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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问题1:投标函附录 3缺陷责任期 填“24个月”还是“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
回复:均可。
问题2:投标函附录 6 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额 填“合同总价的5%”还是“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安全达不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承担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行政处罚及赔偿。” ?
回复:均可。
问题3:投标函附录 9质量标准 填“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还是“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必须无条件修复至合同规定标准且工期不顺延,还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回复:均可。
问题4:投标函附录 10质量违约金 是否填“合同价款5%”即可?
回复:是。
问题5:本项目没有预付款,投标函附录 12预付款额度、13预付款保函金额 是否填“/”即可?
回复:是。
问题6:投标函附录 14权力义务、15技术标准和要求后的合同条款号如何填写?填“/”是否可以?
回复:可以。
问题7:投标函附录中的备注如何填写?
回复:没有备注可填写“/”或留空。
问题8:我单位单独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是否可删去内容只保留标题?
回复:可以。
问题9:投标文件格式中四、拟分包计划表(适用于非政府采购工程)是否可删去内容只保留标题?
回复:可以。
问题10:我单位非中小企业,投标文件格式中五、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是否可删去内容只保留标题?
回复:可以。
问题11:本企业近 3 年未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是否在5-2 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填“无“即可?
回复:是。
问题12:在标书制作工具中上传电子投标工程量清单后,标书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工程量清单序号与PDF版招标工程量清单序号不一致,是否以标书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工程量清单序号为准?
回复:以标书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工程量清单序号为准。
问题13:缺少总平面布置图,请提供。
回复:详见本次答疑文件图纸附件。
问题14:给排水接驳点位置
回复:给水接驳点详见本次答疑文件图纸附件,施工期间排水利用场地原有排水系统。
问题15:室外道路、绿化,雨水工程等是否属于此次发包范围
回复:以本次答疑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16:请提供结构施工图
回复:详见本次答疑文件图纸附件。
问题17: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中,油漆、防火涂料建议单独列清单
回复:以本次答疑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问题18:根据提供的招标文件,仅提供了土建建筑图,土建结构图、钢结构结构图和节点详图、强电系统图、智能化系统图、给排水系统图、暖通系统图均未提供,清单信息不全,需提供全套完整图纸。
回复:详见本次答疑文件图纸附件。
问题19:需提供招标工程的地勘报告。
回复:详见本次答疑文件图纸附件。
问题20:根据提供的招标文件,仅提供了土建建筑图,现在无施工总平面图。请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回复:详见本次答疑文件图纸附件。
二、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84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柒佰捌拾肆万捌仟肆佰肆拾肆元捌角肆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以本次答疑文件发布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三峡新材临港新材料(宜昌)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宜昌产投产业园
联系人:刘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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