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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榆高铁交叉天然气管线迁改施工总承包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ZJZB2026-GK1004)
一、内容:
(一)针对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调整
原招标文件中“规模:新建延榆高铁规划路线与第二采气厂部分采集输气管线、气田光缆交
叉,高铁规划路线与天然气管线有 11 处交叉位置(需迁改 6 处,防护 5 处)
,涉及交叉天然
气管线共 25 根,与气田光缆共有 4 处交叉点。”
现修改为:“规模:新建延榆高铁规划路线与第二采气厂部分采集输气管线、气田光缆交叉,
高铁规划路线与天然气管线有 6 处交叉位置(需迁改 6 处)
,涉及交叉天然气管线共 14 根。
”
(二)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调整
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 DK514+438 交叉处管线保护、DK508+955 交叉处管线保
护、DK524+922 交叉处管线保护、DK506+965 交叉处管线保护、DK463+740 交叉处管线保护 5
处删除,图纸总说明书中与 5 处防护相关内容删除,新版编制说明、图纸、工程量清单做为
附件后附。
(三)针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的调整
1.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4.工程内容:新建延榆高铁规划
路线与第二采气厂部分采集输气管线、气田光缆交叉,高铁规划路线与天然气管线有 11 处
交叉位置(需迁改 6 处,防护 5 处)
,涉及交叉天然气管线共 25 根,与气田光缆共有 4 处交
叉点。
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对上述采、集、输气管线进行迁改防护及固态去耦合器排流防
护进行施工等,同时在穿越段管道设置穿越标识。”
现修改为:“新建延榆高铁规划路线与第二采气厂部分采集输气管线、气田光缆交叉,高铁
规划路线与天然气管线有 6 处交叉位置,涉及交叉天然气管线共 14 根。
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对上述采、集、输气管线进行迁改防护及固态去耦合器排流防
护进行施工等,同时在穿越段管道设置穿越标识。”
2.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⑥负责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场地
平整)
、对新建延榆高铁规划路线与第二采气厂 11 处(其中 6 处需迁改,4 处需保护)交叉
位置涉及的 25 根天然气管线实施整体迁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既有管线的探测定位、氮气置
换、拆除、外运,新建管线的材料采购、运输、焊接、敷设、防腐、吹扫、试压、回填及附
属设施(阀门、支架、警示标识等)安装。针对本项目中需要采取盖板防护的天然气管道及
相关设施,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盖板材料采购及施工,进行盖板预制或定制;按照设计要求进
行盖板安装,确保盖板与管道及周边结构贴合紧密,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和防护性能,有效
保护管道免受外部荷载、碰撞等影响。确保管线在高铁施工及运营期间的安全运行;
新建管线路由需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从原交叉位置迁移至规划新址,包含管线两端与原有管
网的接驳施工,确保迁改后管线运行安全及功能完整;”
现修改为“⑥负责三通一平(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场地平整)
、对新建延榆高
铁规划路线与第二采气厂 6 处交叉位置涉及的 14 根天然气管线实施整体迁改及防护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既有管线的探测定位、氮气置换、拆除、外运,新建管线的材料采购、运输、
焊接、敷设、防腐、吹扫、试压、回填及附属设施(阀门、支架、警示标识等)安装。针对
本项目中需要采取盖板防护的天然气管道及相关设施,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盖板材料采购及施
工,进行盖板预制或定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盖板安装,确保盖板与管道及周边结构贴合紧
密,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和防护性能,有效保护管道免受外部荷载、碰撞等影响。确保管线
在高铁施工及运营期间的安全运行;
新建管线路由需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从原交叉位置迁移至规划新址,包含管线两端与原有管
网的接驳施工,确保迁改后管线运行安全及功能完整”
3.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承包人
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⑦负责 4 处交叉点的气田光缆实施迁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既有光缆的探
测定位、拆除、新光缆的采购、敷设、熔接、测试及保护管、标识桩等附属设施安装。新光
缆路由需按设计要求避开高铁规划路线,完成两端接驳及信号调试,确保光缆通信功能恢复
正常;现删除该条款。
4.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3.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0)承包人
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注:以上所提内容及大临设施和所占用的场地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具体
迁改范围及工程量以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双方确认的技术文件为准。工程承包范围
包含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工作。”
现修改为“注:以上所提内容及大临设施和所占用的场地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具体迁改范
围及工程量以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双方确认的技术文件为准。工程承包范围包含明
示或暗示的所有工作。本项目为工程量清单总价包干模式,承包人已充分踏勘现场、调研项
目全部实施条件,前述备注中“以上所提内容”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工作”,已包含本项
目实施全过程所需全部前期手续、施工专项手续、外部协调审批手续(含林草地手续、跨越
道路审批手续等)及对应全部费用,均已综合纳入合同总价及各清单综合单价,由承包人自
行办理、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发包人不另行计取任何追加费用、签证、变更及补偿。若发包
人代为办理前述任何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回,扣回
金额以发包人实际支付的有效凭证(发票、缴费单据等)为准,承包人无异议。”
5.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4 工程进度款支
付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4)本项目前期工作及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承包人承担,因项目
行政审批、备案等法定前期手续必须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签署相关合同并支付费用的,发包
人实际发生的该部分费用,应凭支付凭证、合同等有效依据提供给承包人,该费用将在当期
进度款中按实际发生金额先行扣除,承包人无异议。
现修改为“(4)本项目前期手续、施工专项手续、外部协调审批手续(含林草地手续、跨
越道路审批手续等)及对应全部费用,均已综合纳入合同总价及各清单综合单价,由承包人
自行办理、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发包人不另行计取任何追加费用、签证、变更及补偿。若发
包人代为办理前述任何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回,扣
回金额以发包人实际支付的有效凭证(发票、缴费单据等)为准,承包人无异议。”
6.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 2026 年 5 月 25 日 14:30 分;
7.开标地点变更为:西安市高新路 56 号电信广场金融商务中心裙楼 4 楼陕西中基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开标室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澄清函内容,严格按照最新版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本澄清函要求
编制投标文件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本补遗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遗为准。
延期开标:*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铁路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铁路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东长安街 420 号
联 系 人:余永刚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 52 号高科大厦 8F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中心曾艳、高杰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zjjlzbsy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