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53A00426001051梁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运营维护服务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1
发布于
云南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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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53A*开通会员可解锁*梁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运营维护服务 【信息时间: 2026/3/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梁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运营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梁河清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梁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运营维护服务(招标编号:CXT2026-07-FGCJS-FW-0029/N53A*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完成该项目的运营维护服务内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三镇五乡”。

2.2项目规模:(1)垃圾热解站日处理规模:芒东镇30t垃圾热解站,平山16t垃圾热解站,小厂10t垃圾热解站;(2)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芒东镇300m?一座,曩宋乡300m?一座,河西乡200m?一座,遮岛镇龙窝寨20m?一座,大厂乡50m?一座,小厂乡100m?一座,平山乡200m?两座,勐养镇300m?一座;(3)一体化供水站日处理规模:芒东镇1000m?一座,小厂乡400m?一座,平山乡400m?一座;具体日处理规模以实际发生为准;(4)河西乡垃圾中转站1座。

2.3委托运营期限:委托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年度履约情况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合格的,甲方同意续签下一年合同。

2.4招标范围:

(1)自来水供水服务,服务区域:小厂乡、平山乡、芒东镇;运营资产:水源点、沉砂池等取水设施;输水管网;配水管网;水厂站区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运营内容:保障连续、安全、达标供水,负责从水源到用户表前的全部设施巡检、保养、维修、水质监测及漏损控制等。

(2)污水处理服务,服务区域:遮岛镇(龙窝寨)、河西乡、曩宋乡、平山乡、大厂乡、小厂乡、芒东镇、勐养镇;运营资产:各污水处理站区(含设备、构筑物)、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运营内容: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连续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负责管网巡查、清淤、维护,确保收集系统畅通。

(3)垃圾处理服务,1)终端处理区:负责芒东镇、小厂乡、平山乡全域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及终端热解处理全链条作业;2)收集转运区:负责曩宋乡全域生活垃圾的收集,并转运至指定的芒东镇或平山乡热解处理站进行终端处理;3)中转/直运区:负责河西乡全域生活垃圾的收集,并按以下任一模式处理:①中转模式:运至河西中转站进行压缩,随后转运至遮岛镇终端处理设施;②直运模式:直接收集并运输至遮岛镇终端处理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运营维护要求”。

2.5运营维护标准:

(1) 自来水供水服务,1)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2)输水管网满足《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要求,漏损率不得超过12%;3)管网维护须符合《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009)有关规定,且年度更新率不低于2%;4)保持作业区、生活区环境干净、卫生、整洁。

(2) 污水处理服务,1)站区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2)处理后的污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3)厂界噪声污染物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限值要求;4)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如下:化学需氧量(COD)日排放浓度≤50 mg/L,生化需氧量(BOD5)日排放浓度≤10mg/L,悬浮物(SS)日排放浓度≤10mg/L,总磷日排放浓度≤0.5mg/L,总氮日排放浓度≤15mg/L,氨氮日排放浓度≤5mg/L;5)格栅机、沉砂池、初沉池、出沉污泥泵房、生物反应池、二沉池、回流污泥泵房、工期系统、化学除磷、消毒等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规定;6)保持作业区、生活区环境干净、卫生、整洁。

(3) 垃圾热解服务标准,1)垃圾转运站、垃圾热解站运营工艺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2)热解炉外排废气必须达到《云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试行)》有关新建生活垃圾热解炉烟气排放污染物限制要求;3)排气筒监测采样口设置必须满足《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和《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相关规定;4)厂界噪声污染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限制要求;5)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存;6)垃圾热解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限制要求;7)垃圾热解炉除尘系统回收的飞灰、底泥经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24)6.3要求;8)污染物排放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9)保持作业区、生活区环境干净、卫生、整洁。

(4) 综合管理标准,1)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生态环保事故;2)运营成本控制有效,严禁各运营子项成本超出预算;3)运行、维护、检测、事故等记录100%完整、准确且可追溯;4)按时提交运营月报、季报、年报,数据准确详实、分析透彻,问题及改进措施明确。

2.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每年,其各单项报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公布的相应控制价,超过将被否决投标处理。

2.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为一个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年份要求)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的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此条件不作为否决条款。

3.3企业类似项目经验:投标人近3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至少具备具有1项(含1项)垃圾处理或供水或污水处理运维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总成员数量应不少于36名,其中管理人员不低于4名、作业人员不少于32人(作业人员至少包含1名维修电工、1名水质检测员,此两类工种需提供相关证书作为证明材料),其中管理人员应提交劳动合同或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其余人员提供人员保障承诺。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260312日至20260318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03室)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除应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0114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综合楼二楼开标三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上营家(www.inja.com)”、“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yz.ynzbw.com/ynweb/)”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梁河清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国云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郑翔、周芸帆、张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1176454289@qq.com

监督机构:梁河清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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