭

废气

危险废物(

HW49)

900-039-49

T

4-16 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核算表

工序

固废名

固废属

产生情况

处置措施

最终去向

核算方

产生量(

t/a)

工艺

处置量(

t/a)

医护病患生活

生活垃

一般固

产污系

339.5

环卫清运

339.5

环卫清运

诊疗

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

(瓶)

废一般

包装

一般固

类比法

1.2

包装制品等有利用价值的废物收集后

外售,其余

委托市政环卫清运

1.2

包装制品等有利用价值的废物收集后外售,其余委托市政

环卫清运

食堂

餐厨垃

一般固

产污系

35

交由有餐厨垃圾收

运、处置服

务许可证的单位回

收处置

35

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

回收处置

污水治

污泥

危险废

产污系

3.3

医疗废物由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

理;废活性炭、废试剂瓶、污泥由

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处理

3.3

医疗废物由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废试剂瓶、污泥由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

公司处理

诊疗

医疗废

危险废

产污系

54.75

54.75

废试剂

危险废

类比法

1.0

1.0

废气治

废活性

危险废

产污系

2.0

2.0

2、固废源强核算说明

本次建成后床位

150 张,日门诊病人 1200 人,医护人员共设 150 人。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的污泥、医疗废物(含

- 71 -

废试剂及试剂瓶)、废活性炭、餐厨垃圾、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瓶)、废一般包

装。

①生活垃圾:本项目医护定员

150 人,工作人员 30 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

1.0 kg/d 计;病床 150 张,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 1.0kg/d 计;日门诊病人 1200

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

0.5kg/d 计。合计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339.5t/a。

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污泥:本项目废水采用生化处理,污泥产生量约为废水量的

0.1‰。本项目

排水量为

32762.4t/a,则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量约为 3.3t/a(已脱水,含水率

60%)。污泥清掏前应进行检测,满足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中表

4 的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方可进行清掏。

沉淀池污泥尚未明确定性,暂参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中的

HW49 执行,代码 772-006-49,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专业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禁止与生活垃圾混装。

③医疗废物: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有以下

五类:含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本项目床位

150 张,医疗废物产生量按 1.0kg/人·次·d 计,医疗废物产生量约

54.75t/a;废试剂瓶产生量约 1.0t/a。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

位安全处置。

④废活性炭: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根据《杭州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

VOCs 治理活性炭吸附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杭环函

2023〕53 号):新购活性炭技术指标宜符合《工业有机废气净化用活性炭技术指

标及试验方法》

LY/T3284)规定的优级品颗粒活性炭技术要求,主要技术指标碘

吸附值不低于

800mg/g,或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 60%。未安装运行状态监控装置

的,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

500 小时或 3 个月。本项目设 1 套处

理设备,风量为

2000m3/h,参照《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 VOCs 治理活性炭

吸附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

(杭环函〔

2023〕53 号)中附件中废气收集参数和

最少活性炭装填量参考表,活性炭最少装填量为

0.5t,建议企业每 3 个月更换一次,

- 72 -

确保活性炭吸附效果,废活性炭的产生量约为

2.0t/a(废气吸附量较小,可忽略不

计)

。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该固废属于危险固废,废物类别

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39-49,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为一次性吸附工艺,填充的活性炭为颗粒状活性炭,活性炭吸附饱和

更换,气体流速低于

0.6m/s。

4-17 活性炭相关参数

名称

填装量

活性炭的尺寸

气体流速

更换频次

处置方式

颗粒状活性炭

4mm,800 碘值,

灰分≤

8%

填装量

0.5

立方米

1.5m×1.2m×1m

0.6m/s

半年

/次

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

公司处置

⑤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瓶)

、废一般包装:根据建设单位统计,未被污染的

废输液袋(瓶)

、废一般包装产生量约为

1.2t/a。

⑥餐厨垃圾:餐饮垃圾主要为剩菜、剩饭等含水分较多的垃圾,隔油池内的

废油脂。本项目餐厨垃圾(含废油脂)按每人

0.2kg/d 计(共 480 人计),则其产

生量为

35t/a(96kg/d)。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置,

不得擅自排放、倾倒。

3、处置去向及管理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的污泥、医疗废物、废

试剂瓶、废活性炭、餐厨垃圾、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瓶)

、废一般包装固废。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瓶)、废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

包装制品等有利用价值的废物收集后外售,其余委托市政环卫清运。餐饮垃圾主

要为剩菜、剩饭等含水分较多的垃圾,隔油池内的废油脂,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

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得擅自排放、倾倒。

危险固废:医疗废物、废试剂瓶、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其中医

疗废物置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由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废试

剂瓶、废活性炭及污泥置于废物暂存间暂存,由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本次评价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25)、《固体废物分类

与代码目录》

2024 年)、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 73 -

4-18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属性

废物代码

预测产生量(

t/a)

利用处置方式

是否符合环保

要求

1

生活垃圾

生活

一般固废

SW60—SW64

339.5

环卫清运

2

餐厨垃圾(含废油

脂)

食堂

SW61/900-002-S61

35

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

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

位回收处置

3

未被污染的废输

液袋(瓶)

、废一

般包装

诊疗

SW62/900-001-S62 SW62/900-002-S62

1.2

包装制品等有利用价

值的废物收集后外售,

其余委托市政环卫清

4

医疗废物

诊疗

危险固废

HW01/841-001-01、 HW01/841-002-01、 HW01/841-003-01、 HW01/841-004-01、 HW01/841-005-01

54.75

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理

5

废试剂瓶

诊疗

HW49/900-041-49

1.0

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

务有限公司

6

污泥

废水处理

HW49/772-006-49

3.3

7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HW49/900-039-49

2.0

注:

医废间、危废间、一般固废间均位于副楼

1F 东侧,其中医废间 10.88 平方米,

危废间

7.6 平方米,一般固废间 7.3 平方米。

贮存能力匹配性分析:本项目医疗废物产生量为

54.75t/a,大地维康每 2 天清

1 次,则最大存储量为 0.3t/a,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为 10.88 平方米,可容纳

5.4t 的医疗危废,满足本项目医疗废物的贮存需求。

本项目需暂存危险间的废物主要为废试剂瓶、污泥和废活性炭,其总暂存量

6.3t/a,立佳平均三个月清运一次,则每月最大存储量为 1.58t/a。本项目危废暂

存间为

7.6 平方米,可容纳 3.8t/a 的危险固废,可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需求。

本项目危废暂存情况基本情况见下表:

- 74 -

4-19 危废暂存基本情况表

贮存场所名称

位置

建筑

面积

危险废物名称

对应贮存

情况

最大储存

最大贮存能力

贮存周期

医疗废物暂存

副楼

1F 东

10.88m2

医疗

固废

54.75t/a

0.3t/a

5.4t

2 天

危废暂存间

副楼

1F 东

7.6m2

危险

固废

6.3t/a

1.58t/a

3.8t

3 个月

医疗固废、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等管理要求

医疗固废(

10.88m2)、一般固废(7.3m2)、危险固废(7.6m2)位于副楼 1F 东

侧,购置钢质的成品箱体,地面采用环氧地坪漆,医疗及危废间室内均安装紫外

线消毒灯,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专用医废周转箱。

4-20 危废间设置相关照片

地面环氧地坪漆

防渗托盘

标识标签

危险固废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废收集、暂存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危

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1259-202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

①所有危废及医废均密闭包装贮存,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

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

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 75 -

②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

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③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

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④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

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

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

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7cm/s),或至少 2mm 厚高密度聚

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⑤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

(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

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

;

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⑥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

①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②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

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③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④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⑤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

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⑥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3)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①在常温常压下不易水解、不易挥发的固态危险废物可分类堆放贮存,其他

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

- 76 -

②液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罐区贮存。

③半固态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袋内贮存,或直接采用贮存池贮存。

④具有热塑性的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或包装贷内进行贮存。

⑤易产生恶臭、

VOCs、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应

装入闭口容器或包装物内贮存。

⑥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易产生粉尘等无组织排放的,应采取抑尘等有效措施。

4)危废贮存、处置场图形标准要求

①危废贮存设施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设置环保图形标志。

②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置。

③标志牌必须保持清晰、完整。当发现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褪色

等不符合本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检查时间至少每年一次。

5)危废台账和转移联单要求

①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

录的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法律责任。

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动

态流向,如实建立各环节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内容参见

HJ1259-2022 附录 B。

③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分为电子管理台账和纸质管理台账两种形式。产生危险

废物的单位可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自建信息管理系统或第三方

平台等方式记录电子管理台账。

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当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填报的危险废物转移等备

案信息填写、运行。

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实行全国统一编号,编号由十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

一至四位数字为年份代码;第五、六位数字为移出地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第七、

- 77 -

八位数字为移出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划代码;其余六位数字以移出地设区的市级

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流水编号。

⑥移出人每转移一车(船或者其他运输工具)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

运行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每车(船或者其他运输工具)次转移多类危险废物

的,可以填写、运行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也可以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运行

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使用同一车(船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一次为多个移出人

转移危险废物的,每个移出人应当分别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⑦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数据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至少保存十年。因特殊原因

无法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可以先使用纸质转移联单,并于转移活动完

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在信息系统中补录电子转移联单。

医疗废物贮存过程管理要求

①医废间地面和

1.0 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

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②医废间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设置防

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废间内应张贴

“禁止

吸烟、饮食

”的警示标识,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

标识。

③及时收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

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

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④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HJ 421-2008)中的有

关规定,在产生医疗废物的基本单位,设置医疗废物收集容器与塑料袋(塑料袋

或容器的材质、规格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并在基本收集点设置指导或警

示信息。

⑤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确

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

20℃,

- 78 -

时间最长不超过

48 小时。

⑥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清洁过程中产生的

冲洗液应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

医疗废物转移过程管理要求

①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

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废间。转运医疗废物的车辆便于装卸,

加盖密闭转运,转运车辆每日清洗与消毒。转运路线选择专用的污物通道,不接

近食堂等高危区域的路线,并尽量选择人少的时间转运,转运过程中正确装卸,

避免遗洒。转运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②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规

定进行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

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盛装于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要

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

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③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应根据

GB19217-2003《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达到

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

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流程及管控要求

根据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

属危险废物,应按

GB 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 HJ2029-2013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处理:

①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粪大肠菌群数和蛔虫卵死亡率,需达

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4 要求。

②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的堆放应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

范》

HJ/T177-2005 及 HJ/T 276-2006 的有关规定。渗出液、沥下液应收集并返回

污水处理系统。

③应保持医院污水处理站场界内环境整洁,无污泥杂物遗洒、污水横流等脏

乱现象,采取灭蝇、灭蚊、灭鼠措施,做到清洁整齐,文明卫生。

- 79 -

④污泥处理及清运措施:污泥需要委托有专业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禁止与生

活垃圾混装。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所有污泥均在池内进行浓缩,并进行消毒处理。

污泥在贮泥池中进行消毒,贮泥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处理系统

24 小时产泥量,且

不宜小于

1m3。贮泥池内需采取搅拌措施,以利于污泥加药消毒。污泥消毒一般采

用化学消毒方式。常用的消毒药剂为石灰和漂白粉:如采用石灰消毒,石灰投量

约为

15g/L 污泥,使 pH 为 11~12,搅拌均匀接触 30~60min,并存放 7 天以上;如

采用漂白粉消毒,漂白粉投加量约为泥量的

10~15%;条件允许,可采用紫外线辐

照消毒。本项目采用漂白粉进行消毒。

3-6 个月委托有资质单位用市政车抽吸外运

处置。

⑤化粪池污泥清掏周期(

3 个月),委托市政抽吸。格栅池栅渣定期人工清理,

做到即清即运,定期外运处理。

⑥厨房隔油池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油脂、固体隔渣等采用机械加人工辅助清

理的方式进行清理。委托专业单位采用专用吸污车或隔油池清掏设备,彻底抽吸

池内液态油脂、污泥及悬浮杂物。人工辅助清理池底沉积硬化渣块、格栅拦截的

大型固渣,由专业人员穿戴防护装备进行人工清掏。清理出的废弃物立即装入防

渗漏密封容器转运。隔油池污泥及废油脂每

15~30 天清理 1 次,确保隔油效率。

通过日常台账管控,建立《隔油池清理记录表》,详细登记清理时间、种类等。

设置醒目标识,标明隔油池功能及清理责任人,即清即运。清理后及时恢复设施

密封性,确保无渗漏、无恶臭逸散。制定泄漏、溢流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

施,配备吸油毡、围堰等应急物资。

医院废水在线自行监测相关要求

在线监测的相关规定主要围绕水质排放标准、监测内容、监测频率及记录保

存等方面展开。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阐述:

一、水质排放标准

医院废水必须遵循《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 - 2005),该标

准明确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但不限于粪大肠菌群数、化学需氧

量(

COD)、生化需氧量(BOD₅)及氨氮等关键指标。

- 80 -

二、监测内容与要求

监测项目:医院废水在线监测应涵盖上述排放标准中的关键指标,确保废水

中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符合规定。

监测设备: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在线监测设备,这些设备需具备自动采样、

自动分析、自动记录及数据传输功能,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监测频率:在线监测设备应连续运行,实时监测废水排放情况。同时,应定

期对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记录保存与报告

记录保存: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废水在线监测记录制度,保存所有监测数据、

校准记录及设备维护记录等,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制度:医院应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废水排放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

包括监测数据、达标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四、违规处理

若医院废水在线监测结果超标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环保部门将依法进行处

罚,并要求医院立即整改

5、地下水、土壤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158、

医院

”类中的“其他”,因此本项目属Ⅳ类建设项目。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

境影响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

HJ964-2018),本项目属“土壤环境

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中的“其他行业”,因此本项目属Ⅳ类建设项目。Ⅳ类建设项目

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医院营运期废气不涉及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经收集处理后可

达标排放,因此不考虑大气污染物沉降污染。

本项目各项原辅料均采用密封包装,且包装规格较小,存放在原辅料仓库等

位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包装后存放于危废贮存间内,杜绝了地表漫流、垂直

入渗等污染途径。

- 81 -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无明显污染途径,基本不会对土

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环评从环境管理角度,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营期充分重视其自身环保

行为,从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等方面加强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保护。

1)源头控制

应注意危险废物等包装的完好性和密封性,降低其转运、贮存过程发生泄漏

的隐患。

2)过程防控

按照下表防渗标准要求分区设置防渗区,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防止污

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4-21 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分区防控措施一览表

序号

项目

防渗分区

具体要求

1

重点

防渗区

医疗及危废暂存间在清场夯压的基础

上铺设防渗材料

+混凝土防渗。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

K≤1×10-7cm/s;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2

一般

防渗区

检验科室、化学品存放区域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10-7cm/s;或参照 GB18599-2020

执行

3

简单

防渗区

办公等其他区域,采用混凝土铺设

一般地面硬化

9、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利用自建房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营场所。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

在地为平整空地,项目周边为道路、住宅及规划中小学,故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

造成明显影响。

10、环境风险

本环评事故风险评价不考虑工程外部事故风险因素

(如地震、雷电、战争、人

为蓄意破坏等

),主要考虑可能对厂区外敏感点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的危害事故。

消毒剂采用固体片剂(泡腾速溶氯片)

,现场桶装存放,使用时先将溶药桶加

满水然后再加入速溶氯片溶解,用于日常消毒工作。

- 82 -

消毒剂的主要环境风险:

1、空气污染:挥发性消毒剂可能刺激呼吸道;

2、腐蚀性:

3、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可能损坏金属、橡胶等材质。

危险物质数量及临界值比值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

Q>1 则

划分为重大危险源:

Q=q1/Q1+q2/Q2+……+ qn/Qn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最大存在量(t);

Q1,Q2……Qn—每种物质的临界量(t)。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品

Q 值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4-22

企业危化品暂存量

单位:

t/a

序号

单元

危险物质

最大存在(

q)

临界量(

Q)

q/Q

1

危险暂存间

危险固废

1.24(按单次最大存

储量计)

50

0.0248

2

医疗暂存间

危险固废

0.3(按单次最大存

储量计)

50

0.006

3

乙醇(酒精)

--

0.09

500

0.00018

4

次氯酸钠

*开通会员可解锁*

0.5

5

0.1

合计

0.1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附录 B,经过鉴别,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结果为:

Σq/Q=0.131<1,当 Q<1 时,该项目环

境风险潜势为

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风险

潜势为

Ⅰ,可开展简单分析。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

HJ1105-2020),本项目实

施后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1)废气

- 83 -

a)采用二级或深度污水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区域应加罩或加盖,

并进行除臭除味处理。

2)废水

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应满足设计工况条件,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设备、

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可靠运行。

b)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应分流,不

得将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

c)化粪池应按最高日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为 24-36h。

3)固废

a)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必须建有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建

设与管理应符合

GB18597 的要求

b)应按照分类记录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的产生量、贮

存量和转移量,并向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c)各类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类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

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应当符合

HJ421 要求。

d)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及时清运。

e)污水处理站污泥应经过消毒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污泥清

掏前需按照

GB 18466 要求进行监测。

f)医疗废物转移过程中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废药物、

药品和污水处理站污泥转移处置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1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2)危废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防

渗、防腐、防漏要求建设;存放区下设托盘进行防渗、防漏处理。

3)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管理。

4)房东提供应急措施主要为灭火器、警报器等,如遇紧急情况,本院可直

- 84 -

接使用。

4-23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评价层面

项目内容

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定期开例会,在全场职工中进行宣传培训;定期开展有关环境

事故应急方面的培训

环保管理台账完善落实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

措施

对废气、废水处理系统定期维护检修。

完善事故废水应急池收集系统,对应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设置收集初期雨水的收集池或雨水监控池,完善雨水截止阀

仓库设置防渗漏、防腐蚀、防淋溶、防流失措施

完善危险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存贮

环境应急资源

按要求完善环境事故应急物资和设备

建议可与周边商户、企业签订或口头达成应急互救协议

与监测单位签署应急监测协议,以便及时对事故能及时、正确

的进行处理

对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

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应急基础[2022]143 号),本项目环保设施环境风险源主

要在危化品仓库、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治理设施、危废仓库。要求企业加强

对危化品仓库、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治理设施、危废仓库等重点环保设施的

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环保设施应纳入建设项目管理,充分考虑安全风险,确保风险可控后方可施

工和投入生产、使用。

设计阶段。企业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

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

术要求,自行开展或组织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专家参与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报告,

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建设和验收阶段。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

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环

保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环保设施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并形成书面报告。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

- 85 -

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

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要依法

依规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

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

动火、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

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项目建设与运行过程中需要严格落实相应安全管理等措施,确保满足“浙应

急基础

[2022]143 号”中相关要求。根据省安委会印发的《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浙安委〔

2024〕20 号),企业应委托有相应资

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

评估”相关要求,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本项目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

应急预案,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者安全

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管理办法》规定,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

环境安全。

- 86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

(编号、

名称

)/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排放口

1

NH3、H2S

臭气浓度

污水处理设施为地下负一层,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较少,恶臭废气经收集

+

活性炭吸附后再引至主楼

8F

屋顶进行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

37m。

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

)中的二级标准。

污水处理站周界

NH3、H2S

、臭气浓度、氯气

污水处理单元加盖封闭

《医疗机构水污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8466-2005

)表

3 相应标准

DA002

排放口

2

食堂油烟

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

+油烟净

化器处理后引至副楼屋顶

4F

进行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1m。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推拿艾灸室

艾灸烟雾

安装排风扇,及时通风换气

--

检验科

有机废气

安装排风扇,及时通风换气

--

地表水环

DW001

废水排放口

CODCr、

NH3-N、

SS、粪大

肠菌群、

动植物油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厕所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其他医疗废水一并经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

+水解酸化池+

接触氧化池

+沉淀池+次氯酸

钠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8466-2005)表 2 中预处

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七格污水处理厂。

《医疗机构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

5)中预处理标准

声环境

医院内设备运

行;主楼西侧地下一层污水处理站设备、活性炭

吸附装置及风

机;副楼一层油烟净化器及配套风机;多联机空调外机等设备运

行噪声

噪声

噪声治理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装隔振垫;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

2、为降低外环境噪声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声环境的影响,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

达到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2 类标准

- 87 -

各功能区布局合理。

3、穿越病房的管道缝隙,必须密封。病房的观察窗,宜采用密封窗。病房楼内的垃圾井道或污物井道不得毗邻病房,倒入口应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

4、加强管理,实施文明服务,减少经营过程中的噪声。

5、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中污水提升泵、污泥回流泵、外排池提升泵、应急池提升泵、鼓风机等设备均设置于地下一层,经地下隔声可降噪

40dB;副楼

一层油烟净化器及配套风机、屋顶多联机空调外机均安装减振垫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产生环节

名称

属性

利用处置方式和去

医护及病患生活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环卫清运

诊疗

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

(瓶)

、废一般包装

一般固废

包装制品等有利用价值的废物收集后外售,其余委托市

政环卫清运

食堂

餐厨垃圾

一般固废

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置

医院运营

医疗废物

危险固废

医疗废物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

有限公司处置

废水处理站

污泥

危险固废

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医院运营

废试剂瓶

危险固废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危险固废

土壤及地

下水

污染防治

措施

重点对污水处理设施和危废暂存间做好防腐防渗措施,严防渗漏

生态保护

措施

/

- 88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1、设置污水事故应急池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应急池容积应不小于日排放量的

30%,本项目日废水排放量为 80.2t/d,因此环评

要求设置一座

24.1m3 的事故水池。本项目应急池位于项目建筑地下一层,其有效

容积为

30m3,可满足本项目所需应急池容量需求。

2、平时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系统正常运行

3、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管理。 4、危险废物储存地点应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 5、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 6、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加强风险源监控,在相关场所按要求设置标志标识,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减少事故产生的危害。

7、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本项目建设用于环保方面的投资估算详见表

5-1。

5-1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

环境污染防治项目

环保投资(万元)

废水

医院污水处理设施

50.0

废气

收集

+废活性炭吸附装置

15.0

收集

+食堂油烟净化器装置

15.0

噪声

设备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10.0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间、医疗及危废暂存间、委托处置、

分类收集、处置

5.0

风险防范

风险防范设施及设备维护

5.0

100

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类别

本项目属于“

Q84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根据《固定污

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对照名录本项目 Q8421 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不属于医院

841,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843,因

此本项目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类项目,无需办理排污简化管理手续。

5-2 项目所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

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四十九、卫生

84

107 医院

841,

专业

公共

卫生

服务

床位

500

张及以上的

(不含专科

医院

8415

中的精神

病、康复和

床位

100 张及以上的专科医

8415 (精神病、康复和运

动康复医院)以及疗养院

8416,床位 100 张及以上 500

张以下的综合医院

8411、中医

医院

8412、中西医结合医院

病预防控制中心

8431,床位 100

以下的综合医

8411、中医医院

8412、 中西医结

合医院

8413、民

- 89 -

843

运动康复

医院以及疗

养院

8416)

8413、民 族医院 8414、专科

医院

8415(不含精神病、康复

和运动康复医院)

族医院

8414、 专

科医院

8415、疗

养院

8416

- 90 -

六、结论

综上所述,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工程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动态更新方案要求和规划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实施后区域环境质量可以维持在现有等级,

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

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682 号令)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故项目满足环保审批原则。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

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鉴此,本环评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在该区域实施是可行的。

- 91 -

七、大气环境专项评价

大气环境专项评价

7.1、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区,基本污染物执

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26)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

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2024 年杭州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 299 天,优良率为 81.7%。

细颗粒物(

PM2.5)达标天数为 347 天,达标率为 94.8%。桐庐县、淳安县、建德

市的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分别为

346 天、354 天、355 天,优良率分别为 94.5%、96.7%、

97.0%。

2024 年杭州市区主要污染物为臭氧,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

数为

164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

和细颗粒物(

PM2.5)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为 6 微克/立方米、28 微克/立

方米、

47 微克/立方米和 30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

数为

0.9 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

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26)过渡阶段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臭氧

超过国家过渡二级标准。

大气环境常规污染物有部分因子超标,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非达标区,

在采取区域减排行动后预计会有改善。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

通知》

(杭政办函

[2019]2 号)要求,特制定以下达标计划。

①规划期限及范围

规划范围:整体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域,规划总面积为

16596 平方公里。规划

期限:规划基准年为

2015 年。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16 年~2020 年)、中期(2021

~2025 年)和远期(2026 年~2035 年)。目标点位:市国控监测站点(包含背景站),

同时考虑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富阳区、临安区及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的

点位。

- 92 -

②主要目标

通过二十年努力,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

力明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包括

CO、NO2、SO2、O3、PM2.5、PM10

6 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消除

重污染天气,使广大市民尽情享受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好天气。

此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的通知》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

“十三五”规划》、《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

放区

”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杭州市正积极致力于从能源结构与产业布局调整、

加快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企业整治提升、绿色低碳交通推进、工业废气污

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村废气污染控制、餐饮及其他生活源废气污染防治等

多个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综合以上分析,随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预计区域整体

环境空气质量将会进一步得到改善。

- 93 -

7.2、废气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气污染物排放源汇总

7.2-1 本项目实施后废气产排情况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产排污环节名称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产生

排放形式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

编号

排放标准

核算方法

浓度

mg/m3)

t/a)

工艺

收集效率

去除率

是否为可行技术

核算方法

t/a)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污水处理站恶臭

H2

S

类比法

0.26

4.62×1

0-3

有组织

活性炭吸附

90

%

50

%

排污系数法

2.08×1

0-3

0.12

2.37×1

0-4

DA0

01

/

1.8

NH

3

类比法

1.2

2.1×10

-2

90

%

50

%

9.46×1

0-3

0.54

1.08×1

0-3

/

27

臭气浓度

类比法

1895(无

量纲)

--

90

%

50

%

--

853(无

量纲)

--

2000

(无量

纲)

/

食堂

油烟废气

产污系数法

4.0

0.105

有组织

油烟净化器

100

%

75

%

0.026

1.0

0.012

DA0

02

2.0

/

地下车库

CO

/

0.96

有组织

/

100

%

/ 是

产物系数法

0.96

24.4

0.44

DA0

03

30

/

HC

/

0.066

0.066 1.67

0.03

120

0.14

NO

x

/

0.021

0.021 0.53 0.0096

240

0.011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配 套 风 机 风 量 :

2000m3/h ;食堂油烟废气 配套 风机风量:

12000m3/h。

2)废气监测计划

本项目实施后运营期废气监测计划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HJ1105-2020)

- 94 -

制定,具体如下:

7.2-2 废气监测计划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排气筒

DA001(污水

站恶臭)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1 次/季度

排气筒

DA002(食堂

油烟)

食堂油烟

1 次/季度

污水处理站四周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

1 次/季度

根据上表

7.2-2 进行废气自行监测计划,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

则 》(

HJ819-2017 ) 以 及 《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 医 疗 机 构 》

HJ1105-2020)的相关要求。

3)废气源强核算说明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

a)污水站恶臭、b)中医治疗室推拿艾灸烟雾、c)食堂油烟废

气、

d) 次氯酸钠消毒剂产生的氯气、e)检验室废气、f)汽车尾气。

项目不涉及锅炉,无锅炉废气产生;不涉及柴油发电机,无柴油废气产生。

a)污水处理站恶臭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

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楼西侧地下室一层设置污水处理站,建设单位

委托泷赢环境科技(安吉)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出具设计方案及设备安装工作。

根据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具体见附件)

,设计处理量为

100t/d。采用“格栅调

节池

+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

一定量的恶臭产生。

类比

2024 年 1 月浙江楚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杭州德嘉中医医院实时检测数

据(报告编号:

ZJCD2401203),经现场实测 H2S 排放速率为 2.36×10

-4kg/h,NH3

排放速率为

1.08×10-3kg/h,臭气实测浓度 851 无量纲,杭州德嘉中医医院实际年

用水量(

29200t/a、80t/d)。本项目建成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废水量(29273t/a、80.2t/d)

类比可得,本项目

H2S 排放速率为 2.37×10

-4kg/h,NH3 排放速率为 1.08×10-3kg/h,

臭气浓度

853。考虑到检测时开启检测口会有少量废气溢出,因此本环评废气收集

- 95 -

率按

90%计。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方式,故本项目去除效率按照

50%计。

污水处理站位于主楼西侧地下室一层。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废气排

放所使用的烟道为独立烟道,不与其他消防烟道或食堂油烟管道共用。

污水处理站臭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7.2-3。

7.2-3 污水处理站臭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一览表

序号

产污环节

排放方

污染因子

产生情况

排放情况

产生量(

t/a)

产生速率

kg/h)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G1

污水处理

站臭气

有组织

H2S

4.16×10-3

4.74×10-4

2.08×10-3 2.37×10-4

NH3

1.89×10-2

2.16×10-3

9.46×10-3 1.08×10-3

臭气浓度

1706

853

*注:年工作时间以 8760h 计。

7.2-4 废气排放口相关情况一览表

排放口编

收集方

管道走向

排放高度

DA001

地下污水处理站风机

收集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活性炭吸附装置及配套风机均位于主楼西侧地下室一层,恶臭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废气管道

沿项目主楼建筑内已设烟道井引至

8F 屋顶进行高空排放

37m

DA002

风机收

本项目副楼

1 层设有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

管道沿项目副楼建筑内已设烟道井引至

4F 屋顶进行高空

排放

21m

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纳入医疗机构日常管理工

作,并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等制度。

b)艾灸推拿烟雾

本项目

4F 设置中医治疗室,涉及艾灸推拿,在治疗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艾灸烟

雾,此烟雾按恶臭计。烟雾的成分比较复杂,含乙醇、乙二醇、醋酸、芳烃、萜

类等有机物,但由于其含量极少,除产生一定的气味外,对人体基本没有影响,

艾灸推拿室需安装排风扇,及时通风换气,避免烟雾长时间在室内聚集。只要注

意通风换气,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楼上病房产生影响。

c)油烟废气

- 96 -

本项目副楼

1F 设有食堂,为医院职工及住院病人提供餐饮,就餐人数约 480

人。人均耗油量约

30g/人·d,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 2~4%,本项目为集

体饮食,油烟挥发量取

2%,则本项目油烟产生量为 0.288kg/d,0.105t/a。

厨房拟设置

6 个基准灶头,配套油烟净化器风量为 12000m3/h,净化效率要求

不低于

75%,按日运行 6h 计,则项目油烟废气排放量为 0.072kg/d(0.026t/a),

排放浓度约

1.0mg/m3,符合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油

烟排放浓度不得高于

2.0mg/m3 的要求。厨房设置于副楼 1F 的东北角,食堂油烟

废气经收集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副楼 4F 屋顶进行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

DA002),排放口朝上,排放高度为 21m。

d)氯气

本项目采用次氯酸钠作为消毒剂。项目次氯酸钠在常温、无光照情况下使用,

且仅用于消毒,不与酸类物质等混合使用,因此仅产生极少量氯气,故不做定量

分析。

e)检验室废气

本项目检验科主要进行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粪便常规等检验,检验试

剂采用外购的成品试剂盒,试剂盒中可能含有少量有机溶剂,检验过程会产生极

少量有机废气,故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

f)汽车尾气

本项目共设地下停车位

103 个,设 1 个汽车尾气排放口(DA003)。汽车尾气

中污染物排放量与车型、车况和车辆数等有关,同时随汽车行驶状况不同而有较

大差别。因此,可按运行时间和车流量计算汽车进出停车库时的汽车尾气排放源

强。

废气排放量按下式计算:

D = QT(k+1)A / 1.29

式中:

D-废气排放量,m3/h(m3/d);

Q-汽车车流量,辆/h(或辆/d);

T-车辆在车库的运行时间,min;

- 97 -

K-空燃比;

A-单位时间车辆耗油量,kg/min;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按下式计算:

G = DCF

式中:

G-污染物排放量,kg/h;

C-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容积比,ppm;

F-容积与质量换算系数

计算参数的确定:

1)车流量 Q,本项目的车库主要停车时段为工作日白天时段,工作日各车辆

进出时间较为集中,主要为上下班时段。根据类比调查,高峰期进出车库的车辆

约为车库容量的

1.0 倍,约持续 2 小时左右,其它所有时段的不可预计车流以高峰

期车辆的

50%计。经计算,地下车库高峰期车流量为 52 辆/h,日车流量约为 156

辆;

2)运行时间 T,包括停车(或启动)时延误时间和行车时间(距离/速度)。

车辆启动(或停车)时延误时间一般

20s 左右;汽车行驶速度以 10km/h(2.7m/s)

计。从车库平面布置分析,每辆车在车库内的平均行驶距离约

80m,则每辆车在

该车库内的平均行车时间为

20s+80/2.7=49.6s(约 0.83min)。

3)空燃比 K,指汽车发动机工作时,空气与燃油的体积比。当空燃比大于 14.5

时,燃油得到完全燃烧,产生

CO2 和 H2O;当空燃比小于 14.5 时,燃油不完全燃

烧,产生

HC、CO、NO2(NOx)等。一般汽车正常运行的平均空燃比为 14.5,进

出车库的平均空燃比为

12,本项目车库内汽车空燃比取 12。

4)单位时间车辆耗油量 A,汽车耗油量与汽车行驶状况有关,根据统计数据

和同类停车场情况调查,车辆进出车库怠速状态(

V≤5km/h)时,平均耗油量为

0.02L/min,即 0.016kg/min。

5)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容积比 C,不同车况时,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

详见下表。

- 98 -

7.2-5 汽车尾气中各污染物浓度

污染物

车况

NOX(ppm)

CO(%)

HC(ppm)

空挡

10~50

4.9

300~1000

怠速

600

4.07

1200

定速

1000

1.7

400

由上表可知,汽车怠速时,汽车尾气中

CO、HC 浓度较高;随着车速的增加,

CO、HC 浓度下降,而 NOX 排放浓度增大。一般进出车基本为小型车,如轿车、

微型面包车、家用吉普车等,进出车库时一般通行速度较慢,可以视作怠速,即

汽车尾气污染物源强计算取

NOX 600ppm,CO 4.07%,HC1200ppm。

6)容积质量换算系数 F,一般汽车以汽油作动力燃料,则在标准状态下,CO

1.25kg/m3,HC(以正戊烷计)为 3.21kg/m3,NOX(以 NO2 计)为 2.054kg/m

3。

根据上述数据,可以计算出本项目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地下

车库设有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废气由竖井引至地面排放(具体位置见总平面布

置图)

。具体结果见下表:

7.2-6 汽车尾气排放情况汇总表

污染物

停车位位置

CO

HC

NOX

地下车库

高峰期污染物小时排放速率

kg/h

0.44

0.03

0.0096

日排放量

kg/d

2.63

0.18

0.06

年排放量

t/a

0.96

0.066

0.021

7.2-7 地下车库尾气井设置情况

内容

数量

排风井

编号

所在位置

排放高度(

m) 风量(m3/h)

排气井

内径(

m)

地下车库尾气

1 个

DA003

副楼南侧地面

地面

2.5m

18000

0.6

7.2-8 地下车库尾气井污染物排放源强

尾气井

编号

CO

HC

NOX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浓 度(

mg/m3)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浓 度(

mg/m3)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浓 度(

mg/m3)

DA003

0.44

24.4

0.03

1.67

0.0096

0.53

综上可知,本项目在高峰期时废气中

HC、NOx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以

- 99 -

满足

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CO 排放浓度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

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2-2007)中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CO≤

30mg/m3,达标的汽车尾气通过专用竖井至地面 2.5m 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不会

产生不利影响。

4)非正常排放情况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非正常情况排放主要考虑废气处理装置故障,导致恶臭和食堂

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非正常排放假定其原处理效率的

50%。项目非正常情况

下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7.2-9 本项目非正常情况下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工序

污染物

非正常排

放原因

年发生频

非正常排

放浓度

mg/m3)

持续时间

排放量(

t/a)

防治措施

污水站

恶臭

H2S

废气处理

装置故障,

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1 次

0.12

1h

2.08×10-3

及时修复

NH3

0.54

9.45×10-3

食堂油

油烟

2.0

0.052

7.3、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具体标准见下表。

7.3-1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汇总表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标准值(

μg/m3)

标准来源

1 小时平均

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

境》

HJ 2.2-2018)附录 D

硫化氢

1 小时平均

10

2)评价等级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3.1 条,选择项目

污染源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

A 推荐模型中估算模型分别

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a)估算因子源强及参数

本项目实施后正常工况下各废气污染物的源强参数如下:

- 100 -

7.3-2 点源参数调查清单

编号

名称

排气筒底部

中心坐标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

/m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出口内径

/m

烟气流量

m3/s

烟气温度

/℃

年排放小

时数

/h

排放工况

污染物

排放

速率

kg/h

X

Y

1 DA001 120.193632 30.332527 5.0

37 0.5 0.56 20 8760

正常工况

硫化氢

2.37×10-4

1.08×10-3

7.3-3 面源参数调查清单

编号

名称

面源起点坐标

面源海拔高度

/m

面源长度

/m

面源宽度/m

与正北向夹角

/。

面源有效排放

高度

/m

年排放小时数

/h

排放工况

污染物

排放

速率

kg/h

X

Y

1

地下室污水处理站

120.1934369 30.3325837 4.7 108 64 85

1

8760

正常工况

硫化氢

5.27×10-5

2.4×10-4

b)估算模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本评价采用导则附录

A 推荐的 AERSCREEN 模型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确定项目大气环境

评价等级,估算模型参数见下表。

7.3-4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

/农村选项

城市

/农村

城市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1237.6 万人

最高环境温度

/℃

42.9

最低环境温度

/℃

-17.4

土地利用类型

城市

区域湿度条件

平均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

/m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 否

岸线距离

/km

/

岸线方向

/

- 101 -

c)估算结果

根据预测,污染源强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见下表。

7.3-5 估算模式预测结果

污染

污染因

源强

(kg/h)

执行标

(mg/m3)

最大落地点距

m)

最大落地

浓度

(mg/m3)

Pmax

(%)

D10%

(m)

评价等级

DA001

硫化氢

2.37×10-4

0.01

35

7.70E-06

0.077

/

三级

1.08×10-3

0.2

35

1.18E-04

0.06

/

三级

污水

硫化氢

5.27×10

-5

0.01

65

8.44E-05

0.84

/

三级

2.4×10-4

0.2

65

5.06E-04

0.25

/

三级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

Pmax 为 0.8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大气评等级为三级评价,根据导则,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

也无需采用进一步预测模型进行大气防护距离的计算,无需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

价范围。

评价工作等级评判依据见下表。

7.3-6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评价范围

一级

Pmax≥10%

即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自厂界外延

D10%

的矩形区域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D10%超过25km时,确定评价范围为边长50

km的矩形区域;

D10%小于2.5km时,评价范围边长取5km。

二级

1%≤Pmax<10%

二级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边长取

5km

三级

Pmax<1%

三级评价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d)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实施后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见表

7.3-7,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见表 7.3-8,年

排放量核算见表

7.3-9。

7.3-7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编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

度(

mg/m3)

核算排放速

率(

kg/h)

核算年排

放量(

t/a)

一般排放口

1

DA001

硫化氢

0.12

2.37×10-4

2.08×10-3

- 102 -

0.54

1.08×10-3

9.46×10-3

一般排放口合计

硫化氢

2.08×10-3

9.46×10-3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

硫化氢

2.08×10-3

9.46×10-3

7.3-8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防治措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

量(

t/a)

标准名称

排放浓度

限值

/

mg/m3)

1

污水站

硫化氢

污水站各池子密闭设计,在出风口处连接废气管道,通过风机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建筑屋

顶排放(

DA001)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4554-1993)

0.03

4.62×10-4

0.134

2.1×10-3

无组织排放总计

无组织排

放总计

硫化氢

4.62×10-4

2.1×10-3

7.3-9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排放量(

t/a)

1

硫化氢

0.0025

2

0.012

7.4、废气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污水站恶臭处理设施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HJ1105-2020)表 A.1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项目污水站恶臭采用活性炭吸附处

理工艺属于可行技术。根据源强分析,恶臭经处理后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4554-1993)表 2 标准。综上,项目污水站恶臭处理设施是可行的。

- 103 -

7.5、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7.5-1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评价等

级与范围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范围

边长

=50km□

边长

5~50km□

■边长

=5km

评价因

SO2+NOx 排 放量

≥2000t/a□

500~2000t/a□

■<

500t/a

评价因子

基本污染物()

其他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包括二次

PM2.5□

不包括二次

PM2.5√

评价标

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

附录

D√

其他标准

现状评

环境功能区

一类区

二类区

一类区和二类区

评价基准年

2024)年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差数据来源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现状补充监测

现状评价

达标区

不达标区

污染源

调查

调查内容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

拟替代的污染源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

区域污染源

大气环

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预测模型

AERMOD√ ADMS□

AUSTAL2000□

EDMS/AEDT□

CALPUFF □

网格模型

其他

预测范围

边长

≥50km□

边长

5~50km□

边长

=5km□

预测因子

预测因子(氨、硫化氢)

包括二次

PM2.5□

不包括二次

PM2.5√

正常排放短期浓度贡献值

C 改建项目最大占标率

≤100%√

C 改建项目最大占标率>100%□

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

一类区

C 改建项目最大占标率≤10%□

C 改建项目最大占标率>10%□

二类区

C 改建项目最大占标率≤30%□

C 改建项目最大占标率>30%□

- 104 -

非 正 常 排 放

1h

浓度贡献值

非正常持续时长()

h

C 非正常占标率≤100%□

C 非正常占标率>100%□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叠加值

C 叠加达标□

C 叠加不达标□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

k ≤ -20%□

k > -20%□

环境监

测计

污染源监测

监测因子: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

无组织废气监测

有组织废气监测

无监测

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数()

无监测

评价

结论

环境影响

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大气环境防护距

距()厂界最远()

m

污染源年排放量

氨:(0.012)t/a、硫化氢:(0.0025)t/a

注:

“□”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

7.6、大气环境专项评价结论

根据《

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部分污染物有超标现象,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

标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

《杭

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杭州市正积极致力于从能源结构与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重污染企

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企业整治提升、绿色低碳交通推进、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村废气污染控制、餐饮及其他生活

源废气污染防治等多个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综合以上分析,随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

续有效推进,预计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将会进一步得到改善。

根据分析,本项目实施后污水站恶臭收集经“地下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建筑

8F 屋顶(DA001),可达到《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表 2 标准。

- 105 -

根据预测,本项目实施后估算模式下

Pmax 为 0.8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大气评价等

级为三级评价。根据导则,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也无需采用进一步预测模型进行大气防护距离的计算。

综上,建设单位只要加强对废气收集系统、治理设施的管理,保证设施有效运行和废气处理的效率,则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

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维持现状。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106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迁建项目不填)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硫化氢

/

/

/

0.0025 t/a

/

0.0025 t/a

/

/

/

/

0.012 t/a

/

0.012 t/a

/

NOx

/

/

/

/

/

/

/

油烟废气

/

/

/

0.026t/a

/

0.026t/a

/

废水

排水量

/

/

/

32762.4t/a

/

32762.4t/a

/

COD

/

/

/

1.31t/a

/

1.31t/a

/

NH3-N

/

/

/

0.066t/a

/

0.066t/a

/

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

/

/

/

54.75t/a

/

54.75t/a

/

废活性炭

/

/

/

2.0t/a

/

2.0t/a

/

废试剂及废

试剂瓶

/

/

/

1.0t/a

/

1.0t/a

/

污泥

/

/

/

3.3t/a

/

3.3t/a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