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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邀请单位名称) :
本招标项目宁波海能油气回收系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海能调和油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HC-SG-2025-010
1.2 项目名称:宁波海能油气回收系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
1.3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为宁波海能油气回收系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的水泥搅拌桩、设备基础、集水坑、水封井、蝶阀井,具体详见提供的施工图。
1.4 施工工期:60日历天。不得延误工期,影响招标人按期使用。如有延期,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指令单为准。
1.5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设计提出的技术要求以及发包人的相关要求(标准不同时,以高者为准),单位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1.6招标控制价:36.2094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按“2、投标人资格要求”,可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广场8幢(东单元)7楼报名或将以上文件的扫描件及交款凭证发至邮箱hcgcglzx@163.com,在确认后,统一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3售价: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账户支付(现场报名除外)。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8186 0010 1421 0011 82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8186 0010 1421 0011 82
4.3、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整
5、招标文件的澄清及异议
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图纸等全部内容。如有疑问,请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发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异议的要求。
5.2、招标人通过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澄清文件在邮件中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至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上述澄清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海能调和油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320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
6.4开标地点:宁波海能调和油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320室)。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海能调和油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丽阳路8号
联系人:应晓磊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广场8幢东单元7楼
联系人:华颖燕、刘小英、张磊、王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