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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时前 招标结果-中标 安徽 - 合肥市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自有车辆定位监控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服务 | ||
| 省份/直辖市 | 安徽 | 地区 | 合肥市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数字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所含内容 | 监控招标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迹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价格 | 见正文 |
正文
导出pdf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自有车辆定位监控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开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 迹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车辆定位监控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服务工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合肥市数字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合肥先进计算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 李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市数字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地址:https://www.anfangzb.com/view/20761/ncjr8ZgBVX3Ep-czWlNN.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