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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江南畈旅游度假区酒店项目第一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如下:
一、提问:
提问1: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处对应合同条款号7,合同中第7款未明确约定具体工期,请问投标函附录“工期”的备注处是否填写“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从开工令签发的日期开始计算,10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主体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后 100 日历天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室内机电安装工程与外墙装饰装修工程(需精装修后才能完成的施工内容除外),之后 100 日历天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并竣工验收合格。”即可?
回复:可以,招标文件、合同中已明确工期,按相应条款填写即可。
提问2:投标函附录中“缺陷责任期”处对应合同条款号15.2,请明投标函附录“缺陷责任期”处是否填写“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 个月。”即可?
回复:可以,合同专用条款中已明确缺陷责任期,按相应条款填写即可。
提问3:投标函附录“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额”的约定内容,对应合同条款号第6.1条。招标文件第71页,第6.1条中约定“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包人未达到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要求,无条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赔偿责任并使发包人免于受到牵连,同时还需承担不超过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按《宜昌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请明确投标函附录中“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额”处是否填写“不超过合同总价款 10%”即可?
回复: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6.1条中约定的违约金进行承诺。
提问4:投标函附录“质量标准”的约定内容,招标文件第7页1.3.3、第71页5.1.1等处关于质量标准的描述不完全一致。请明确投标函附录中“质量标准”处是否填写“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且获得省级建筑优质工程奖(楚天杯)。”即可?
回复:本项目质量目标为:“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且获得省级建筑优质工程奖(楚天杯)。”按此内容进行承诺。
提问5:投标函附录“质量违约金”的约定内容,对应合同条款号第5.1.1条,请明确投标函附录中“质量违约金”处是否填写“合同总价款 5%”即可?
回复: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5.1.1条中约定的违约金进行承诺。
提问6:投标文件格式 “四、拟分包计划表(适用于非政府采购工程)”备注说明“非招标文件要求用于评审的,本表内容不作为评审要求。”请明确此表是否不作为评审要求,投标人可填可不填?
回复:由投标人根据单位的分包计划自行决定。
提问7:请提供项目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接驳点的位置及参数。
回复: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线路接驳在红线范围内,最终接驳位置以进场后建设单位提供的地点为准。
提问8:因红线内场地有限,红线内不具备布置临建条件,请业主明确场外是否有可供协调的场地布置临建办公区及生活区?
回复:详见合同相关条款:“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本项目(标段)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用地由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安排,规划红线范围外需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费用自理。”
提问9:结构设计说明中提到有型钢混凝土柱、型钢混凝土梁等钢结构施工内容,但具体施工部位在结构图中未体现。请明确本项目是否有型钢混凝土构件。
回复:详见本次答疑施工图,本项目8#楼含有型钢混凝土构件。
提问10:总平面图中施工范围红线不准确,未包含全部施工单体,请提供准确的施工红线区域。
回复:详见本次答疑施工图,施工图中总平面图范围用地红线已明确。
提问11:若施工红线范围区域较小,施工单位是否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临建布置在红线范围外。
回复:详见合同相关条款:“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本项目(标段)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用地由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安排,规划红线范围外需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费用自理。”
提问12:计划工期只有“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请提供计划开工日期。
回复: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证及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提问13:请明确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及容量。
回复: 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线路接驳在红线范围内,最终接驳位置以进场后建设单位提供的地点为准。
提问14:请明确施工出入口开设道路。
回复:项目临近市政道路为土城四路和滨河路,具体出入口位置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提问15:业主是否指定总包临建场地,如有请明确具体位置。
回复:详见合同相关条款:“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本项目(标段)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用地由承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安排,规划红线范围外需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费用自理。”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人民币壹亿柒仟玖佰叁拾柒万陆仟贰佰壹拾玖元伍角捌分(¥:*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三、合同专用条款第11条-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修改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信息价。
四、原随招标文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勘察报告、图纸均已作废,以本次答疑澄清发放的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勘察报告、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名称:宜昌江南文旅康养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路62号
联 系 人:陈雨柔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号(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 系 人:吴翠丽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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