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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辽民发〔2026〕3号)及《大连市民政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沙河口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了项目参与机构公开遴选工作。经机构自主申报、材料审核、综合评估等程序,现将第二批入选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服务机构(共4家)
(一)机构养老服务
1.大连市沙河口区兴工养老服务中心
2.大连市沙河口区康乐老年公寓
(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1.大连康养集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大连小颐管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二、评估机构(2家)
1.大连海蓝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大连市和平鸽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三、申请流程
(一)注册登录
通过微信搜索“民政通”小程序或下载“民政通”App,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
(二)补贴对象
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为补贴对象。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三)能力评估
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组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已经被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不再重新评估。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无需支付评估费用。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100元由老年人全额承担。
(四)提交申请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微信搜索“民政通”小程序或下载“民政通”App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
(五)电子消费券发放
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六)电子消费券核销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通过“民政通”APP或小程序进行服务下单,消费时可通过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沙河口区民政局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明材料。
电 话:84368632
联系地址:沙河口区中山路393号
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