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学院重大设备更新项目—三七医药学院子项目植物营养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咨询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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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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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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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学院重大设备更新项目—三七医药学院子项目植物营养分析实验室设备采购咨询公告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文山学院委托,拟对三七医药学院子项目植物营养分析实验室所需设备进行咨询,以充分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情况等信息,保证采购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咨询活动。

一、拟采购内容:预算金额:4,492,300.00元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 注(相关要求)

1

免疫印记成像仪

1

2

流式细胞分析仪

1

3

自动石蜡包埋机

1

4

组织石蜡切片机

1

5

荧光分光光度计

1

6

全自动生长曲线分析仪

1

7

紫外分光光度计

4

8

紫外分光光度计

10

9

远红外消煮炉

6

10

凯式定氮仪

10

11

通风橱

1

1.柜体操作门开启高度:0~770mm。 2.工作面风速:0.4~0.6m/s。 3.排风量:1080~1700m3/h。 4.电机功率:≥0.3kW。

12

数显气浴恒温振荡器

5

13

火焰光度计

2

14

冷冻离心机

2

15

步入式人工气候箱

1

1.可移动式步入式结构,植物培养箱可用于农业科研、生态研究、林业、育种,以及遗传研究等领域。能够模拟自然气候条件(温度、湿度、光照等),用于扩大植物种植领域,可对平台内的温度、湿度、光照进行控制,并采集记录温度、湿度、光照等参数。

2.外形尺寸:整体外尺寸≥8.5m(长)*3.0(宽)*3.3m(高);

3.植物培养箱工作区尺寸:≥6.7m(长)*2.3m(宽)*2.4m(高);准备间工作区尺寸:≥2.8m(长)*1.5m(宽)*2.4m(高);

16

低温冷却液循环泵

2

17

电热恒温水浴锅

2

18

超声波清洗机

2

19

扫频超声波清洗机

1

20

非接触式超声波细胞粉碎机

2

21

超低温冰箱(-86℃)

2

22

基因导入仪

2

23

土壤孔隙度测量仪

2

24

生物显微镜

1

注:供应商选择可以供应的货物进行填报,不要求全部填写。

二、报名要求:

2.1凡有意参加咨询会的供应商,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点30分止,使用电脑端google浏览器访问“http://xqgl.ynzbw.com”,进入系统界面进行注册报名,并填写相应内容。

2.2 凡有意参加本次需求调查的供应商,请在注册时认真填写注册邮箱,注册邮箱是供应商登录云招需求管理平台的用户名,请妥善管理。供应商可以在登录云招需求管理平台后,生成本单位专属二维码,扫码关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公众号,即可通过公众号及时接收需求管理平台发布的公告信息和会议通知,供应商管理员可登录平台对本单位关注用户进行管理。

2.3 本次咨询仅作为需求调查,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不向各供应商支付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2.4提交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服务方案(包括交货期、质保期、售后响应时间、培训方案等)

(8)可提供的增值服务(供应商能为学校提供的其他服务)

(9)产品的相关资料(生产厂家介绍、技术参数、配置清单、产品彩页、检验报告、产品说明等)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咨询方式

3.1本项目现采用线上征询的方式进行需求调查。为保证咨询效果,请各供应商按要求在云招需求管理平台上详尽提供相关文件及资料咨询。

四、公告发布网站:

本咨询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需求管理平台发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云远、何苏恒、李欣蕊、王彦棚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重要提示:

1.本次咨询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开展需求调查,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不向各供应商支付或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2.各供应商应对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

3.各供应商禁止相互串通参加咨询会。

4.若在咨询会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由财政部门及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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