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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
(招标编号:SXJA[2026]-BJ-0601-C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4.50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宝鸡 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001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 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地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 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 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成 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是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保 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 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 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从*开通会员可解锁*15月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 09:00:00至11:30:00, 下午 14:3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宝鸡市新建路西段 15 号宝隆大厦 2109 室:(3)方式:现场获取、售价:300元:(4)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现场 购买,购买竞争性碳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 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弟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新建路西段 15号宝隆大厦 21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新建路西段 15 号宝隆大厦 2107 室
七、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 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如下:
现行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明确规定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 优先购买节能环保
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 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室。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1号
联 系 人:王鸿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地 - 址:宝鸡市新建路西段 15 号宝隆大厦 2109室
联 系 人: 杨雪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