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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箐华服饰有限公司餐厅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DZB-2026-1038)
公示结束时间:2026 年 04 月 2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陕西箐华服饰有限公司餐厅餐饮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黄陵县张良酒店管理服务部,投标报价:116.559132 万元,质量:满
足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满科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1.350000 万元,质量:
满足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祥德居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1.880000 万元,质
量:满足招标人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黄陵县张良酒店管理服务部)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满科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祥德居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黄陵县张良酒店管理服务部)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满科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祥德居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黄陵县张良酒店管理服务部)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满科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祥德居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
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
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
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
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与北三环十字东北角中建财智广场 5 栋 501 室
(可
编辑电子版发送至 tengdergc_zb02@163.com 邮箱中)
。联系人:冯遥遥;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箐华服饰有限公司纪委办。
/
四、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箐华服饰有限公司
地
址:杨凌示范区滨河路东段
联 系 人:金卫平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腾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177 号中建财智广场 5 号楼 5 层
联 系 人: 冯遥遥、朱小克、宁超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engdergc_zb0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