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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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云南普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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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5/11/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单位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或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4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53JX1025001381

项目名称: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94.90万元/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单位采购项目,具体包括:肉蛋禽类、食用油类、蔬菜类、粮食及制品类、干货调料类、水果类、小食品类、水产类、冷冻品类、时令性原料、饮料牛奶类等主副食品配送。根据采购计划,具体食材数量、品类供应,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序号

食品类别

食品名称

数量

1

肉蛋禽类

新鲜猪肉、鸡肉、鸭肉、鱼肉、羊肉、牛肉、鸡蛋等肉类及其加工食品。

具体配送食品数量及类别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

食用油类

烹饪食用植物油、动物油。

3

蔬菜类

生鲜蔬菜。

4

粮食及制品类

大米、面粉、面条、米线、米干、其他等。

5

干货调料类

花生、木耳、酱油、盐、鸡精味精、鲜花酱、散装调味品、包装调味品等。

6

水果类

常见水果等。?

7

小食品类

膨化食品、糖果、蛋糕、饼干、本地特产等。

8

水产类

水产类产品

9

冷冻品类

冷冻品类产品

10

时令性原料

应季食品

11

饮料牛奶

牛奶、酸奶、可乐、雪碧、果汁等饮品

12

其他物品

奶制品、豆制品等其他物品

注:1)投标人须对招标范围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2)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每年1签,根据供货方服务情况,第2年、第3年可逐年签订续期合同,但最长不超过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4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或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

方式:线上获取或线下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

工本费(元):0.00

具体流程如下:

(1)线下获取:请供应商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廉洁提示卡原件(附件1)、投标人廉洁守法承诺书(附件2),至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或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获取采购文件。 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①、③项资料; 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提供①、②、③项资料;供应商廉洁提示卡原件(附件1)、投标人廉洁守法承诺书(附件2)(填写日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2)线上获取:供应商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2982855526@qq.com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普洱市思茅区茶马古镇B区12-48-05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F53JX1025001381)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12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形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其他:

1.★服务期限:合同每年1签,根据供货方服务情况,第2年、第3年可逐年签订续期合同,但最长不超过3年。

2.★供货地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新行政办公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

3.★供货时间:采购方每日20时前,以订单形式下达第二日所需货物、数量,供货方每日6时40分前将早餐所需食材配送到位,8时40分前将中、晚餐所需食材配送到位,无故晚到30分钟视为迟到,累计迟到3次视为违约,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若遇到紧急需要,采购方当日需要补充食材的,在收到采购方发出紧 急通知后2小时内完成配送。

4.★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满足采购人物资采购清单每个子项的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

5.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新行政办公区

联系方式:陈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孙玉龙、江锋、冯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玉龙、江锋、冯强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1: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采购廉洁提示卡

1、不得与他人串通,泄露招标投标机密。

2、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串通投标。

3、不得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等,不得进行其他 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

4、不得向招标投标监督人员或机构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督的活动。

5、不得向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 以谋求合作关系。

6、不得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7、禁止一切行贿行为。

8、禁止一切索贿、受贿等行为。

9、严格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监管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10、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可通过电话、信件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举报。

电话:0879—2300039

来信、来访地址:普洱消防救援支队纪委

邮政编码:665000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中共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

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 月

附件 2: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守法承诺书

为加强政府采购中的廉政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与廉洁,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在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 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采购单位利益。

2、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绝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下同) 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3、本公司绝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 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但 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 OK 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高尔夫球等)消费。

4、本公司绝不为贵单位工作人员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 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5、本公司发现贵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单位的监督管理部 门举报。

6、如发现本公司违反承诺,经贵单位监督部门认定违规事实后,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的,同意将本公司列入贵单位供应商黑名单,三年丧失贵 单位供应商资格。

(二)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的,同意永远丧失贵单位供应商资格。

此致

承诺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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