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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投标人提问部分:
本项目为暗标评审,请业主明确投标拟定开工日期。
答: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经济标评分中有不平衡报价的评分条款,请提供招标控制价明细以供参考。
答:控制价文件随本次答疑澄清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定标要素及评分要求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提供的业绩是否只要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且内容中体现了有“排水工程”字样即为符合要求的业绩?
答:业绩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中需能体现该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且该业绩工程内容须包含有排水工程施工内容。
定标要素第2条工程奖项,根据中标候选人近3年以来(从申请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排水工程)获得过由国家机关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颁奖单位颁发的工程质量、安全类奖项,包括建筑优质工程、市政金杯奖等质量安全奖项和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过程评价(优质结构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类奖项,从荣誉数量、荣誉级别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但在定标要素备注的第(2)条又提到定标补充资料中业绩、奖项、项目机构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参与评审的业绩、奖项、项目机构完全保持一致。这两条存在前后矛盾,是奖项放的越多越好还是有明确的限定奖项数量要求?
答:前后并不矛盾,对奖项没有限定数量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关于检验试验费,应按相关政策执行,建议修改。
答: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答疑部分: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67元(大写:玖仟玖佰壹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元陆角柒分),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澄清重新发布了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在对应栏目下载。
本项目澄清内容制作了澄清修改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修改后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港窑路39-6号
联系人:石蕾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东山大道119-6号
联系人:何菁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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