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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清洁化生产化工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657015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清洁化生产化工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8.5 万元,招标人为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2027 年清洁化生产要求,酸化工作液
和酸化伴生 HCl 气体需进行现场中和处理,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故需采购相应清洁化生产
化工物资。项目预计金额 368.5 万元(不含税)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清洁化生产化工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清洁化生产化工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
3.2.1 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投标产品)
,若投
标人为代理商,则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氢氧化钠或液碱)
,同时提
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销售授权证明材料;
3.2.2 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或液碱)运输资质,无危险化学品(氢氧化
钠或液碱)运输资质的必须具有与有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或液碱)运输资质第三方公司签
署的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协议或合同,且须提供第三方公司运输公司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
或液碱)运输资质;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未被责令停业、无资产被冻结、财
产被接管、破产情况,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或最新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财务审计机构营
业执照、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
量表、附注)
;新成立的公司(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
告须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提供以上 5 项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人
和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
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以上人员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提
供不全者,以现场查询为准;
3.5 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被中国
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系统内企业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
将会被否决。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
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
3.6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 1 项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类
似液碱销售类项目业绩(提供签订的正式合同扫描件和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所属时
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7 申请人承诺在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以下事故:
3.7.1 一般 A 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7.2 重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3.7.3 重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开通会员可解锁* 年 05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登陆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https://ebid.gxzb.com.cn/)获取招标
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年 06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年 06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
七、其他
7.1 项目概况
按照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2027 年清洁化生产要求,酸化工作液和酸化
伴生 HCl 气体需进行现场中和处理,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故需采购相应清洁化生产化工物
资。项目预计金额 368.5 万元(不含税)
。
7.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作业内容:将碱液拉运至作业现场(途径道路有高速公路及以下各种道路、井场
道路,井场道路一般为土路,部分井场坡度较大,要求运输车辆必须具备较好爬坡能力)
,
自备防爆泵卸载到作业现场指定地点,按照作业现场要求,分量分批次配送,每次配送 5-20
吨液碱,每年约配送 20-60 次,具体配送数量及配送频次根据现场生产组织情况确定,具有
一定的不确定性,配送地点为陕甘宁晋蒙等招标人作业现场。配送液碱一般不能一次卸完,
需押车,或因现场条件限制,需液碱运输车辆配合生产,同样需要押车,如卸至现场的化工
料未使用完,则需转运至下一作业现场,同时有可能押车。
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设最高限价,确定采购单价及化工料供应商;本项目需中标人 1
名,推荐综合得分前 3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中标人供应不足或无法供应,综合得分
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供应不足部分,依次类推。具体工作量根据现场实际配送签认数量
确定。计费依据:根据实际使用量,按吨计费。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根据 *开通会员可解锁*-2027 年工作量预计及 2025 年合同价格,本次招标预计
采购(NaOH)含量 30%-33%液碱 1400 吨,单价最高限价 2535 元/吨;有机硅含量 40%消泡剂 6
吨,单价最高限价 6000 元/吨;押车:正常作业周期为 24 小时(从车辆到达现场起计算)
,
超过 24 小时,单价最高限价 1080 元/天,不足 1 天按 1 天计算;转运:配合倒碱液(15 吨
内)
,单价最高限价 2680 元/趟。液碱回收:液碱回收是指在施工结束后无新就位井场时由
中标人负责回收,并承担相关储运、道路的安全环保职责,招标人支付中标人回收费用,以
液碱倒运计价方式核算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价格为不含税,货物费用包含货物配送运费、HSE、包装、保险等一切费
用。
7.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
7.4 交货时间
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应,中标人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2 个日历日内送货至招标人
指定地点。
7.5 交货地点
陕甘宁晋蒙等招标人作业现场。
7.6 包装要求
储罐车运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阳川庆鑫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兰池三路 16592 号综合办公楼 314 室
联 系 人:张小花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20 层
联 系 人: 贾天佼、张益超、张海飞、刘洋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gx8653315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