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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网上竞价 江西 - 吉安市 - 安福县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边坡智能化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
| 预算 | 29.968万 | ||
| 省份/直辖市 | 江西 | 地区 | 吉安市 - 安福县 |
| 采购单位 | 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 ||
| 所含内容 | 监控招标摄像机招标录像机招标 | ||
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安福县交通运输局边坡智能化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开通会员可解锁*51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钟铖 7622295
报价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
采购单位:安福县交通运输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 监控摄像机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监控摄像机; 其他: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4套 | 299682.20 | - |
附件: 安福县交通局边坡智能化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吉安市 安福县 平都镇 武功山大道454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商务要求 | 1、提供整体项目1年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自相关部门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内,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电话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如超过24小时仍不能排除故障,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无偿提供备用品或零件供用户使用;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 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具备开工条件后,30日内完成项目交付。交货地点:业主指定。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项目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3%,所有款项均无息。 6、同时应保证采购方及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单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全额赔偿采购方和用户的损失。 7、投标单位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发生的重大人员、产品质量等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供应商企业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8、投标单位所投硬盘录像机的制造商应具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实力与制造能力、强大的产业链和创新链资源整合能力、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能入选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布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单”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9、为体现企业科研技术、自主创新及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等核心竞争力,投标单位所投硬盘录像机的制造商应是获得由国家工信部认定的“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单位”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佐证。 10、本项目采购设备为安福综合交通管理平台提供基础支撑服务,为保障达到良好的应用效果,需要能够与安福综合交通管理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投标单位需提供无缝对接承诺函。 注:以上所有技术条款以及商务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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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16613/0Dg6-50BMqitpwL574X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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