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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603252 | 项目名称 | 关于沙井街道岗头工业区北环路160号物业招租 |
| 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沙井北环路160号岗头友贸厂C栋: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衙边社区北环路160号C栋2、沙井北环路160号岗头友贸厂B栋: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衙边社区北环路160号B栋 3、沙井北环路160号岗头友贸厂门卫及杂物室: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衙边社区北环路160号门卫及杂物室4、沙井北环路160号岗头友贸厂A栋: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衙边社区北环路160号A栋 |
| 面积/数量 | 1、沙井北环路160号岗头友贸厂C栋:2650.00平方米2、沙井北环路160号岗头友贸厂B栋:2010.00平方米3、沙井北环路160号岗头友贸厂门卫及杂物室:296.00平方米4、沙井北环路160号岗头友贸厂A栋:638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108月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1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 招租底价 | 26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第4年起递增6%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方案的全部内容以及宝安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租赁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租赁物业,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2、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3、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物业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工商税费等因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各项费用。4、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生产或经营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租赁物业,并有义务保证租赁物业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5、租赁期间,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备的一切维护维修修缮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6、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加建、改建或改变原有建筑结构,承租方实施前述行为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7、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以任何形式提前终止、解除的,除可拆除或搬离的设备设施外,依附于租赁物业的装修、附属设施、配套设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照价赔偿。并且,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对装修及其他投入费用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物业情况: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岗头工业区北环路160号,11336㎡。二、投标及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三、交易保证金由意向承租方交给深圳市沙井蚝一股份合作公司。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1088256元 | 物业管理费 | 厂房管理费按每月2元/㎡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单一来源谈判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交易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次交易失败 | ||
项目日程
| 文件开启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 评审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1秒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 联系人 | 曾工;谢工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沙井蚝一股份合作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项目邀请深圳市益申融实业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2、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三)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四)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3、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4、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5、交易保证金人民1088256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