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管理教育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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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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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管理教育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拘留管理教育处拟对拘留管理教育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拘留管理教育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乐颐食品(深圳)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甲方名称变更说明: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甲方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拘留管理教育处更名为深圳市拘留所,甲方名称变更不影响其法人主体的延续性。2、原合同第七条“合同费用及结算方式”6.2条款中,原内容:“合同期内总费用 控制在本项目成交金额¥3,310,000元(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元整) 以内(并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若甲方要求乙方配送的货品导致合计总费用即将或可能超 出预算支付上限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作出书面提示”。变更为:“合同期内总费用 控制在本项目成交金额¥3,277,600元(人民币叁佰贰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 以内(并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若甲方要求乙方配送的货品导致合计总费用即将或可能超出预算支付上限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作出书面提示”。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共同签署了项目名称:拘留管理教育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编号SZDL2023002464(CGXM2312010004)的《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因调整财政预算等原因,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 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合同变更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拘留管理教育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69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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