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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石桥市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中修 |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石桥市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修 (项目名称)已由 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大石桥市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市交发(2026)3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以上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省以上资金45.39%、地方政府配套资金54.61% ,招标人为 大石桥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大石桥市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修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大石桥市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修,根据道路现状,沿线设置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新建标志标牌22个,示警桩84个,路面标线782.04平方米,路长制牌10个,道口标柱64个,里程碑15块,百米桩129块。 2.2标段划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为大石桥市2026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中修部分,共维修 10 条路线,各路线分布于高坎镇、金桥街道、汤池镇、周家镇、博洛铺镇、沟沿镇,道路总长为 25.4km,设计内容主要包含路基路面工程等其它分项工程。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共计134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同时具备①②项要求: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交工验收时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公路工程业绩。注: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合同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1、已录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库”中的企业业绩,可以从主体库中选取后关联至投标文件中,作为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 2、未录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库”中的企业业绩,按下述方式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其他材料”中提供,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相关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信息为准,同时还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页。 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或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企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该项目业绩在评审时不予认定。 3、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如通过“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发展与改革” 或“招投标监督管理”等政府主管部门各级官方网站的查询结果与投标人自行填报的不符而使得投标人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则对应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定。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 (1名)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总工程师 (1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 3.1.5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1个 标段为同一类型专业工程和同等资格条件要求,每个投标人必须同时递交本次招标的 1 个 标段的投标文件,每个投标人必须同时对本次招标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其中 1 个标段。各投标人将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随机确定中标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 4 月27日16 时00 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 R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附件《招标公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营口)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中路1号 联 系 人:董博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大石桥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中路1号 联 系 人:孙小迪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 编: 115000 联 系 人:李静、杨盼盼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电子邮件:366619805@qq.com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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