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6年高考招生现场咨询会服务项目邀标公告
邀标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广东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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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宣传工作,帮助高考考生了解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策、专业优势、就业方向等情况,拟开展2026年珠海市高考招生现场咨询会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采购该项目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珠海市高考招生现场咨询会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三)活动时间:拟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四)预算金额:不超过130,000元。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全面负责2026年珠海市高考招生现场咨询会服务执行,包含活动策划、场地布展及协助宣传推广等全部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活动整体策划与现场布展服务

  1.负责2026年珠海市高考招生现场咨询会整体活动方案策划;

  2.设计、制作并布置活动背景展板、户外指引牌等氛围物料;

  3.完成参展学校标准展位搭建、线路接电及物料运输搬运等。

  (二)现场执行与人员保障服务

  1.配置现场工作人员、专业项目管理人员;

  2.配置主持人及组织主持宣讲会;

  3.提供活动图片直播服务。

  (三)宣传推广服务

  安排摄影师全程拍摄,提供素材。

  (四)数字化系统及综合配套服务

  1.提供线上预约报名二维码,实现人员预约、入场登记、信息统计等功能;

  2.投保活动公众责任险。

  三、报名条件与遴选原则

  (一)投标人必须为登记注册或备案的法人单位,能够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材料提交与评审

  (一)材料提交

  1.资格部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商务部分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体现综合实力);

  (2)近三年承担过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业绩合同。

  3.服务方案部分

  投标人制定符合本项目特点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活动方案;

  (2)项目工作进度表(以活动推进时间(单位:天)为序);

  (3)会展与现场管理服务;

  (4)协助宣传服务。

  4.报价部分

  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全包报价,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所需物料费、搭建费和项目管理费等。

  以上材料提供纸质材料一份,逐页盖章,密封包装袋列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字样,封口贴密封条并盖章;电子扫描件一份,发送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邮箱。

  (二)评审办法

  1.参与遴选单位应达到3家(含3家)以上的,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参与遴选的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质证明、单位实力、服务方案、报价等方面综合评审打分,并将分数最高者遴选为本次项目的承训单位。若未达3家或合格单位不足3家的,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权取消遴选。

  2.遴选结果采取珠海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方式:公告在珠海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凡愿意承担本项目的单位,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前,将纸质文本以密封的方式邮寄或送达到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电子扫描件(纸质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逾期或不按要求密封的遴选材料,不予评审。

  (二)收件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2号楼101室。

  (三)收件人:刘老师。

  (四)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电子邮箱:jyjzsb@zhuhai.gov.cn。

  六、补充事宜

  费用拨付:自合同签订生效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有效结算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有效结算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特此公告。

  珠海市教育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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