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S80-260616-1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80萤石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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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7
发布于
山东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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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80萤石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网络反向竞价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80萤石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FLYS80-260616-1

4.项目概况:为保障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生产需求,对80萤石进行采购。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

6.最高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吨。降价幅度1元。报价不得高于控价金额,否则视为废标。若投标人单次报价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小降价幅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本次采用两家供料,以最低价为基准,依次向次低价询问,直到满足本次招标数量,若均不响应,只签订一家。报价数量为本次招标数量的50%,(高于或低于50%属于无效报价)。

7、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CaF2≥80%;2.Si02≤18%;3.S≤0.20%;4.P≤0.08%;5.粒度:20-60mm ≥90%。

采用标准吨袋包装,包装袋上注明:物料名称、供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包装物扣重:吨袋包装、线卷包装、铁桶包装、木箱包装等所有品类包装物,包装物扣重以实际称重重量为准(合同执行期间随机抽取2-5个包装,取平均重量作为包装物扣重依据)。单个吨袋包装承载重量不超过1000+100kg,当整车平均包装承载重量超出规定上限值时,超出规定上限部分按单倍扣重。

包装标识:包装袋标识要求不少于厂名、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如同一种物料存在2种及以上粒度范围的需要特殊标明粒度。物料进厂前每车货物编码按照1、2、3、4、5……进行单包连续编码;包装袋标识及单车单包编码须唯(一)清晰可辨识。产品标牌项缺项者,缺失3项及以内,本批次按50元/吨扣款,缺失3项以上,拒收处理,按退、换货扣罚标准处罚。

2、让步接收:1.CaF2<80%时,以80%为基准,每降1%,降含税合同单价1.5%。

2.当SiO2>18%时,以18%为基数,每升高1%,降含税合同单价的1.5%。

3.S:当S>0.20%时,以0.20%为基数,每升高0.01%,降含税合同吨价的0.1%。

4.P:当P>0.08%时,以0.08%为基数,每升高0.01%,降含税合同吨价的0.1%。

5.粒度:20-60mm<90%,以单车为单位超出部分折吨扣除。

8、退、换货处罚

(1)物料达到拒收标准且未对生产造成损失或物料不满足现场使用要求退、换货物的,按本批次货款(合同价)的 3%进行扣罚。

(2)因买方原因导致物料不满足现场使用进行退、换货的, 需由炼钢厂出具书面申请,不予考核。

9、其他要求:外袋要求两层加横筋和兜底、耐磨、无破损。电石和增碳剂 类物料防潮采用内层塑料包装,做好密封。未按要求执行,按 50 元/吨扣款。

10、通用标准:

水份、泥沙

对水份、泥沙有特殊要求的以执行内容中物料细则为准;未进行明确的,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熔剂类物料水份要求

要求目测无滴水,若目测存在呈断续性滴水形态,整车拒收。

(2)合金及压球类物料水份要求

要求目测干燥无明水,若目测存在呈断续性形态,整车拒收。

(3)(外购)熔剂类物料泥沙要求

要求无泥无沙,若目测含泥沙,根据含泥沙程度扣罚5-20t/车。物料含水或泥沙超出上述要求范围时,由接收单位组织生产技术、采购及品质管理相关部门共同判定处置。

(4)其他要求

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潮措施,颗粒状、块状物料目视不得有水,粉压球、粉末中的水份要求≤0.5%。物料水份超出规定值,不影响物料正常使用时,按实际值与规定值之超出部分按双倍扣重处理。(5)判定为作弊:吨包袋内各个部位物料粒度应保持均匀性和一致性,若整体筛分粒度合格率下浮内控标准30%,视为作弊;如出现粒度不均匀或上下分层且不符合内控标准要求等异常现象,对异常部位粒度进行筛分,粒度合格率下浮标准30%,即视为作弊。

发现吨包袋中下部物料外观颜色或形状与上部明显不一致,单独对异常部位进行取样化验对比,若检验主要元素含量达到成分作弊判定条件,即判定为作弊。

对满足作弊判定条件的物料,在执行让步接收扣罚标准和退、换货处罚的基础上,额外按本批次货款(合同价)的3%进行扣罚。

11、扣款原则

(1)主用价值元素扣款

按损益值与主用值之比例参考,本着需方优先、不过分损害

供方就近取值的原则。

(2)应急物料(含无法落地物料)达到拒收标准

炼钢使用后未对炼钢质量造成损失的,本批次按让步接收时扣款比例的 2 倍进行处罚;对炼钢质量造成损失的,由炼钢厂统计损失量按损失量额度的 2 倍进行处罚。

12、补充

合金类物料需随车携带货物质保单,质保单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名称、物料名称、牌号、出厂日期、化学成分、保证指标等。

13、异议反馈及处理

炼钢厂需对每批次入厂增碳剂、低氮增碳剂、炼钢用预熔型铝酸钙、碳化硅、碳化稻壳、结晶器保护渣、预熔型合成渣、高铝预熔渣物料出具使用效果评价报告,对有质量异议物料,报告中需描述具体指标化验结果、不符合项内容、物料实物水印照片、现场使用效果水印照片等,报告完成后提报至生产技术中心、采购中心审核,由生产技术中心及采购中心共同对报告内容进行确认,满足现场使用效果,视为物料合格,按照正常流程给予结算,若使用效果未达到现场使用需求,视为物料不合格,物料不给予结算,按照退货流程进行退货处理。

14.付款方式:货物到齐后根据检测报告确定结算金额,供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结清货款。

1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

16.交货地点: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料场。

17.报价包含至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及税金

18.报价有效期7天。

19.运输车辆要求为国六及以上车辆运输。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1.报价为一票到厂价(含13%增值税发票)。

2.报价数量为本次招标数量的50%,(高于或低于50%属于无效报价),最低价中标。

3.因围标、串标等问题被钢投特钢招标采购平台列入招标黑名单的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标后,不予签订合同。同时供应商黑名单在特钢公司官网公示,并实时更新。

4.参标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商,若贸易商参标且中标,则不予签订合同,参标的生产商按最低价顺延。

四、资审方式:资格预审(仅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报价)

1.投标人应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投标人应提供公司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3.投标人应提供公司竞价保证金,格式见附件3;

4.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5、以上资料为资格预审必传项,缺一不可,资格预审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竞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未及时上传将无法参与竞价。

6、原燃辅料采用反向竞价方式、电子询比价方式组织招标的,首次参与特钢公司招标的投标人,须上传与其他单位合作的业绩合同或发票。

7、对新注册成立不足6个月、无法提供业绩的公司,投标时须提供履约保证书;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须缴纳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5000元,待合同履约完成后予以退还。

五、竞价参与及竞价文件领取

1.竞价文件领取方式: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通过用户端登录供应商系统自行下载。

2.竞价文件领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北京时间)

六、竞价时间和地点

1.竞价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北京时间)

报量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 至10:40(北京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40(北京时间)

2.竞价地点:网络竞价,供应商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系统进行竞价。

七、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yygcg.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临港区黄海四路与大山路交汇处往东200米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材料审核)

2、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gttgjjjc@163.com

3、技术支持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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