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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 2026年丁家镇、彭公镇、相公镇差等路提档提质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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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长武县 2026年丁家镇、彭公镇、相公镇差等路提档提质改造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鑫恒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0.855373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恒东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1.989349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万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9.507703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鑫恒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魏静二级注册建造师 陕 261131448198:
中标候选人(陕西恒东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怀宝二级注册建造师 陕 261131445281 :
中标候选人(万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粉粉二级注册建造师 陕 261202125933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鑫恒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恒东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万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鑫恒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恒东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万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笔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 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武县交通运输局。
招 标 人:长武县农村公路管理站
地 址:长武县宜禄街
联 系 人:张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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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安捷伟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洋西新城津西国际大厦 1 号楼 16 层 1605 室 地
联系人:魏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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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SXHDXX9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00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