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北环路梅林工业区美林一号厂房招租信息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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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002603375 项目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北环路梅林工业区美林一号厂房
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华路169号太平洋大厦
面积/数量 6818.95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360个自然日
免租期 6个月(首年免租期3个月,第二年免租期1个月,第三年免租期1个月,第四年免租期1个月。免租期内承租方需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原租户无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70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第4年递增2% (注:递增均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进行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办公,厂房
履约条件 1.承租方在报名前已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2.出租方承诺租赁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租赁房屋,若因原承租方逾期占用导致出租方未能按期交付的,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自约定交付日起3个月内仍无法交付物业的,新承租方有权提前 15日书面通知出租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出租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5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新承租方已付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3.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转借、承包经营或以合作名义变相转租,确需分租部分面积的,须提前书面报请出租方审批同意。4.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5.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合同期内末年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6.承租方接受深圳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园区消防、安全、装修、停车、市容环境等各项管理制度,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5.61元/㎡/月)等相关费用。7、承租方不得从事危化品、易燃易爆、高污染、高噪声、金融配资、虚拟货币、涉众集资类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园区管理规定的经营活动;8.承租方应按出租方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除房屋主体结构外,需要进一步进行修缮或开展二次装修工程的,均由承租方负责(包括相关费用的支出),承租方不得另行要求出租方对物业现状进行清理、整改或装修。若承租方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方案须获得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并经出租方及物业管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装修并负责相关验收工作,装修验收获得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房屋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违规搭建构筑物,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其他补充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6.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且向深圳联交所缴纳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承租方。7.原租赁合同到期日:*开通会员可解锁*。8.不允许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注册5年(含)以上,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含)万元人民币,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提供验资报告、实缴凭证或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信息及审计报告等材料佐证)2.意向承租方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其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打印“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版报告)”)。3.近3个会计年度每年企业所得税纳税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4.意向承租方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消费人员。(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5.意向承租方近3年无欠租、违约、被清退、无故退租等不良租赁记录,无重大债务风险及濒临破产情形。(提供承诺书)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意向承租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5.打印““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完整版报告)”;6.提供验资报告、实缴凭证或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信息及审计报告等材料佐证;7.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8.意向承租方及法定代表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打印件;9.提供承诺书;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2,8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21时3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联系人 刘小姐;付小姐 ;王先生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16层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现场踏勘联系人:赖经理,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2.该物业产权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及开具租金发票均是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及日常维护管理及租金押金的收缴与退付委托深圳市深物业商业运营有限公司负责。3.本次招租房屋产权用途为“工业厂房”,目前使用用途为办公物业,承租方知悉并同意。后续涉及的消防审验、行政审批及经营证照等均由承租方申报办理,出租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若因证照办理问题导致无法合规经营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赔偿。4.出租方给予承租方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为首年起租日开始3个月,第二年免租期1个月,第三年免租期1个月,第四年免租期1个月;若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则免租期按实际租赁期的10%计算,免租期超过实际租赁期10%的,承租方应当按照超出天数日租金(日租金=每月租金除以30个自然日)向出租方补足。原租户无免租期。免租期内承租方需缴纳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免租期含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需在首年装修免租期内,向出租方提供由全国性国有大型银行出具的保函,担保金额为首年3个月租金,作为装修担保。承租方完成装修,经双方共同验收并投入正常使用后,承租方可向出租方申请撤销上述保函,出租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办理。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如政府行政征收行为导致租赁合同应无条件终止履行,承租方必须在政府限期内无条件搬迁,双方互不追责,相关补偿以政府确定的补偿类别及金额为准,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评估残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应当由承租方获得的补偿根据政府规定办理,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要求额外补偿。如非因政府强制行为,而是由出租方或第三方发起商业性质的城市更新、资产重组或改造项目,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出租方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因此造成直接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评估残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出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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