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安福寺冷链仓储物流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枝江市安福寺冷链仓储物流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A4200002714001621001001)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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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湖北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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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提问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设计费报价下浮率≥50%。请问设计费的基数是否参照合同条款与格式中的基数参照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 年 5 月发布的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厅头〔2023〕936 号文件?最终结算总价是否能够突破资格预审文件设计费的最高限价157万元?

回复:以本次澄清答疑时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提问2: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和资料” 为空,未提供本项目前期的图纸;

回复:本项目为备案制,目前暂无图纸提供。

提问3:设计方案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场地地形图CAD图、红线图CAD图; 2、改造部分厂房的相关图纸(内部结构、外立面、检测资料等等)。

回复:本项目为备案制,目前暂无图纸提供。

提问4:招标文件P144提到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技术资料,未见设计任务书及相关技术资料,请明确(含新建要求、改造要求等)。

回复:本项目为备案制,未编制初步设计,设计围绕项目建设内容展开即可。

提问5:请明确现场是否有可供协调的场地建立临建办公及生活区?

回复:可协调临建办公及生活区。

提问6:请明确现场临水、临电的接驳点规格及位置?

回复:具体地点位置需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确定。

提问7:开标一览表中“履约期限”是否按招标文件P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填写“本项目总工期要求:建设期 12 个月。(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即可?

回复:是,按招标文件内容填写

提问8:开标一览表中“质量承诺”是否按招标文件P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填写“(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施工图纸的审查;(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即可?

回复:是,按招标文件内容填写

提问9:开标一览表中“安全承诺”是否按招标文件P103-104页7.6.1中填写“达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即可?

回复:是,按招标文件内容填写

提问10: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节点中,“(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三)联合体协议书”这三部分的格式有内容,“(四)资格审查资料”、“(五)项目管理机构”、“(六)投标报价表”及“(七)其他材料”这四部分格式仅有标题,无内容。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管理机构在本项目资格预审投标文件中已提交,且“公示内容”节点已提供人员、业绩、获奖信息;投标报价要求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请问“(四)资格审查资料”、“(五)项目管理机构”、“(六)投标报价表”及“(七)其他材料”格式中这四部分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是否无需提供?如需要,请明确具体需哪些内容。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提问11:请招标单位提供总平面布置图及各个单体平面布置图,便于投标人投标。

回复:总平图已上传,已上传总平图为前期初步意向性方案,仅作为参考,不作为项目合同签订、设计施工、工程结算的依据;详细区位、平面及现场情况可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卫星图,投标人也可自行现场踏勘。

提问12:招标文件中设备采购费为2000万元,是否有具体的设备范围;是否有潜在的设备供应商,如有请提供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

回复:暂无。

提问13:新建2栋厂房是否需要单独配置低压配电房,如配置,请提供低压配电房设备平面布置图;如不配置,使用原有低压配电房,是否需要进行增容,请给予回复。

回复:该问题现阶段尚未进行论证,后期根据实际需求或由中标方提供相应方案及设计。

提问14:改造2栋冷库,请明确其室内机电改造的具体内容。

回复:该问题现阶段尚未进行论证,后期根据实际需求或由中标方提供相应方案及设计。

15:①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上传,可供各投标人查阅。本项目目前仅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相关报告尚未经过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及其他第三方审核,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规模)与报告内容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已上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仅用于各投标人了解项目背景、区位、实施范围及主要建设内容等基础信息,不具备其他效力。因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规模)与报告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该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作为项目合同签订、设计施工及工程结算的依据。为保障信息安全,本次上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删除财务及融资相关章节,完整版本暂不提供。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已修改,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答疑时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枝江港化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港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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