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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前 合同验收 辽宁 - 鞍山市 - 台安县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台安县2025年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 ||
| 省份/直辖市 | 辽宁 | 地区 | 鞍山市 - 台安县 |
| 采购单位 | 台安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所含内容 | 道路招标 | ||
成交信息
| 成交单位 | 辽宁嘉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成交金额 | 44万 |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导出pdf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321-00084-001-001
二、合同名称:台安县2025年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321-00084
四、项目名称:台安县2025年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台安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繁荣北街7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 辽宁嘉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镇解家村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台安县2025年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四)监理要求 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养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 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4.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五)其他 采购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向供应商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技术资料。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40,000.00元
合同金额:44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合同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05/1TxpKZoB8JITibH42OxK.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