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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钟前 招标结果-结果 江苏 - 南通市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Ⅶ标项目经理部物资 | ||
| 省份/直辖市 | 江苏 | 地区 | 南通市 |
| 采购单位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所含内容 | 铁路招标 | ||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导出pdf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
站前Ⅶ标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CRCC-16J-TSJY-202510-03
| 材料名称 |
包件号 |
投标人名称 |
排名顺序 |
| 无咋轨道自密实材料 |
ZMSCL |
武汉比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 |
| 江苏尼高科技有限公司 |
2 |
||
| 河北长安育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Ⅶ标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资格审查、开标、价格审核、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Ⅶ标项目经理部拟中标人
公示期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厉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书面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公示期满后,拟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具体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合同有效期之后90天,合同有效期由招标人确定。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双方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双方存在经济和法律纠纷时,待纠纷处置完毕,顺延履约保证金担保期限;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拟中标人擅自停止供应、要求上调价格或者发生货物质量事故等情况,保证金不再退还。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汇款。拟中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把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资金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获取。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为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规定时间内没有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中标,按照对应包件的拟中标人排名顺序,拟中标人由该包件的其他投标人替代。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前,请电话咨询履约保证金联系人,确认公示期结束后是否有排名变化,再办理履约保证金事宜;预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能免除有效投诉对中标结果的更改。
履约保证金联系人:请联系项目招标人,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5203/YggrdpoBJ4i9JSOwdhNE.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