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韩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动车减震器300万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28
发布于
广东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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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省韩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动车减震器300万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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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韩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电动车减震器300万付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省韩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聚宝工业园聚福路1号32栋

环评机构:

  广东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省韩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聚宝工业园聚福路1号32栋,项目租用现有厂房,总占地面积为8838.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电动车减震器的加工生产,年产电动车减震器300万付。项目员工人数为150人,全年工作300天,采用1班制,每班8小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废气,喷粉颗粒物,电泳、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水处理站臭气,储油罐呼吸废气等,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区域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收集方式

处理措施

排气筒

执行标准

高度

编号

厂房

电泳、固化及固化过程燃烧废气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半密闭集气罩(集气罩四周均设置钢质围挡,仅留产品进出通道)

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

27m

DA001

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范围”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范围”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200、30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排放限值。

脱脂加热燃烧废气、清洗烘干燃烧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设备直连

/

机加工废气

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

集气罩

脉冲布袋除尘器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区域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收集及处理方式

执行标准

厂界

电泳、固化及固化过程燃烧废气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厂界标准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其他炉窑的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机加工废气

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

未收集部分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机加工金属颗粒物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喷粉工序

颗粒物

经配套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再经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储油罐呼吸废气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排放

污水站废气

臭气浓度、硫化氢、氨

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

  项目生活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汤塘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汤塘镇污水处理厂。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聚宝A、B区预处理池进水水质较严值,排入聚宝A、B区预处理池。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约为50-85dB(A)。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振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金属碎屑、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RO膜、收集的粉尘等,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空桶、废活性炭、废槽液、废超滤膜、污泥、废过滤棉等,妥善收集贮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液压油、润滑油、硅烷剂、硅烷化槽液、电泳槽液、清洗线槽液、天然气、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超滤膜、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空桶等,发生风险主要包括风险物质泄漏、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应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设立健全的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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