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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贵阳市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稳定和扩大餐饮消费,有效提升特色精美餐饮发展水平,强化打造“爽爽贵阳·美食天堂”城市IP,激发餐饮消费活力,贵阳市商务局制定了《贵阳市2026年精美餐饮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现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贵阳市商务局: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曹燕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734367505@qq.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金融城7号楼,贵阳市商务局22楼2217室。
附件:贵阳市2026年精美餐饮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
贵阳市2026年精美餐饮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措施(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贵阳市精美餐饮高质量发展,强化打造“爽爽贵阳·美食天堂”城市IP,激发餐饮消费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减免物业租金
对承租贵阳市国有物业、依法合规开展餐饮经营的主体,租赁合同期满1年且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的,年度减免3个月租金;租赁期限不足1年的,按实际租赁月份折算减免金额。鼓励私有物业权属单位对经营确有困难的餐饮经营主体,通过缓交、适当减免进一步加大租金优惠力度。(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二、促进餐饮消费
(一)餐饮活动支持
对行业协会、市场主体主办或承办的餐饮促销活动、展会赛事、地域特色美食交流活动,按活动实际总支出的3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主体单次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主体年度累计支持不超过30万元。申报活动需满足活动方案完整、落地实施效果良好等基础条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消费券投放配套支持
支持联动线上线下主流平台开展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强化“酒菜”联动支持,促进餐经营主体按照现有餐饮消费券相关政策执行配套支持,进一步扩大消费券支持范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四、建设餐饮品牌
(一)特色菜系标准体系建设
支持行业协会牵头开展贵阳特色菜系标准体系建设,涵盖技艺规范、品质评定、服务标准、食材选用等内容,按体系建设实际投入的4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协会支持最高不超过3万元。申报协会需提供体系建设方案、投入明细、行业意见征集材料等。(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品牌体验门店培育
加大贵阳“名菜”“名厨”“名小吃”“名店”培育力度,引导符合经营规范、口碑良好、环境优美、菜品精致、服务优质的餐饮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树立行业标杆,鼓励经营主体开展菜品或服务模式创新,充分彰显贵阳餐饮地域特色,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餐饮品牌体验门店。(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黔菜出山出海培育
支持餐饮企业打造独立品牌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高规格餐饮博览会、美食节、行业交流会等活动开展黔菜品牌推广,助力黔菜走出贵州、走向国际,提升黔菜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四)餐饮宣传推广
对餐饮主营业务的重点企业或行业协会编制,且经市商务局审核备案的美食地图、美食指南等宣传载体,按实际制作成本的5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载体支持最高不超过3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五)餐饮品牌传承
支持拥有非遗餐饮技艺的传承人申报文旅部门相关补贴,对申请成功并开展技艺传承教学、收徒授艺等活动的非遗餐饮技艺传承人,给予每人2000元配套资金支持,传承人需提供传承教学计划、授课佐证材料等。(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五、建设餐饮供应链平台
对餐饮企业通过自建、联建、合作等方式,构建从食材生产、采购、加工到终端销售的全产业链供应链平台,实现食材品质可控、仓储规范、配送高效,且供应链实际覆盖不少于XX家主体的,按平台建设实际投入的2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支持最高不超过6万元。申报企业需提供食材供应合作协议、仓储物流设施证明、平台运营方案、覆盖企业名单等佐证材料。(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六、金融税收支持
(一)特色金融产品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针对餐饮行业开发信用贷、经营贷、供应链贷等专属特色金融产品,降低餐饮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落实省级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餐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餐饮经营主体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二)税收优惠与抵扣探索
支持省级餐饮行业税收优惠,对餐饮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餐饮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实行相关附加税费减半征收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探索优化餐饮企业食材采购、冷链物流等环节进项税抵扣流程,扩大抵扣范围。(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七、提升餐饮企业规模
(一)新开店面扶持
鼓励餐饮品牌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5年度餐饮业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2026年在省内外新开设餐饮直营门店的餐饮企业,近3年无不良记录的,积极申报省商务厅相关资金补贴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企业规模培育
鼓励培育餐饮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餐饮企业调整适配市场消费需求,发展大众餐饮、绿色健康餐饮等多元业态,扩大经营规模;支持餐饮领军企业做大做强,发挥行业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6年一季度餐饮业营业额200万元及以上,同比增速超过6%的限上餐饮企业,近3年无不良记录的,积极申报省商务厅相关资金补贴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九、申报通用管理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
1. 申报主体营业额需达到200万元以上,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非遗传承人参照执行),依法开展餐饮相关经营活动。
2.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3年无食品安全、纳税等方面的违法记录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 按要求完成项目报备,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无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资金的历史记录;
4. 同一项目未获得贵州省、贵阳市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符合本措施各板块具体申报要求。
(二)评分管理规则
1. 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打分,各板块设置分值达标线,达标后方可获得支持资格,按分值高低确定支持对象;
2. 分值相同的,按申报主体经营规模、带动就业情况等指标综合排序。
(三)统一申报流程
申报市商务局支持资金的,由申报主体向所在区县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区县商务部门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盖章→初审通过后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组织终审→确定拟支持名单。
十、资金兑付与监督管理
1. 市商务局根据终审结果,在官方平台公示拟支持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贵阳市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先报先得、用完即止,各板块支持资金统筹安排,总额不超过年度财政预算。
2.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若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商务局将依法依规追回全部补贴资金,取消其后续所有财政资金申报资格,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 各区县商务部门负责本辖区政策宣传、申报指导、材料初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跟踪,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四、其他事项
本措施由贵阳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