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年产1万吨饲料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30
发布于
四川乐山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乐山市沐川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年产1万吨饲料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万吨饲料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4602972

地址:沐川县虎溪中路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饲料原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沐川县舟坝镇夏寨村9组

(三)建设单位:沐川西红柿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以酒糟为原材料,生产单一饲料原料,建设烘干粉碎装袋生产线一套,环保设施设备一套,年产能一万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1)废水:施工场地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厂区化粪池处理。(2)废气:场地内道路硬化,并加强清扫、洒水,出入口设置清洗槽,建筑垃圾、弃土运输车辆应加篷盖。(3)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收集堆放于指定地点,可回收废料交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堆放达一定量时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场所。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噪音: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

2.运营期:(1)废水:喷淋塔除尘后废水、湿电除尘系统废水进入50m3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定期由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2)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与酒糟烘干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60%)+喷淋塔(除尘效率80%)+湿电除尘(除尘效率90%)处理(系统引风机风量10000m3/h)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喷淋塔循环水池定期加入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生产线设置于封闭的生产车间内,粉碎包装粉尘采用旋风除尘(除尘效率为60%)+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处理(风机风量10000m3/h)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酒糟堆场设置在封闭厂房中,地面硬化,设置渗滤液收集池,喷洒生物除臭剂,酒糟堆放时间控制在3天以内,防止部分原料长期堆放导致恶臭污染物产生量大幅度增加。(3)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积尘作为产品回用,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炉灰渣、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机油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4)噪音: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化总图布置,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设置封闭式车间,采取厂房隔声,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